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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廣州市買房怎麼辦理居住證

發布時間: 2022-12-31 07:24:40

『壹』 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廣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具體如下:
1、戶口簿、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元相片信息;
4、居住登記回執;
5、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6、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7、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辦理程序:
1、先提交申請,工作人員核定申請人是否居住滿半年,核定辦證人是否已居住登記滿半年,且居住登記信息是否有效;
2、提交材料。根據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員會當場審核提交的材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會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會被退回材料,並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3、繳費。工作人員會根據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4、非首次辦證的要收取證件工本費;
5、領證,工作人員將提交材料的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列印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貳』 廣州居住證怎麼辦理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具體如下:
1、受理與補齊:
(1)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
(3)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成都居住證由市裡統一記性簽發;
6、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叄』 如何在廣州辦理居住證

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在廣州異地居住滿半年以上,有合法就業,就讀或者居住的,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照片原件以及有效的就業,就讀或者居住證明到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機構申請辦理的,一般15-30天可以領取。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