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廣州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雙方符合結婚的條件,攜帶上述資料去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婚姻管理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確認男女雙方自由結婚的意願,確認完畢後男女雙方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字按手印。然後繳納9元人民的結婚證工本費,就可以領取結婚證,男女各自一份。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❷ 廣州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男女雙方居民身份證;2、男女雙方居民戶口本;3、無血緣證明;4、單身證明;5、3張兩寸近期男女合照;6、再婚者需要准備離婚證,有的地區還需要進行婚前體檢。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第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❸ 廣州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廣州結婚登記預約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1.可到戶口所在地先進行免費婚檢;
2.結婚宣讀儀式和照相服務可選可不選;
3.工本費加復印費一共是15;
4.必須提前在網上或者電話預約,不能臨時拿號碼牌哦,預約時間最早為一個月;
5.如果在預約的時間早到,可以提前辦理,15分鍾內。
廣州結婚登記所需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過期的需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換領新身份證);
2、本人常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的,需持集體戶口簿首頁的復印件及本人戶口的單頁原件。)
3、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由登記處提供表格填寫)
4、三張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1.可以只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登記處提供復印服務,1元/張,男女雙方就是2元,要這樣復印: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戶口頁,復印到一頁上;
2.領完結婚證後,還可以領免費婚前體檢卷。
❹ 廣州登記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以下是關於廣州登記結婚需要什麼證件問題的回答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面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申請人雙方兩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a)結婚登記當事人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b)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❺ 內地居民在廣州結婚登記辦理材料
法律分析:內地居民在廣州結婚登記需要的辦理材料如下: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2、男女雙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證;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本人無配偶、以及和對方當事人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❻ 廣州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攜帶資料:1。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或集體戶籍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③證明)離婚證明(或解決夫妻關系的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有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必須持有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6、私人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必須持有①-③證明)我的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在國外期間的結婚證明7、因私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要①-③證明)如果國外沒有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持公證的未婚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一)本人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與對方無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❼ 廣東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的內地居民需要准備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2)本人的身份證;(3)本人無配偶證明;(4)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滿足結婚條件想要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需攜帶以上材料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❽ 廣州結婚證辦理條件
一、結婚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1、結婚證辦理條件有: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證件有什麼
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證件有: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
5、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