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繳存基數上限:202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072元。繳存基數下限:下限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2300元。在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15元,個人115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現行為2300元),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072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廣州公積金繳存上限
法律分析:
廣州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30876元,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2100元,廣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是100萬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Ⅲ 廣州公積金基數上限2023
了解到,2018年7月起執行新的公積金政策,單位及個人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而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暫仍可為2018年度社會均勻工資的5倍即33820元。以此計算單位及職工個人公積金合計最高可繳存額為8116.8元,比調整之前大幅降落4257.2元,而公積金最低繳存額仍為189.5元。一、廣州公積金繳費比例
2018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廣州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詳細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8年職工個人月均勻工資。廣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規范1895元,准繩上不得高於廣州市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均勻工資3倍即20292元。經濟效益好的繳存單位,職工月均勻工資高於20292元的,暫可據實申報職工的繳存基數,但最高不得超越社平工資的5倍即33820元,且須按稅務部門規則征稅。
二、廣州公積金繳費如何計算
固然廣州統計部門還沒有發布度的社平工資,但按上述通知推算,廣州市度職工個人月均勻工資為6764元,比度的6187元上漲了577元,漲幅9.3%。這樣,依據最新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規則,調整之後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合計繳存額最高為8116.8元(6764512%2),比交納上限12374(6187520%2)大幅降落4257.2元,降幅高達34.4%。而繳存額單位及個人合計最低仍為189.5元(18955%2)。
提示:根據最新的規定,廣州公積金繳存上限8116.8元。
Ⅳ 廣州公積金最高限額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7月1日起調整 繳存基數 下限不低於2300元上限提至36072元!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2022年度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現行標准為2300元),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072元。
二、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繼續執行國家相關規定,不低於5%,不高於12%,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取整數值)。
各繳存單位應當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並按時、足額、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完成後,本繳存年度內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原則上不變。
Ⅳ 2021年廣州公積金繳存上限
各地不一樣的,北京年上限是50040元,廣州是29040,
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存繳比例設上限,不得高於工資的12%(小部分地區規定可能上限略高)。
2015年11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起草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條例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且不得低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同時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舉例說明:一個城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收入是36000元,月均3000元,那上限就是3000×3×12%=1080元,單位加個人的公積金繳存數量就是2160。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廣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相應調整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請各單位以此最新數據,按《關於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2010〕28 號)的要求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
根據規定,職工工資扣除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最低工資標准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另外,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
Ⅵ 廣州公積金最高繳納多少
法律分析:廣州公積金交多少是按照當地的工資收入情況而定的,一般情況下公積金只能單位繳納,個人無法繳納,直接從工資扣除繳納比例。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個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繳納的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最常見的是8%。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Ⅶ 廣州公積金基數最高限額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人平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那麼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就是50萬元;如果同時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且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也是正常繳納的,那麼最高額度就是70萬元。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Ⅷ 廣州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比例
法律分析:
目前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2100元。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05元,個人105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Ⅸ 廣州公積金繳存上限
法律分析: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各為:12%
法律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繼續執行國家相關規定,不低於5%,不高於12%,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取整數值)。各繳存單位應當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並按時、足額、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完成後,本繳存年度內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原則上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