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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怎麼掛職

發布時間: 2022-07-13 00:46:41

① 我想申請掛職鍛煉該怎麼弄啊

提出申請—報人事部門審批—通過—報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批—資格審查半年—通過—掛職鍛煉

② 杭州蕭山掛職鍛煉工作信息簡報

協助處理農業、農村、農墾、民政、糧食、供銷、林業、水產、扶貧、水利、防汛抗旱、南水北調、氣象、農業綜合開發、移民和濕地...協助處理招商引資、商務、文化、旅遊、外事僑務、民宗、對台事務、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工作;

③ 公務員到企業掛職怎麼辦理

一,辦理申請掛職申請書。
二,找領導簽字,同意後就可以到企業進行掛職。
三,掛職的公務員不得從企業里拿任何報酬,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國家規定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中組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省、市委組織部分別進行了層轉並提出要求。縣委組織部為落實好上級精神,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限期對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進行清理。對於縣委安排到企業掛職的幹部,縣委組織部負責人分別與他們進行了約談,要求他們將在企業負責的事務交接完後,回原單位上班。

④ 企業幹部去政府掛職工作怎麼開展

摘要 互派年輕幹部掛職鍛煉工作實施方案:

⑤ 杭州高層次人才申請條件是什麼

1.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高級社會工作師,高級政工師請選擇另外一條),獲得以下專業技術成果之一的人才:獲區、縣(市)級以上獎勵,承擔設區市級以上課題、科研項目,取得授權專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標准、行業標准或國家標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編寫教材,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前2位作者)
2.(中小學教師選此條)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獲得以下專業技術成果之一的人才:獲區、縣(市)級以上獎勵,承擔設區市級以上課題、科研項目,取得授權專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標准、行業標准或國家標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編寫教材,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前2位作者);
3.取得高級政工師,獲得以下專業技術成果之一的人才:獲區、縣(市)級以上獎勵,承擔設區市級以上課題、科研項目,取得授權專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標准、行業標准或國家標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編寫教材,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前2位作者)。
《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條 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建立縣級優秀人才評選機制,每三年評選一批縣級優秀人才,給予1-3萬元獎勵;構建重點企業人才聯絡員網路,適時評選一批優秀企業聯絡員,每人給予1000元-2000元獎勵;滾動評選一批人才工作聯系點,對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建設完善、活動開展好的示範點,分層次撥給相應的企事業單位2-10萬元資金補助,用於開展相關人才活動的工作經費。設立薦才獎勵機制,對向用人單位推介,並由用人單位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的,省高層次人才ABC類,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改進人才評價機制,完善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把薪酬作為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認定依據之一,滿足用人單位支付的年薪高於漳州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5倍的(憑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即可申報市級第四、五類高層次人才,享受除住房補貼外的相關政策待遇。促進人才有序流動,鼓勵符合條件重點企業和高校科研人員「雙向掛職」活動。逐步推行「凡晉必下」制度,把基層服務經歷、貢獻和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考核指標;鼓勵人才向基層一線和貧困地區流動,對在山區鄉鎮(教育為城控區以外、衛生為鄉鎮衛生院的在編在崗人員)服務滿5年的正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年限按照取得的相應職稱之日算起,給予一次性3萬元、2萬元生活補貼,已享受安家、生活補助的,不再重復享受。

⑥ 會計證怎麼掛職啊,

會計證怎麼掛職就是通常所說的掛靠,掛靠嚴格意義上說是違法的,掛靠的意思是未在某單位工作,但獲取會計從業資格證後,將相關關系放在該單位進行年檢等行為。

計證掛靠單位需要什麼資料和手續為:
持會計證、身份證、勞動合同(或任命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到所在地稅分局辦理初審登記。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

會計上崗證掛在單位的手續就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信息系統信息變更即可。 會計上崗證掛靠嚴格起來是違法的,掛靠就是不是真正到某單位工作而是以該單位名義,進行自己的會計從業資格會計信息變更,名義上成為該單位的工作人員。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19、20條有明確規定:

第十九條會計從業資格實行信息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一)持證人員的相關基礎信息;
(二)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三)持證人員的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四)持證人員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情況;
(五)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六)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七)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第二十條持證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照片、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等基礎信息,以及第十九條第(五)和第(六)項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持相關有效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核實相關信息後,為持證人員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
持證人員的其他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登陸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網站進行信息變更,也可以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