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繳納訴訟費通知書怎麼交費
一、繳納訴訟費通知書怎麼交費
1、繳納訴訟費通知書交費方式如下:
(1)立案法官收案登記後,選擇費用類別、輸入金額、當事人賬號信息,系統自動獲取一個虛擬子賬號,與當前案件進行綁定,生成唯一的繳費二維碼,列印「訴訟費預交通知書」交給當事人;
(2)當事人可以通過手機掃描預交通知書上的繳費二維碼進行訴訟費的繳納;
(3)預繳通知書上的繳費二維碼,進行手機掃碼繳費。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被告交納訴訟費的情況有哪些
被告交納訴訟費的情況如下:
1、在敗訴的情況下需要交納訴訟費,原、被告各有勝敗時,由人民法院按照勝訴、敗訴的比例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
2、達成調解協議或者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
3、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B. 手機上怎麼交訴訟費
法律分析:步驟1:打開手機微信中的「錢包」。步驟2:打開微信「錢包」中的「城市服務」。步驟3:打開「城市服務」中的「訴訟費繳納」。步驟4:輸入通知書上的31/32位號碼,或掃描條形碼。步驟5:確認頁面信息是否有誤。步驟6:綁定付費通賬戶或者注冊付費通賬戶。步驟7:確認並支付訴訟費。步驟8:微信一鍵支付。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C. 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繳費怎麼繳
當地指定銀行繳費
法院訴訟費當事人憑人民法院開具的交費通知到當地指定銀行交費,並以銀行開具的收據作為已交(預交)訴訟費的憑據,到人民法院換領訴訟費專用票據。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第七條 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嚴格實行收繳分離。人民法院按照受理案件適用的訴訟費標准確定具體數額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
當事人憑人民法院開具的交費通知到當地指定銀行交費,並以銀行開具的收據作為已交(預交)訴訟費的憑據,到人民法院換領訴訟費專用票據。人民法院開具的交費通知書必須分別明確當事人應當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的數額。
D. 網上立案怎麼交訴訟費
【法律分析】:網上立案交訴訟費的方法如下:1.打開電腦瀏覽器,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2.如果沒有賬戶,選擇立即注冊,返回輸入賬戶密碼,點擊登錄。3.點擊左側網上交費,在右側找到需交費案件名稱,點擊交費,核對交費詳情,選擇支付方式,點擊交費完成支付,即為繳費成功。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依據自訴案件的特徵和法律有關規定,自訴案件提起訴訟的條件是:(一)有適格的自訴人。(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 收到法院傳票,這個訴訟費怎麼交,可以自己網上交嗎
訴訟費根據人民法院出具的繳費通知書進行繳納,可以在網上交。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給雙方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訴訟費一般情況下是由原告進行預繳,判決書下達後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人民法院立案後會,當事人需要持繳費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然後拿銀行繳費的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如果當事人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內繳費,法院將發出訴訟費繳納情況查詢通知,核實當事人確實沒有繳納訴訟費的將按自動撤訴處理。訴訟費的繳納標准根據案件類型而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訴訟的,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訴訟費因賠償金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