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杭州女子失蹤案來看,破案的關鍵點在哪
從杭州來女士失蹤案件來看,突破點就是監控。從來女士失蹤民警查看了七月份所有的監控,並未發現來女士出入,說明來女士還在小區,民警一戶一戶排查,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終於偵破這起案件。
民警對該小區車庫,閑置房,電梯井,儲物櫃等都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為了找到來女士,辦案民警在40度的高溫下,抽了38車污穢物終於發現了疑似人體組織,通過DNA對比, 這個人體組織就是來女士的。
說明來女士已經遇害了,來女士害這一個案件當中,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他的丈夫許某。許某,他的心理素質很好,面對民警記者訪問,他一點都不慌。他認為自己殺害來女士這一件事情做得天衣無縫,辦案民警不可能去抽污穢物。所以他就認為自己是沒事的,面對記者的訪問,他還顯得雲淡風輕,一點都不慌張,很坦然。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許某終於被逮捕了。
Ⅱ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早已被抓,為什麼案發10個月才審理
「杭州殺妻碎屍案」兇手早已被抓,為什麼案發10個月才審理?
一般看來,像杭州殺妻案這樣比較明顯的殺人案,應當審理起來非常簡單,而且,判決也比較簡單,情節這么嚴重,槍斃就完了。
理論上講,確實如此。但是,實際操作不應當如此。因為,法律講的是證據,必須在證據完全確鑿,全面,正確的情況下,才能做出審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實,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但是,對案件的審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審判,決不是有一條證據就行,而必須把所有證據都找出來,從而更加准確、有力地打擊犯罪。
很顯然,從杭州殺妻案來看,由於犯罪嫌疑人 採用的手段極其惡劣,且有許多細節需要認真調查才能拿出來。譬如碎屍的手段、為什麼要殺妻、採用了哪些偽裝手段,等等,都需要調查,以便於法庭宣判時,能夠更加准確有力。同時,也能為其他案件的偵破、審判等積累經驗。
一、案件涉及的時間節點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杭州殺妻碎屍案」發生於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屬報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許國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檢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該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審開庭審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個期限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機關的偵查羈押期限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從案件的時間節點來看,在本案中,無論是公安機關的偵查羈押期限,還是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雖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內,但都明顯超出了「常規」,也從另一個側面印證了案情的復雜、辦案的困難。
01 關於公安機關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2個月。對於案情復雜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延長1個月。對於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如果3個月內仍然無法偵查終結的,經省人民檢察院批准可再延長1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如果經過5個月仍然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2個月。
簡單地說,公安機關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的期限一般是2個月,常規延長是1個月,特殊延長是兩個2個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個月的時間。從本案辦理的時間節點來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歷時近6個月,基本上將法律規定的期限用到了極致。
當然,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還有一種例外,叫羈押期限重新計算,這在本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後,也出現了這種情況,下文中再做介紹。
02 關於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1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也就是說,檢察院在接到公關機關的移送審查起訴後,常規情況下,最多在45天以內,就必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由於在本案中,檢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機關移動審查起訴的,他們在常規情況下,最遲就應該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當然,關於審查起訴期限和偵查羈押期限,也還有兩個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個,即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當中,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經公安機關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又移送人民檢察院要求起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重新計算審查期限。
根據此次法院開庭的時間推測,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補充偵查。這里還需要補充的是,從公安機關7月24日對許利國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到檢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時間來看,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時間和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規的最高期限。
03 關於法院的審理期限關於審判階段的審理期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從本案來看,如果以檢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訴計算,一般情況下法院就應該在4月19日宣判,至遲不得超過5月19日。
但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沒有查清,或者發現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從目前法院的發布會來看,法院在4月7日召開了一次庭前合議,那麼,檢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訴,法院至遲會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難如果簡單地從輿論報道來看,杭州殺妻碎屍案早已是板上釘釘,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也因為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罪大惡極,早就應該判處死刑。
但法律從來需要證據說話,尤其是這樣一起舉國關注的惡性刑事案件,要想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人民的檢察、 歷史 的經驗,需要對案件的許多細節進行還原,並還要有強有力地證據支撐。
從案發當時來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屬就到犯罪現場進行了查看,緊接著報警後,公安機關不僅到現場進行了查看,甚至還出動了警犬協助破案,但在案件偵破的前期,辦案明顯遇到了很大困難,辦案進程停滯不前,甚至可以說毫無頭緒、毫無進展。
一個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完成從殺害到碎屍,還能夠經得起普通人甚至辦案人員對現場的檢驗。且不說碎屍是個沉重的體力活,又要分解屍體,又要通過馬桶沖掉,還要不驚動樓上樓下,就已超出了人類的想像極限。單就人類極其濃重的血腥味來說,怎麼可能同時在幾個小時內清理干凈,甚至連警犬都聞不到味道?
還有碎屍後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鑒定,盡量地拼接還原。從理論上來說,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別地要害器官,並不能強有力地證明受害人已經被殺害。
綜上,這起全國關注的案件,才在兇手被抓10個月後才開庭審理,這也是政法機關審慎、負責任的表現。
Ⅲ 杭州案,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麼處理掉的
一個人的屍體,其實剁爛切碎,並沒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計算,其中包含大約9.6斤的血,大約25%脂肪,包括十來斤的內臟,這些東西容易切碎,可以通過下水道沖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開,用塑料袋裝著分散拋棄。該案件,警方已經在38輛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並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
其實,這個案件我只是前兩天聽朋友說的,我剛一聽到時,就開玩笑說:「會不會在冰箱里哦?」
現在確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兇手一定是考慮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從反偵察角度來說,毀屍滅跡是最好的結果!可是當下 社會 ,監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種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個大活人就這么憑空消失,那隻能「遇害」了。
我雖然不知道,該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個報的案,但面對鏡頭采訪,如此鎮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說辭。如果是他報的案,那就是利用「賊喊捉賊」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對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畢竟一般人不會把一個主動報案的丈夫,設想成為殺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話,估計該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但世間的許多秘密,即使瞞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終有一天會在不經意間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確實讓人捉摸不透,那麼大個屍體,一個晚上是怎麼處理的,並且還沒有驚動家中的女兒和隔壁的鄰居 。
案件回顧:
7月4日,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電梯里,她和小女兒拿著蛋糕,有說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許先生稱,起夜時發現妻子失蹤
7月6日,來女士單位來電告知其沒有到崗,來女士家人報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
7月23日,警方通報,來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採取刑事拘留。
從上述經過可以看出來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並且女兒還在家中,就算許某某殺害來女士沒有聲音,在分屍的時候家中小女兒都沒有聽見嗎?著實讓人不該相信,應該是許某某提前給女兒吃了安眠葯等葯物,讓女兒無法聽見分屍的聲音,可以肯定這是一場蓄意已久的謀殺。 經過許某某交代,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由此可見許某某蓄謀已久,對自己的妻子兇殘,毫不手軟,可見對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經過「杭州來女士案」也給我們很多警示,夫妻之間應該多溝通,多理解,互相關注,互相愛護,發生矛盾及時處理,不要讓矛盾越積越深,及時解決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夫妻之間才能和諧幸福。
個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沒有呼救和打鬥聲音,何況弱女子對壯漢。受害人死亡階段的聲響沒有了,這一階段的動靜不大,受害人小女兒熟睡且極可能被催眠。
2.要分屍,絕不是傳統的砍、剁之類的手段。個人看法,使用了化學品,用於軟組織的銷毀,同時配合利器。現在只剩下骨頭了。
3.骨頭可能是被剔下來後,使用液壓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壓鉗,液壓剪這些。怕出現聲響,可以泡在較深的水中,這樣聲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屬於預謀殺人,且有魚粉生意經歷,肯定對分屍揣摩很久。魚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摻入牛骨一類的。這種經歷對於分屍手法的啟發是全方位的。同時,嫌疑人對於整個過程前期一定做了預演,比如無噪音拆解豬頭等等,甚至此人有無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驗證,畢竟在自己家中殺妻分屍,已經是萬分殘忍,罪大惡極。
5.對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細考慮過,不公布細節好處更多!
就想到這些。
統一回復一下其他疑慮:對於氣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離,保持浸泡狀態,氣味基本上出不來;難的是骨頭毛發,肌肉和其他軟組織,可以直接沖走的就沖走,不好沖的,上面說了,有利器切割;利器還可以用於剔骨;加上化學品幫助!骨頭利用液壓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連骨頭破裂的聲音都極小!再細致的,想不出來了,只能問許某了。大家結合犯罪嫌疑人拖延報警,故作鎮靜,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著拖著,化糞池裡能爛的都爛了吧!
作者本人從事環保行業,有處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農貿市場的各種垃圾,裡面肯定有難以處理的大型骨頭等等,僅僅從這方面的經驗來做一些推斷。至於用什麼葯劑可以融化豬肉,用什麼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經超出這個問答的范疇,請好奇寶寶們不要評論追問了。至於警犬,這里的作用機理不太大,警方更專業,大家不要質疑警犬的能力!
一個小時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況是一個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個小時後才報警找人的。這其中的三十多個小時里,足夠他處理一具屍體了,把人分屍分散拋棄,說難也不難,尤其對他這種曾經做過魚粉的人來說,更是得心應手。
雖然魚和人是不同物種,但同樣都是屍體,他處理魚那麼多年,速度已經練出來了,處理一具屍體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來女士恐怕到死也沒想到,自己會悄無聲息的死於愛人之手。只因對她不滿,便產生了除掉她的辦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後,才能發現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妻子對他那麼好,還為其生兒育女,沒想到頭來她這個相處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過嫌犯是如何一個晚上就處理掉屍體的?從殺人到處理屍體,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時,光是分解肢體就很費時間。也許肢體不是一晚上處理好的,夜間安靜晚上處理動靜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處理,白天孩子上學家裡沒人,比較好辦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會引起懷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環境比較吵鬧,也就不容易被發現,這就給他創造了很大的機會。
但是怎麼處理掉屍體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麼做到不發出響聲的,這才是厲害之處,據說小區隔音效果並不好,那他是怎麼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屍的?平時走路都有聲音,那骨頭是硬物,機器在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發出轟鳴聲,他是如何防止發聲的?
據報道,來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鴨子和做魚粉,都是比較殘忍的工作,因此,他對於這些殘忍處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經通報,在鄰居空房間分屍是假消息,屬於謠言。那麼大的屍體,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覺得作案過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著大雨,窗外可能狂風大作,並有雨水不斷敲打著防護欄。所以,鄰居可能就聽不到來女士丈夫的作案聲音。來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頭捂死來女士後,可能將其拖去衛生間,用之前屠宰的手段進行處理,完成後,然後用大量的水沖洗作案現場。一些大的骨頭之類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丟棄。
來女士的小女兒當晚可能被來女士丈夫在牛奶或開水裡下了安眠葯之類的葯物,況且她已經11歲,並沒有和來女士們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沒有發現異常。
來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對生命可能不是那麼敬畏,所以才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如果不是來女士有個大女兒(報案),那麼來女士丈夫可能會一輩子逍遙法外。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題主的問題,理論上開說,只要兇手足夠兇殘和冷酷,一晚上的時間,分屍然後丟棄,對於一個成年男子來說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國內,就有殺人分屍藏進冰櫃的案例。本案中根據警方的資料,兇手並沒有出門拋屍,而是選擇碎屍後,通過馬桶下水道沖棄,所以網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兩噸的傳聞,應該是兇手用來清理現場。
2.說點別的,此案從一開始就引發廣泛關注,網路的吃瓜群眾們憑有限的常識從一開始就已經能看的出,來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殺人兇手。。那麼,問題來了,連網路吃瓜群眾都看出來的嫌疑和破綻,專業的警方是怎麼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測警方一開始也已經鎖定了她丈夫作為嫌疑人,之所以沒有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於一直為找尋到受害人遺體,這十幾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尋來女士遺體,直到找到遺體,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這十幾天的找尋中,筆者認為,警方和群眾雖然認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個群眾得思維和思路還是被前期媒體的各種報道給帶偏了,媒體一直報道,失蹤,監控探頭都沒拍到等信息,這給人一種兇手用了一種及高明隱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然後棄屍到隱秘荒野的假象,這種對手作案手段和拋屍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誤導了警方的思路,讓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嚴重高估,對遺體的找尋也復雜化。。。然而事實確讓人大跌眼鏡,這個兇手遠沒有想像得那麼高明,他真的就是簡單的在家裡半夜殺人,然後分屍,甚至都懶的遠走拋屍,愚蠢到直接就沖到化糞池裡。。不得不說,嚴重的高估和復雜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時太長得原因,如果沒有這樣的彎路,一開始就圍繞小區搜尋,案子應該早就破了。
3.再說一點,本案再次說明一個道理,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能認准人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脫單的單身狗們,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錢財,相貌,能力等,第一重點看的就是人品,人品,還是人品!因為,其他這些方面沒看準,頂多吃點虧,但人品沒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來女士一樣丟了性命。所以,單身狗們切記,多看人品,慢慢來,多看看再決定。萬一牛屎糊眼睛,找了個渣子,那認清真面目後,一定果斷得一刀兩斷,別猶豫,果斷切割遠離,不要將就,保命要緊,一生很長,誰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離,及時離場,永遠是最優選擇。這種找結婚對象的事情,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絕不將就,就先做個快樂得單身狗也不錯。。
4.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時候對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警醒和清醒的認知永遠是有必要的。來女士的慘案就是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個事情警方也已經說了,屬於是有預謀的呢,這個事兒既然是有預謀的。那麼很多之前的事兒都是需要准備的。
首先我們來說,來某某並沒有出小區,而是晚上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們這個時候問題來了,之前鄰居說過。回遷房的質量並不好。有的時候,他們家的抽水馬桶的聲音,他在自己家裡面都能聽得到。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以後,屍體是需要處理的。首先分屍的情況下,肉體組織好處理,直接剁成小塊就可以了,可是人體骨骼呢?雖然我們知道他們家案發那幾天用了兩噸水,但是只能沖下去肉塊兒,可是骨頭呢?骨頭如果想要處理的話,必須使用刀剁碎那麼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頭,或者說用粉碎機之類的粉碎骨頭的話,那必然會有聲音。如果要是有聲音的情況下,那麼他的鄰居肯定半夜會聽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么多血水是怎麼處理的?我們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時我們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點,就會聞到濃濃的血腥味。何況是一個活人這么多鮮血需要處理,在案發後的兩三天,浙江的一些媒體就去他們家去采訪他的丈夫了。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處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聞到血腥味兒的。所以這一點肯定是用什麼其他化學成分得處理掉了,掩蓋了氣味。
還記得一個細節嗎?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監控錄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車庫露出了一個男人的下半身,當時是看不清楚是誰。但是現在想來必然是她丈夫。
那麼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猜測。就是她丈夫在屋內殺死了來某某。然後進行分屍,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塊兒,順著下水道沖走了,可是骨頭使用類似的刀具切成小塊兒,然後半夜通過地下車庫出去小區以後,然後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鄰居有可能說謊了,因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有可能聽到了身影,只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沒有說出來而已。
這個問題可能很殘忍,卻無法迴避,按照嫌犯透露出來的細節來看,他只有短短5個小時來處理來女士的屍體,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挑戰。
來女士失蹤並最終被確定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現已經被警方控制。根據警方從化糞池提取出來的人體組織和DNA分析,來女士被嫌疑人碎屍,並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到化糞池。
要處理體重120斤左右的屍體,許某要面臨兩個問題: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屍體是個難題,犯罪嫌疑人要將屍體順利的沖入化糞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屍體。一具屍體直接肢解很輕松,但是要將這些碎塊沖入化糞池卻異常的艱難,畢竟只有200口徑的下水道管道相對屍塊來說還是很細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屍體,同時還要將屍體處理得足夠的小,才能順利的通過下水道,這個工作想想很恐怖。這個工作其實相當的費時,而且還不能藉助聲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機,絞肉機等等,只能用手動使用刀具進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間處理屍體,對聲音的掩蓋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藉助機械工具外,同時還要處理掉屍體的血腥味,這需要一段時間和技巧。
如果他順利的處理完屍體,他其實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現場清理工作,這比分解屍體更耗時。因為要清理現場是個細致活兒,任何一滴血液的殘留都會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讓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工作量巨大,筆者覺得他處理現場的時間不一定是晚上,因為他根本來不及,極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個人慢慢在家細致處理。
從犯罪嫌疑人事後接受媒體采訪來看,他有著極強的心裡素質,可以想像他在處理屍體和清理現場的過程是如何的鎮定,惡魔的心態讓人不寒而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處理的時間應該不止一個晚上,從犯案到報案的時間有三十多個小時,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沒有想明白,那就是報案之後,派出所並沒有立刻當做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而是幫忙尋找和排查周邊,期間也有至少3天的時間了,期間有很多時間可以處理屍體,並且屍體並不是全部都從下水道沖走的,化糞池裡面有部分人體組織,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後再慢慢帶出家裡。不過目前警方並沒有公布犯案的細節,所以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現場究竟是在哪裡?如果是在家裡,那麼為什麼搜索的時候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血跡?沒有任何味道?僅僅幾天時間應該很難處理干凈,另外就是處理屍體的時候應該會有很大的動靜,鄰居應該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在化糞池找到人體組織並不是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質那麼好,一點破綻都沒有展現出來,那麼為什麼被逮捕之後立刻就招供了?還是說警方獲得了更加關鍵性的證據?
今天上午,警方召開了通氣會,但是透露的信息還是比較少,不過既然已經確認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經結案了,好在這個被 社會 高度關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結案,要不然會鬧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會下降。
十幾年前的初戀就造就了今天來女士被謀殺。
許某是來女士的初戀。
十年前彼此都還沒有離婚,就已經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戀,但之後各自都結了婚。所以之後也驗證了為什麼會給一個男人借錢?
那時候借錢給許某做生意創業,開了個鴨子屠宰廠,沒想到後面屠宰鴨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來女士身上。
兩人各自的婚姻遇到問題,促成了彼此婚內出軌進行同居。
之後來女士先離婚,徐某之後離婚,和賴女士結婚。許某前婚有一子,來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離婚之後結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謀殺男女士當天是他們彼此女兒的12歲生日。
徐某和來女之間因為瑣事和房產,最主要還是徐某想把來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給前妻的兒子做婚房,來女不同意,成為被殺導火索。
來女士一直依戀對方,所以在感情中處於弱勢地位,許某覬覦來女士的房產和資產,這兩套房產是和前夫在三寶村回遷房,110平米,同時自己前妻也在十幾年前離奇失蹤,便等來女士離婚之後和其二婚。
許某有過幾年的屠宰鴨子的經驗,並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幾年前離奇失蹤,這些似乎都和來女士被害有某種冥冥中的聯系。
有著剔骨絞肉經驗的許某,在處理100斤屍體所花費三天時間搞定是有可能的,但驚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絲痕跡,頭發,骨頭,血跡,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還有女兒在場,渾然不知碎屍剁肉沖馬桶一系列動作真是,離奇大案。
由於太過殘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從曾經的職業人品,為人處事和周邊人的反應,應該是一個普普通通。感覺善良,人畜無害的普通市民。但卻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們身邊99%都是這樣的普通人。
所以為人處事不要把事做絕,我們看了太多刁難別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後被慘殺。
但這個來女士的一些行為也註定是自己走向深淵,走進魔鬼。自己初戀的男人為什麼結婚了還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內出軌,現在被絞殺碎屍,是不是對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樣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歲未成年女兒,讓小女兒如何面對父親碎屍母親,父親被槍斃,小小年紀父母雙亡。
還有徐某也沒有得逞讓兒子能夠得到婚房,反而讓兒子失去了父親。
他們的房子也成了凶宅,連鄰居也都搬走了。一個瑣事,造成這么多家庭的傷害。居然是十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了的。
Ⅳ 杭州失蹤女子案的破案全過程,有哪些細節被忽視
杭州失蹤女子案的破案全過程是這樣的。在女子7月4號下午5:00多回到家中之後就再也沒有出來過家門,這是在監控錄像中五點多是拍攝的失蹤女子的最後一個畫面在第二天。警察辦案的時候,通過這位丈夫的敘述是在凌晨12:00多的時候還在睡覺,但是凌晨5:00多的時候,人已經不在床上了,而且這位丈夫堅持聲稱自己的妻子是出去玩兒了。但是並沒有帶走任何的手機,錢包等之類的物品,只穿了一件睡衣。
我們要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要避免與一些有暴力傾向的人接觸。 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Ⅳ 杭州失聯女子命案,警察是如何破獲的
7月23日,警方通報杭州女子失蹤案「失蹤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採取強制措施」。這個備受關注的失蹤案件最終落下帷幕。早前在失蹤女子丈夫報警接受采訪的視頻中就有很多網友討論說,不會有人無緣無故的失蹤,不是自導自演就是親人謀殺,果真,根據案件目前的通報情況來看,失蹤女子的丈夫嫌疑最大。
Ⅵ 最新消息!杭州殺妻案已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案情的始末有何細節
俗話說,一夜夫妻百日恩,究竟有什麼樣的仇怨導致一對夫妻之間失去信任,並且丈夫採用了殘忍的手段將妻子殺害並拋屍。這起在1月28日上午檢察院重點關注並執行的案件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很多人都譴責殺人者的手段殘忍,並且僅僅因為生活矛盾就對自己的妻子痛下殺手,並且事後還分屍進行分散拋棄,可見這一起似乎都是有預謀的,丈夫應該對妻子一直都非常不滿,才會在殺人之後如此冷靜和淡定的拋屍。由於其案件的社會性質惡劣,已經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相關部門也在2021年1月5日將該案移交杭州市檢察院處理。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回顧一下案件的整個始末細節。
綜上所述,殺人者的行為非常讓人可憎,但是從這件事的背後也看出婚姻中夫妻之間的相處成了這起事件的罪魁禍首,案件的主人公受害者和殺人者年齡都是五六十歲的老年人,丈夫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心理,可能也是。因為夫妻雙方在長期的相處過程當中低下了非常多的怨恨。從而導致丈夫將妻子當成陌生人,人甚至是仇人一樣看待,所以才有了今天這樣讓人瞠目結舌的慘烈殺人案出現。不過從這個案子當中也給了我們很多年輕夫妻更多警醒,夫妻雙方既然選擇一起生活,那麼就一定要做好對家庭負責以及對對方擁有足夠的包容心態,樣才能幸福美滿避免惡性事件發生。
Ⅶ 杭州碎屍案許某心理歷程是怎麼樣的為何會如此殘忍
他應該還有命案,原因是他手段周密,在精神上控制力相當強,應該是慣犯,希望政府仔細調查,憑他這個抗壓力精神決不可能只有一起命案練成的…….
【癮 歷史 觀點】許某成魔不是一兩天的,這事得從十幾年說起。
據某些新聞說,許某的弟弟猜測,兩人是初戀,但後來沒有走到一起。十幾年前,許某到來女士老家附近開屠宰家禽小店,為了方便存貨,就承租了來女士父親的民房。一來二往。婚內偷吃,事實上當時他們都有各自家庭和孩子。
再後來兩人各自跟前任離婚,成為二婚家庭,生了小女兒。
可能早有預謀分房子的事發小區三堡北苑是2010年建成,而小女兒是11歲,估計許某離婚前就看重來女士能有回遷房分。說不定對來女士沒多少感情而已,沖著利益而來。
為房子引發矛盾,裝修時矛盾升級二婚後,許某戶口遷入,當地按戶口分房子。三口之家能分180平方米,事發房子是50多平米的小房子,110多平的房子事發時正在裝修,原本下個月就能入住。
此前許某向來女士索求將110多平的房子,讓給他跟前妻所生的兒子。來女士斷然拒絕,為此爭吵,並引發矛盾。
後來裝修時,許某還是貸款才有錢裝修的,在錢財方面更加劇兩人矛盾。導致許某下毒手。
事發時殘忍,事發後異常冷靜接受采訪因為以上矛盾,許某事先准備好並且手段殘忍,處理時還很冷靜並盡量避免留下證據,當記者采訪時冷靜得讓人感覺到奇怪。跟網友預想的反應不一樣,從而引起網友更多的懷疑。
杭州來女士失蹤案今天宣布破案。來女士在家中睡著,被其丈夫許某某殘忍殺害,並且分屍過程非常的殘忍,手段非常的毒辣,引起了全國人民的公憤。
我猜這個許某某在一剛開始殺了妻子的時候,剛開始可能會有一點點害怕,但是到後來一想女主人死了,財產都是他的了,內心可能會有一點點小得意。但是隨著警察找上門廣大人民群眾的質疑,他的內心肯定是恐懼並且感覺到害怕,等到警察調查到水落石出將他拘押的時候,他的內心肯定已經崩潰,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悔之不及。
那麼她的丈夫許某某為什麼會如此的殘暴呢?主要是因為許某某的大兒子結婚需要婚房,這時候來女士老家正好拆遷,分了兩套房子。許某某就想要女士把房子讓給他的大兒子做婚房結婚,這遭到了來女士的拒絕。這時候許某某怒上心頭,直接就把來女士給殺了,這就是許某某如此殘暴的原因。
杭州碎屍案的犯罪嫌疑人許某的心理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而成的,經過長期的夫妻感情矛盾導致的,直到最後被許某痛恨殺害。
了解到這個案情的最後結果,相信大多數人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許某某最終殺害來女士的導火索就是因為最近的爭吵和房產分配問題爆發心裡痛恨而堅定要殺死來女士。
天下哪個父母都會為了自己的子女都可能存在自私的想法,可這些都是因為講為自己的子女過的更好,可就是因為這些原因導致了這個二婚家庭就此破碎開始,在我看來犯罪嫌疑人就是太無能的表現,既然是來女士的房產就應該由來女士去分配,何況他們是二婚組建家庭,犯罪嫌疑人的兒子跟這個來女士沒有血緣關系,自然這個房產不屬於犯罪嫌疑人的兒子,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自己去賺錢給自己兒子買房子的。
最後:不管這個二婚家庭中徐某是處於什麼地位,都應該尊重來女士的財產分配,自己沒有能力賺錢給兒子買房子就不要去抱怨和強求她人,更不能沖動的把來女士給殺害了,最終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嚴懲,這個二婚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覺得沒法待下去可以申請離婚,殺人只會讓自己的孩子痛苦一世,也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嚴懲。
他的心理歷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不過,他既然會殺害自己的枕邊人,他的心理肯定是扭曲的啊。
他炒股虧掉了那麼多的錢,蘭女士當然會有意見啊,有意見他們兩個人肯定會為此吵架呀,吵架吵了之後,兩個人之間又沒有去溝通,然後心裡就會積著怨氣。
利益面前,沒有了夫妻感情,為了房子,為了炒股的票子,利益熏心了,他當然殘忍了,有的人真的是可以為了利益不擇手段。
他的手段確實殘忍,所以,面對鏡頭的時候,他看起來很淡定,實際上,那是他在鏡頭面前偽裝出來的。
因為他心理也很害怕,只是他必須得裝的很淡定,所以,他才以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在講述著自己妻子失蹤的過程。
對於他來說,在利益面前,感情還是不值得一提,所以,他才會那麼狠心的把自己的妻子給殺害了,畢竟,房子和票子的誘惑力太大了。
最後:為了利益而謀害了自己的妻子,最終,他也要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他的手段確實殘忍,他害的他自己家破人亡。
我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屍體處理了。
處理屍體的過程,就不詳細描述了。
對外就說不知妻子去哪了,暫時不讓大女兒知道,是沒有人報案的。
妻子失蹤,沒有人追求,過一個月,下水道的屍體殘渣都流到河裡了,誰還能找到,那時房子票子當然就都是我的了。大女兒一個子都甭想得到。
過一年半載,我再找一個漂亮的女的結婚,老牛吃嫩草,多美!
唉,上天保佑我吧!
大不了,我就把自己的命搭上。
沒想到,妻子單位,大女兒都知道了,報案就報案吧!
我一定要在警察來時,不能說漏嘴,一定要震靜,引導警察:妻子可能給情人跑了。
其實,仔細觀察來女士現在的丈夫,表情很不自然,沒有什麼悲傷,眼睛一直躲躲閃閃,還撩被單,說她肯定不是一個人出去的,我知道她的智商,這是一個看不起,不尊重自己妻子的男人。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做壞事哪能不會留下痕跡,處理屍體的現場,只要有一個血滴痕跡就可以了,你一夜用了那麼多水,可以隱瞞嗎?
在被抓之前,他可能還心存僥幸!!
為什麼會這么說,來女士的丈夫還曾經看過檢查化糞池的吸污車。
我都懷疑他是不是有一個正常的人格,在一開始他就在偽裝,而且他的偽裝沒有絲毫異常,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內心是有多麼強大。
接下來根據事情的經過,來簡單分析一下許某心理活動。
一、他精心預謀了這一場看似「天衣無縫」的計劃, 那天晚上他對妻子下手的時候是沒有絲毫猶豫, 因為只要他做了,妻子必須消失,否則妻子就會揭露自己的罪惡,他非常的狠毒,在殺害了妻子之後,為了盡快的處理屍體,他連夜分解了屍體,相信 他此時的內心是非常復雜的,他的內心不會平靜,甚至有些後怕。
二、處理完屍體,他清理好了現場,如無其事的開始了妻子失蹤後第一天的生活,他在考慮自己接下來要怎麼做, 他猶豫了一天,沒有選擇報警,不過第二天妻子的失蹤被發現了,他經不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選擇了報警。
三、面對記者和警察,雖然很心慌但他盡最大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警察和記者都沒有發現異常,一開始只認定是一件失蹤案件,他終於鬆了一口氣, 覺得自己可能會逃脫法律的制裁,因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四、案件的離奇引起了 社會 的關注,他開始慌了,這么多人都來關注這件事,他心裡的壓力變得越來越大,不過依然心存僥幸,警察開始搜尋小區的各個角落,天台、景觀河和電梯井, 他開始害怕警察會找到一些線索。
五、警察沒有絲毫的頭緒,案件停滯不前,網友做出了大量的假設。 有很多網友送來了安慰,他只能接受網友們的安慰,他不想被這么多人關注,但是沒有辦法。
六、警察終於開始調查化糞池,他不知道警察為什麼突然要檢查化糞池,是不是已經知道了什麼? 他在不停猜測, 他在路過的時候還看了吸污車,看他們的樣子不像找到了什麼,由於心虛,他看了一眼就匆匆走開了, 他真的開始害怕, 因為屍首雖然被分解,但真的在裡面,但是 他不敢顯露自己的情緒也不敢逃跑,只希望警察發現不了。
七、終於,警察來了,帶來了手銬,他頓時就明白了原因,沒有反抗。 他懸著的心終於落地了,自己做的事情敗露了,他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麼,他內心復雜,久久不能平復。
這是我推測的妻子失蹤到丈夫被抓過程中丈夫的七種心理活動,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認可。
整件事情細思極恐,不知道丈夫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但覺得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媽媽遇害了,爸爸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不知道年幼的小女兒該如何面對這一事實。
這個提問非常有價值,一切外在的表現都發自一個人的內心,那麼徐某某的心理歷程是怎樣的?為何如此殘忍?幾乎讓我們已經感覺到了許某某已經脫離了人的范疇,變得如此無情殘酷,可以用5個字來形容,惡魔在人間。
那麼他的心路歷程是怎樣的呢?這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許某某臨時起意殺人,比如兩個人十分的恩愛,但是因為家庭問題發生了矛盾,於是許某某心生惡念,隨著矛盾一天天的增強,比如他急著想為自己的兒子結婚,結果許某某便起了歹心,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的內心一定會有愧疚之心,而且在如此大的壓力下,他的心理防線也會被很快的突破,畢竟這也不是他的本意,而且一定會露出很多的麻馬腳,這個案子也會很容易破。
另外一種情況。
就是這場婚姻本來就是一場陰謀,許某某與來女士結婚就是奔著來女士的家產,在他眼裡所有的房子應該都是他的,結果卻遭到了來女士的反對,他感覺自己沒有面子,再加上對來女士沒有感情,甚至侮辱來女士的智商,於是殺人的念頭便埋藏心底,並制定出了詳細周密的計劃,包括他以後主動邀請別人采訪他。
許某某殺人後表現的相當的冷靜與理智,欺騙了很多的人,包括他的周圍鄰居對他的評價都不錯,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許某某的心理歷程也許很早就已經埋下了這樣的種子,因此就應該從他的生長環境,人生經歷,以及工作經驗來討論他為何會變得如此歹毒。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不同的生活經歷構造了不同人的性格,殺人碎屍對大多數人來說都難以接受,但是卻對極個別人來說或許在心理上就不是什麼讓人難以接受的事,這樣的人就是一種危險,隨時可能對別人的生命造成傷害,希望重判。
許國利在來女士「失蹤」後,表現出不是一般的冷靜,從容,淡定得讓人在東窗事發後,懷疑這是不是他第一次作案。
換了是任何一個理智,正常的人,一個人在分屍現場,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被悶死,還有被碎屍,堅硬的骨頭偶爾砍不動,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潰。
而許國利卻沒有,這樣的毒腸,這樣的殘忍,真的是我等常人無法理解,無法想像!
我炒股虧了錢,你不借我錢,你是我妻子嗎?你對我感情嗎?我恨你!
我裝修房子,沒有錢,我得貸款,明明你那麼多錢,卻不能給我一點,裝修新房子。我恨你!
我兒子要結婚,我想把我也有份的房子給兒子做婚房,你不答應,我怎麼向我兒子交待!向我前妻交待!
好吧!既然你無情,也休怪我無義,我要把你毀了!那麼這一切都是我的!
這大概就是這個惡魔的心理歷程吧!
徐國利自己不努力,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完全寄託在別人身上的男人,註定悲劇!
但願有來生,來女士能擦亮眼睛,遇見一個真愛她的人!
我感覺許某從認識來女士就沒有愛過她,根據媒體報道,許某言語明顯輕視來女士,瞧不起來女士智商!
來女士還在第一次婚姻中,他倆就勾搭成奸有私情,一個男人能跟他人妻(情人)借錢,基本都是花言巧語裝愛,名義是借實際是坑騙!
實際那時許某就是奔著目的(錢)而與來女士結婚過日子的!
如果許某人,對來女士有過頂點愛,都不會殺她,都會像對待他前妻一樣離婚放過她,看在共同生活11年,並且有一個共同生的小女兒面上,都不會殺她,只能證明他許某人從來沒有愛過她,對她只有恨,才會碎屍滅跡殺她!
況且媒體報道視頻,許某弟媳婦與來女士聊天感覺,來女士挺崇拜許某,還說許某年輕時挺帥,被愛沖昏頭腦來女士,最終借的錢也沒還,對許某人來說,沒有愛的婚姻,委屈裝愛10多年,人家許某人多年算計來女士房子又不放手,許某人能不恨她嗎?
結果是許某與老婆離婚,來女士與丈夫離婚,他倆走到一起,而來女士又是城中村人,這一二十年城中村改造又是房又是錢,也就是說能與來女士拆遷土豪通過結婚,經濟不吃虧!
這么多年在認識人,周圍鄰居,親屬面前許某都是戴著偽裝假面具與來女士過日子,不然解釋不通,所有人都感覺他倆夫妻關系很好,夫妻關系好能好到殺妻?誰信?
他倆都是不怕名聲掃地的人,都在第一次婚姻存續期同居,他倆都不怕離婚,因為他倆都離過婚,那為什麼許某不與來女士離婚?
縝密設計殺妻,許某自感聰明,許某低估警察能力,感覺他縝密設計天衣無縫殺妻,引導警察.親屬思維往來女士偷情私奔上走!
時間久案子破不了,許某殺妻搶房目的達成,目的就是錢房獨占,只有長期積壓恨,積壓目的靠近目標,才會痛下殺手!
而來女士尋人啟事照片明顯是一個過的不開心感覺,她經濟不窮,有錢有房,老公又愛她,怎會是那個不開心模樣?
一個見人有禮貌,親朋好友眼中溫文爾雅好男人,能借情人錢不還?只能說明他一直處心積慮算計來女士,是來女士被他謊言愛情語騙暈乎啦,有些感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她既信他愛她,她又有懷疑他不愛她的感覺,才會有那種長期不開心尋人啟事照片表情!
許某長期帶假面具做人也很累,全家分到手新房100多平方還有現住50多平方是導火線,許某想霸佔這100多平方房子成自己的,而這時來女士不同意,軟的不行,就來硬的,心狠手辣原形畢露現行,結果來女士被許某殺害目的奪房!
Ⅷ 杭州女子失蹤案,警察的破案能力如何,是如何一步步確定兇手的
生命於每個人而言,都只有一次,宇宙中沒有永恆的存在。每個生命生存者都有自己的意義,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小草。我覺得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更應該要懂得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敬畏生命。不僅是自己的生命,更是他人的生命。杭州女子失蹤案,我們看到了一個生命的離開。警察的破功能力強,他們通過努力付出一步步確定兇手。
成功的背後一定會有努力的付出。人生並沒有一帆風順,在經歷風雨之後才能見到彩虹。辛勤工作,努力付出,兢兢業業,是他們的標志。擁有著很強的偵查能力,最終把案子破了,我們為他們點贊。
Ⅸ 15年前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終於告破,警方是如何破獲這起案件的
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都會遇到一系列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對於我們有著一系列損害的,不僅影響到了我們的社會安定,而且還影響到了我們的日常出行。日常生活當中也有很多的一些案件是始終破不了的,拖了非常久才使得警方有了一系列的線索。在熱點上就發生了這么一件事情,那就是15年前的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終於告破。網友們對於這件事情都比較關心,紛紛表達了自己的一系列觀點。那麼對於15年前假牙男子杭州遇害案告破這一件事情來說,警方是如何破獲這起案件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