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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是上海話的說唱 2025-09-20 00:34:36

杭州陪審員每年什麼時候招聘

發布時間: 2022-10-09 18:04:01

⑴ 法院的人民陪審員是屬於法院工作者嗎

人民陪審員不屬於法院工作者。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明確指出,人民法院工作人民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第三條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二)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人員;

(三)因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1)杭州陪審員每年什麼時候招聘擴展閱讀

人民陪審員職責很大。參加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法院第一審時,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

且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所佔人數比例應當不少於三分之一。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

人民陪審員在審判中,要認真查閱參審案件材料,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獨立行使表決權,審核參審案件裁判文書,對參審案件進行監督,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杭州中院表示,人民陪審員制度有效發揮了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目前,杭州市各基層法院共有人民陪審員1019人。

2013年5月,最高法院部署實施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力爭兩年內,各級法院實現陪審員數量翻一番,確保基層群眾代表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的三分之二。

⑵ 2022年鄭州市陪審員每年幾月份任命

十月份左右。
人民陪審員被譽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一種直接形式。它是為了使法官的法律專業邏輯,不偏離社會的大眾生活邏輯太遠,使得司法接地氣。同時,也是為了使司法能被群眾所掌握、理解和接受。是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舉措。在我國,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八周歲;
(三)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的,不得擔任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在辦案過程中和審判員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一致的。但是人民陪審員不需要通過司法考試,任命也要經過地方人大常務會議通過,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參加審判活動期間工資由人民法院拿。人民陪審員有的也參加案件的執行工作,人民陪審員有時也單獨調解簡易案件。

⑶ 人民陪審員每年什麼時候申請

人民陪審員隨時都可以申請。收到申請後法院會備案,等到有需要有按相關名單提交人大並報中院備案。

⑷ 人民陪審員 該怎麼當

您好!人民陪審員,該怎麼當?推薦您閱讀《人民日報》的下面這篇文章:
核心閱讀
作為法院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人民陪審員除了有助於推進司法民主,還有利於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賴。目前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實情況如何?面臨哪些問題?記者分赴山東、山西和雲南三地基層法院,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踐情況進行了調查。
濟南章丘市法院人民陪審員王鳳霞
「我們在,監督就在」
身著黑色制服、胸前佩戴標牌,乍看起來,57歲的王鳳霞與法院工作人員沒什麼兩樣。
「這衣服和胸牌都是法院統一定製的,不過法官的胸牌是圓形,我們的是長方形。」王鳳霞一邊笑著解釋,一邊伸出指頭數了數,已經做了整整9個年頭的人民陪審員。2005年5月,經過單位推薦,法院、人大、司法局共同考察,市人大任命並向社會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王鳳霞和另外54位來自各行業的市民一起,成為章丘市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審員。
王鳳霞以前任職於章丘市婦聯,工作內容主要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這些年,她曾多次進出法庭,也參與過不少案件的合議。參與哪個案子,一般採取隨機抽取的辦法。法院會提前一個月左右告知王鳳霞,並請她前來查閱案卷。庭審時,王鳳霞要全程參與,和法官一起合議,有異議時便提出自己的意見。
一開始,王鳳霞心裡就沒底,不知道這人民陪審員該咋當。回想起來,她還有些不好意思,因為自己基本上是「陪而不審」。評議案件時,她常常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見。
今非昔比,經過多年歷練,王鳳霞已是「經驗老到」,先後參加過600多個案件的陪審工作。而讓她最有成就感的,就是自己的意見被合議庭採納。
在章丘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有可以用來辦公、交流的「人民陪審員之家」。法院每年會開展一兩次大規模的集中培訓,平時也有一些單項培訓。
前些年,受交通不便、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影響,人民陪審員的參審率一度較低。但近兩年,情況大為轉變。2013年,章丘市人民法院辦理的2500件普通程序案件,參與陪審的人民陪審員有近5000人次。
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長劉玉慶說,按照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要求,今年年底,全省法院要實現中級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達到30%、基層法院達到80%的目標。「在章丘市人民法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已經達到100%。我們將人民陪審員定位在審判監督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應該說實現了制度設計的初衷。」
隨著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的增加,王鳳霞被抽取的幾率不會再像過去那麼高,但她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多少。退休多年之後,她又成了「上班族」,分擔起人民陪審員的日常管理。「我們並不是由法院來管理,而是相對自治,這樣才能保持人民陪審員的獨立性和監督作用。」
為確保人民陪審員盡職盡責,章丘市人民法院專門邀請人大代表旁聽人民陪審員庭審,對其作用發揮情況進行考評。參審率不高或有違法違紀問題的人民陪審員,將由人大按相關程序清退。
「人民陪審員是法院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雖不著法袍,代表的卻是千千萬萬的民眾,可以讓人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公正。」王鳳霞認為,人民陪審員雖然不是法律專業出身,但最大的優勢在於熟悉社會,容易聯系群眾。「我們在,監督就在。有這個身份,就要對得起良心!」(記者 卞民德)
昆明五華區法院人民陪審員陳建雲
「調解陪審合議,什麼都干」
「第一次陪審時,審理的是搶劫案件。我坐在審判席,都不敢正面看被告,整個庭審幾乎沒說話。」說起自己的第一次陪審,雲南昆明五華區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陳建雲記憶猶新。
從2005年5月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至今,陳建雲即將干滿兩個任期。「犯罪主觀方面」「連帶責任」「法定從輕」等法學專業術語,陳建雲信手拈來。
「工作和書記員差不多,送達、調解、陪審、合議,什麼都干。」陳建雲介紹,「我已經參與了2300多件案件的辦理,平均每天不止一件。」
陳建雲是五華區人民法院的22名「坐班」人民陪審員之一。除了「坐班」的人民陪審員,五華區人民法院目前還有25名不用「坐班」的人民陪審員。「由於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協調時間來參與案件審理比較麻煩,現在往往要提前兩三個月和非坐班的人民陪審員約好庭審時間。」 五華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葉瑋告訴記者。
「全區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為19萬,加上部分中央財政轉移經費,基本上剛剛滿足人頭費的需要。」葉瑋說。
低廉的補助導致的結果便是人民陪審員年齡結構老化。「沒有30歲以下的,平均年齡近50歲,退休後再來擔任專職陪審員的有十幾個。」葉瑋說。
「最大的問題還是認識問題。」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喬楊說,「以經費保障為例,個別縣區每年才1萬元左右。」雖然財政部曾經出台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要在財政預算中明確列支,但現實中往往與其他法院經費打包。
「人民陪審員在實踐中『選而不用』『陪而不審』『合而不議』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喬楊告訴記者,由於不少兼職陪審員時間難以協調,部分法院存在不願使用的情況;而部分兼職陪審員連續多次拒絕陪審工作,也讓法院不願再使用。
據喬楊介紹,昆明目前正在進行人民陪審員倍增工作,但部分區縣法院很難找到合適的人選。「有能力、有熱心、也想做的人沒有時間,有時間的退休人員的身體狀況又未必能夠勝任。」喬楊指出,部分非坐班陪審員也存在將人民陪審員只當做榮譽而不認真履職的情況,為此,昆明市專門出台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每年至少參與5件案件的審理。
「從設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初衷看,並不過分強調陪審員的法學專業素養,更重要的是從普通群眾的視角對案件審理提出意見。」喬楊說,每個人民陪審員都經過嚴格程序考察,上崗前都進行了脫產培訓,「在培訓時,我們就強調人民陪審員多從『情』和『理』角度發表意見,不必過多顧慮法律專業知識的不足。」
「部分人民陪審員因為對自己法律知識不自信,怕發言外行被笑話,甚至影響案件審理,常常選擇隨大流。」喬楊說,為了讓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作用,昆明市中院甚至規定人民陪審員要先發表意見,「但落實情況並不理想。」(記者 楊文明)
太原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
「要對得起判決書上的簽名」
「陪審陪審,光陪不審怎麼能叫陪審員?」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認為,「陪審,顧名思義就是陪同法官審理,重點還得在『審』上。」
性格潑辣、快人快語的李麗萍是杏花嶺區大東關街道的婦聯主席。她介紹,2013年全年陪審了20多個案子,每起案件與她「搭檔」的法官都很重視陪審員的意見,庭審時一般都會主動徵求她的意見,或者讓她發問,庭審後、宣判前都會積極和陪審員討論案情。
「去年年底陪審員培訓時,有人反映法官不重視陪審員,不給發言機會。」李麗萍毫不諱言,「我當時就反駁,不能怨法官不給機會,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你就得主動行使,要對得起判決書上的簽名。」
李麗萍所言的陪審員權利,在2005年5月起施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中有明確規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如何實現同等權利?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林蔚律師解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特別是當人民陪審員和法官意見不統一時,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人民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
但制度規定和具體執行難免存在脫節。「坐坐場、露露相,不說話、光簽字。」有過訴訟經歷的群眾曾這樣調侃一些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現狀。對此,曾掛職基層法院副院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凌斌副教授坦言,「人民陪審員如果只是陪坐和簽字,『審』的功能無法很好發揮,就難以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司法民主作用。」
「制度設計的初衷和實踐存在差距,人民陪審員最直接作用變成了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證合議庭人員『夠數』。」林蔚分析。
據介紹,為充分發揮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李麗萍所在的太原市作為「倍增計劃」試點,今年全市人民陪審員將由現在的222名增加到448名。通過擴大人民陪審員隊伍這一途徑,來促進司法民主,已成共識。
數量上去了,「審」的功效如何更好保障?「一是要主動,二是要學習。」 李麗萍認為,陪審員參與案件要說到點子上,這樣法官和當事人才能更多採納你的意見,因此日常法律素質的培訓學習不可或缺。

先「培訓」再「陪審」, 這是當地「倍增計劃」提升人民陪審員履職水平的辦法。今年暑期,山西大學迎來了一批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參差不齊的「學生」,他們就是新當選的縣級法院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群眾,多從社會道德標准等方面對案件進行分析、判斷,與法官形成思維互補,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審判的猜疑和誤解。」方山縣一位人民陪審員在結業考試中這樣闡述自身定位。
多年的陪審員經歷讓李麗萍也深有同感,「人民陪審員的『審』確實要和法官的『審』有區別,除了合法,陪審員更關注合情、合理的應用,這樣能起到更好的司法效果。」
對此,林蔚表示認可,「人民陪審員雖不具備完備的法官專業思維,但對案件審理作出的是一種自然理性行為,代表更廣泛的民意和良知,可以增強公眾對裁判結論的認同感。並且人民陪審員天然聯系著各方面社會公眾,作為法院與群眾溝通交流的一座重要橋梁,更容易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賴。」(記者 冀 業)

⑸ 人民陪審員 該怎麼當

在法律層面,陪審員和法官享有「同等權利」,既可以就案件事實發表意見,也可以就法律認定表達觀點。對於判決結果,合議庭的規則也是少數服從多數。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某個案件是一名法官和兩名陪審員一起審的,如果雙方意見出現了分歧,法官必須服從?事實並非如此,探索人民陪審員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不再對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表決。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鵬鵬指出,確立職權配置主要基於兩方面考慮:一方面,人民陪審員並非法律專業人士,很難對法律適用問題作出評價,故僅由職業法官負責法律適用更為妥當;另一方面,人民陪審員與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並保持對職業法官的人數優勢,這可以矯正職業法官因長期執業慣性所形成的偏頗和執拗。「區分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讓陪審員的作用集中於前者,有助於陪審制充分發揮其長處。」

⑹ 當人民陪審員有什麼好處對以後找工作,調整工作有什麼幫助嗎

第一,增加了你的工作經歷,以後簡歷可以寫的更豐富;
第二,增加你的人生閱歷,人民陪審員是和法院打交道,和案件當事人打交道的,這樣你可以接觸更多人和事,更有利你的成長;
第三,人民陪審員是有一定收入的,一般法院每年會固定給每個陪審員報銷一定經費。
百利而無一害。
這都是要爭著搶著做的,一般人是選不到的,基本都是由單位推薦再由法院決定人選後報人大常委會任命。

⑺ 人民陪審員新時期有什麼待遇兩院垂直後對陪審員有新政策嗎

人民陪審員新時期待遇情況:

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人民法院給予補助。
有工作單位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應當享受的補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為實施陪審制度所必需的開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兩院垂直後對陪審員有新政策:

  1. 司法需求大與人民陪審員參與熱情低。公眾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認知有限,參審熱情有限,直接影響了陪審功能的發揮。實踐中常出現因履行陪審職責與本職工作沖突,陪審員臨時不到庭的情況;陪審員的履職約束和保障缺位,法律沒有規定陪審員不參審或不正當參審的法律後果,導致有些陪審員拒絕參審甚至濫用陪審權利。

  2. 無專門管理機構,法院負擔過重。目前沒有專門管理人民陪審員的機構,多由法院政工部門兼顧。隨機抽選候選人等工作涉及戶籍部門,個案隨機抽選陪審員需提前協調,涉及陪審員的培訓和管理等工作量巨大,法院負擔過重。

  3. 五年任期過長,人民陪審員名額不足。如筆者所在法院員額制下法官約30人,以陪審員為法官員額5倍即150名為例,近三年合議案件平均660宗/年(逐年增長),估算每名陪審員每年起碼參審4宗以上案件。若陪審員怠於或不當履行陪審職責,卻只能在五年任期屆滿之後才能重新選任,不利於正常流動,也會導致法官與陪審員聯系過密。筆者認為,陪審員任期應以兩年為宜,名額參照合議庭案件數確定更為符合實際需求。

  4. 人民陪審員事實審認定規則空白。我國以前從未區分過事實審和法律審,這方面的經驗和規則一片空白。世界上實行陪審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主要的陪審案件類型為刑事案件,即便是民事領域也實行陪審制的美國,所有民事案件中只有不足6%的案件進入審判程序,而其中只有不足1/3的案件接受陪審團的審判。反觀我國三分之二以上案件為民事糾紛,陪審員只負責事實審的可借鑒經驗較少,亟待在試點實踐中探索確立陪審員事實審認定規則。

  5. 人民陪審員參審程序設計不足。「陪而不審、審而不議」與參審機制不完善、缺乏剛性的程序約束有很大關系。如司法解釋雖然規定了人民陪審員可以提前閱卷,但是否通知其閱卷很隨意,也缺乏具體的制度安排,人民陪審員不發問、不合議等等,無不凸顯出參審程序空白的問題。

  6. 審判效率可能降低。法官與人民陪審員的天然區別是法律認知不一。向陪審員解釋程序、證據規則、區分事實問題與法律問題成為法官的責任,法官的釋明任務大增,可能延長審判時間、增加訴訟成本,還會導致法官有畏難、厭煩情緒。而且,由於陪審員對事實認定有「天然性」「直覺性」,法官與陪審員認定的事實可能存在重大分歧,導致要提交法官專業委員會或審委會討論決定,影響審判效率。

⑻ 刑訴,簡易程序的第一審的合議庭,陪審員可以參與嗎

可以參加,也可以不參加。具體為:、

1、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2、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一般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依據《中華人民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三條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

2、第二百一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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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