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縱火保姆莫煥晶是怎麼判決的
杭州縱火保姆莫煥晶死刑。
2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
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月1日,「6·22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在杭州中院受審。
Ⅱ 保姆縱火案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Ⅲ 杭州保姆縱火案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重大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其在從事住家保姆期間,在多地多次竊取僱主家中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應予並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造成的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處以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Ⅳ 「杭州保姆縱火案」怎麼判刑的
「杭州保姆縱火案被告人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018年2月9日9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判決認為,被告人莫煥晶在高層住宅內故意使用打火機點燃易燃物引發火災,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莫煥晶還在從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盜竊僱主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莫煥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煥晶犯有兩罪,應依法並罰。莫煥晶於凌晨時分故意在高層住宅內放火,導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雖然莫煥晶歸案後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莫煥晶歸案後主動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盜竊罪行,系自首,對其所犯盜竊罪可予從輕處罰。
Ⅳ 2017年杭州保姆縱火案原因及涉及的罪名
法律分析:原因是暗中保姆迷戀賭博,外借了大量債務,卻又資不抵債。其妄圖製造假火災,然後自己救出僱主家的小孩以便邀功請賞,結果火災形勢過大,導致了女僱主與三名未成年孩子的死亡這一悲慘結局。放火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第一款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Ⅵ 杭州保姆縱火案 保姆怎麼判的
法律分析:莫煥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廣東省東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區縱火案罪犯。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擅自離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Ⅶ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莫煥晶獲什麼刑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莫煥晶被判死刑。
2018年6月4日15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及其辯護人,檢察員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參與旁聽。
罪有應得!
來源:網易新聞
Ⅷ 保姆縱火案件中的保姆會被怎麼判
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保姆莫煥晶死刑,隨後,莫煥晶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獲受理。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二審法庭調查階段,莫煥晶陳述了她的上訴理由。
莫煥晶在陳述中表示認罪,但提出本案後果的發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同時,莫煥晶認為一審認定她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發生後即逃至室外與事實不符;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責任;她在案發後在現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綜上所述,莫煥晶表示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
此前,本案受害者家屬林生斌已經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包括事發小區物管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內,林生斌一共向9家單位索賠共計1.3億元。5月28日,林生斌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據起訴狀稱,作為物業管理方,綠城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其未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公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當,消防給水和滅火設備、消防車道、安全疏散、防排煙、火災報警、消防控制設備等消防設施未能確保完整好用,初起火災撲救處置不力,存在明顯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