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落戶杭州戶口有哪些條件
落戶杭州戶口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人才引進落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後,年齡45周歲以下,不包含在職研究生、MBA);
(2)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
(3)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等,年齡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50周歲以下,正高職稱55周歲以下);
(4)擁有發明專利。
符合以上條件其一並且在杭落實工作單位、正常繳納社保可憑學歷或技術職稱證書到公安局戶籍科申請辦理正式戶籍進杭手續,由公安局戶籍科負責把關審批;
2、購房入戶
購房入戶政策實施區域范圍:杭州十區。
購房入戶時間: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高新開發區、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購房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購房入戶辦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購房為准,蕭山、餘杭區辦理以2015年1月1日購房為准。
購房金額要求:上城區、錢江新城購房單套總價100萬元以上;經濟開發區購房單套總價60萬元以上;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購房單套總價80萬元以上,蕭山、餘杭購房單套建築面積80平方以上,同時需付清房款;蕭山餘杭購房時間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執行,即單套購房面積在80平方以上無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戶杭州。
申報條件如下:
(1)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無傳染疾病;
(3)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的,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3、納稅落戶
辦理條件:外地來杭市區的個體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十萬,法人或業主本人可以辦理落戶手續,連續兩年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業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辦理落戶手續。第一個條件是兩年交滿十萬元就可以,第二種條件必須連續兩年每年都要滿15萬,企業無注冊資金要求。
4、外商投資落戶
申報條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並在本市或區繳納稅收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投資10萬美元外資可辦理一名企業管理人員進杭落戶。一個單位原則上最多辦理10人。
5、企業投資落戶
(1)1998年1月1日以後注冊成立的來杭投資企業。
(2)來杭投資企業外地資金須佔25%以上且外地股東注冊資金在100萬以上。
(3)來杭投資企業在杭已正常運轉(有固定資產投資或主營業務有納稅記錄,國地稅累計繳納10萬元以上);納稅必須在本市市或區稅務部門登記。
6、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一致的,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7、老年投靠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為杭州市區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雙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為杭州市區,且有子女戶籍在杭州市區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齡,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條件,雙方可同時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符合以上條件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② 普通人怎麼落戶杭州
1、全日制本科落戶:45周歲以下,畢業2年內,無需社保,可直接落戶杭州;畢業超過2年只需要1個月社保,也可直接落戶杭州。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落戶:50周歲以下,畢業2年內,無需社保,可直接落戶杭州;畢業超過2年只需要1個月社保,也可直接落戶杭州。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落戶:55周歲以下,無需社保,可直接落戶杭州。
4、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戶:2017年之後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2年內,無需社保,可直接落戶杭州;畢業超過2年只需要1個月社保,也可直接落戶杭州。
一、如何辦理公共戶遷移:
1、由申請人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請;
2、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材料進行審核;
3、材料齊全當場受理,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公安機關通知辦理遷入手續。
二、人才落戶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學歷證書;
2、在當地就業的勞動合同;
3、三個月的當地社保證明;
4、由當地單位開具的在職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③ 杭州戶口遷入條件
杭州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如下:
1、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才落戶。
(1)應屆普通高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科學歷無專業要求),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並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碩士以上學歷無需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辦理期限為:6月份畢業後至當年12月底,12月份畢業的至次年6月底;
(2)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者(35周歲以下,不含35周歲),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者(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戶;
(4)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歲以下,不含55周歲)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2)隨遷條件:全日制大學專科(高職)學歷以上人才可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高技能人才落戶。
(1)具有技師(二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
(2)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人員(35周歲以下,不含35周歲);
(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州市區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指與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並在該用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且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並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可遷移戶口入杭;
3、隨遷條件。
本人符合落戶條件且在杭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滿足市外夫妻投靠條件的,其配偶可隨遷。
4、表彰獎勵落戶。
在杭就業期間,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比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農民工;被評選為本市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含享受待遇對象),杭州市十佳來杭創業創新青年、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可申請在杭州市區落戶。
5、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本科年齡45周歲以下,碩士年齡50周歲以下,博士年齡55周歲以下;
(3)《杭州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證》(可要可不要)。
戶口遷移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綜上所述,目前杭州規定的落戶政策還是很多的,其實對於長期在杭州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講,即使本人的學歷不是特別高,但是,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積分達到一定標準的,就可以在杭州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④ 如何落戶杭州
(一)小孩戶口申報
新生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30日內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集體戶主同意落戶證明。
(二)外商投資入戶辦理
申請條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並在本市或區納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
辦理程序: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到市公安局領取進杭落戶審批表及具體辦理所需材料的須知,按須知要求攜帶准備好的材料及單位蓋好章的《進杭落戶審批表》到市公安局審批。
(三)納稅落戶
申請條件:
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人民幣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辦理程序:
憑《營業執照》到市公安局領取《進杭落戶審批表》及具體辦理所需材料的須知,按須知要求攜帶准備好的材料及單位蓋好章的《進杭落戶審批表》到市公安局審批。
(四)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3年(含3年),外地農村農民與本市農業戶口村民結婚滿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低價廉租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夫妻投靠。
(五)老年投靠
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或原杭州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夫妻雙方均在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且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低價廉租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可向子女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老年投靠。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凡15周歲以下(含15周歲)未成年子女或18周歲以下在校學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低價廉租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可按自願原則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投靠。
(七)專業技術、黨政幹部、科技人員家屬投靠
申請條件:
1、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科研成果獎的主要完成者。
2、黨政機關處級以上管理人員。
3、被聘任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三年。
4、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獲得者。
上述人員本人戶口在杭州市區,其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辦理進杭。
辦理程序:
到市公安局領取《進杭落戶審批表》及具體辦理所需材料的須知,按須知要求攜帶准備好的材料及單位蓋好章的《進杭落戶審批表》到市公安局審批。
(八)購房落戶
申請條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後在杭州濱江(80萬)、下沙(60萬)、錢江新城(100萬)購房,付清相應房款的。
2、申請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傳染疾病;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的,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4、申請人未被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
5、申請人在購房地實際居住且人戶一致,有穩定的生活來源;
6、購置二手房的原戶籍人員戶口已遷出。
7、所購房產3年內不得交易。
辦理程序:
憑房管部門的《外地人購買住宅確認表》到房產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九)人才引進人員落戶
申請條件: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
2、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級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50周歲以下,正高職稱55周歲以下)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緊缺專業大專學歷(35周歲以下)
4、 擁有發明專利(45周歲以下)
上述人員在杭州市區落實工作單位的,可辦理本人戶口進杭,其中碩士以上學歷的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的政策
辦理程序:
持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到杭州市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進杭落戶審批表》及具體辦理所需材料的須知。按須知要求攜帶准備好的材料及單位蓋好章的《進杭落戶審批表》到市公安局審批
(十)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
申請條件:
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當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
普通高等學校碩士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的政策
申報准備材料:
1、《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
2、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證明或區以上人事編制部門出具的進編審批表。
3、本人房產證,單位或親友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和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4、戶口遷移證
申請條件:
取得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非在職省內本、專科畢業生,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未婚人員,一年內在市區落實就業單位
辦理程序:
持畢業證書到市公安局領取《進杭落戶審批表》及具體辦理所需材料的須知,按須知要求攜帶准備好的材料及單位蓋好章的《進杭落戶審批表》到市公安局審批
⑤ 怎麼在杭州落戶
法律分析:1.購房入戶,購房入戶是最快最便捷的入戶杭州的快速方法,單套購房面積在80以上即可在杭州落戶。
2.人才引進落戶,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緊俏的全日制專科人才也可以進行杭州落戶。
3.應屆畢業生落戶在杭州主城區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以進行落戶,准備好落戶資料。
4.夫妻投靠關系落戶,夫妻婚齡滿3年以後,在杭州有固定的住所,人戶一致也可以進行落戶杭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⑥ 杭州的落戶辦理流程
杭州的落戶辦理流程:
1、遷入申請人向擬落戶地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2、擬落戶地受理機構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根據審批許可權,批准同意後開具准予遷入證明;
3、遷入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4、遷入申請人辦理戶口遷入完成。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