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醫保斷交了一個月,續交多久能生效
正常情況下,斷繳3個月以內,在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後,第二個月起可以恢復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
如果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含),則會被視為中斷參保,想要享受醫保待遇,則需要在辦理續保手續後附加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條件。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醫保斷交了一個月,續交後就可以生效了,因為斷交一個月給醫保的影響不是很大,只是斷交的這一個月,如果發生醫療費用是不能報銷的,所以如果正好在斷交的這一個月發生了醫療保險,費用只能由自己來承擔,所以斷交也是有著很大的風險的,特別是對一些多病多災的人來說,斷交一個月很可能就會讓自己花費很多醫療費用,所以每個月都不要忘了按時間把醫療保險費用存入到指定賬戶,這樣就不用擔心斷交影響到醫療報銷待遇。
大家的醫療保險最好不要亂交,一旦斷交不但要補交之前斷交的部分,而且在斷交期間是不能夠報銷任何醫療費用的,而且對於一些斷交時間比較長的醫保來說,在聚焦完之後還有6個月的等待期,這樣對於一些生病幾率比較大的人來說,還是有著很大的風險的,因為在這期間發生醫療費用是不報銷的,按照現在每年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來看,個人如果全額支付醫療費用,那麼將是一筆很大的負擔。
㈡ 杭州醫保斷交一年後重新繳納余額可以用嗎
杭州醫保斷交一年後重新繳納余額可以用。一般來說,醫保斷交後續繳費,單位繳納的可以在一個月後重新使用,而個人繳納的則需要等待三個月。
㈢ 醫保斷交後重新繳納要多久才能用
醫保斷交後重新繳納最低要3個月才能用。具體如下:1、正常情況下,斷交三個月以內,在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後,第二個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2、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則會被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的情況想要享受醫保待遇,則需要在辦理續保手續後附加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條件。醫保卡停了,醫保卡個人賬戶里的錢還是可以使用的,只能用於買葯和門診看病,如果是疾病住院的話,是不能享受醫保報銷的,要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㈣ 外地人杭州醫保交多久可以用
外地人杭州醫保交6個月可以用。參保人員應在納入參保范圍3個月內參保,自繳納職工醫保費的次月享受。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或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視為中斷參保。在中斷後辦理參保手續並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醫保待遇。三個月內補繳,從補繳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在重新參保24個月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額為本市正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保待遇的百分之五十。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醫保斷交一個月有影響嗎
醫保斷一個月有影響。參保單位、參保人中斷繳交醫療保險費,自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但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續使用。當參保人恢復參保手續後,繳交醫療保險費的次月1日起可享受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如果醫保中斷繳費三個月,就需要再重新繳納醫保後有不低於6個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內是無法享受醫療保障報銷的待遇的同時,上述6個月的等待期內必須要正常繳納社保。
㈤ 斷交一個月醫保卡恢復期多久
斷交一個月醫保卡續保以後可以直接生效。
因為醫保斷交一個月不能視為中斷參保,及時繳費以後醫保會處於正常狀態,是可以直接使用的。醫保連續中斷三個月才會視為中斷參保,如果那時開始續保,就需要過三個月以後才能正式生效。
醫保中斷參保的規定是,醫保對於中斷參保是有明確規定的,連續交費的職工在連續交費過程中,如果出現連續三個月沒有交費,就會被視為是中斷參保,這時職工就無法再享受醫保待遇,醫保卡可以正常使用,但如果在這期間生病入院,就無法享受醫療報銷,想恢復醫保需要辦理續保手續。
一般情況下醫保斷交超過三個月以上,繼續繳費,將會有6個月的等待期,在這6個月內,及時繳納了醫保依舊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只有累計繳納6個月後才能繼續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㈥ 杭州醫保斷交後重新繳納要多久才能繼續使用
法律分析:需要在重新繳納六個月時間,醫保才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二十八條 中斷參保的人員再次參保時,屬本統籌地區非農戶籍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退休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滿20年後,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㈦ 請問一下醫保斷交後重新繳納要多久才可以用
1、醫保斷交根據繳納方和所在城市的不同,斷交後重新使用醫保的時間也會略有不同。具體應當以所在地區的醫保政策為准。但一般來說,醫保斷交後續繳費,單位繳納的可以在一個月後重新使用,而個人繳納的則需要等待三個月。
2、需要注意的是,當靈活就業人員斷繳醫保後,若在三個月內續繳上,那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要提高10%;而若是超過了三個月才進行續繳,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就要提高15%了。除此以外,若在斷繳期間有產生醫療費用的話,那這些醫療費用通常也只能由參保人員自己全部承擔,無法在續繳上醫保後去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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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杭州社保停了2月,補交多久可以用
法律分析:參保人員應在納入參保范圍3個月參保,自繳納職工醫保費的次月享受。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參保手續,或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的,視為中斷參保。在中斷後辦理參保手續並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醫保待遇。三個月補繳的,從補繳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㈨ 浙江醫保斷交後重新繳納要多久才能用
法律分析:1.中斷參保的人員再次參保時,屬本統籌地區非農戶籍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參保人員退休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滿20年後,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3. 連續中斷3個月的,6個月後才可使用,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1年後方可使用。4.如果是發生換工作而醫保已經中斷的情況,恢復繳費後,連續中斷3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1年後方可重新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