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 戶口可以直接到杭州上小學嗎
不可以。
杭州規定的入園條件為:年齡在6周歲至14周歲,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來我市居住的非杭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市入學,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3、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暫住證,並至當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實際居住1年及以上;
4、其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按規定在我市交納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
(1)外地人可以轉到杭州哪些小學擴展閱讀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本文件規定,在市區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畢業前由在讀小學組織調查核實隨遷子女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證,並將核實後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畢業生名冊報小學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升學分配。
據此規定,在市區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如持有市區范圍內申領的有效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區教育行政部門會進行升學分配。如未持有有效居住證,則不能升入市區初中學校。
本文件規定,隨遷子女轉學一般以學年為期限。符合就讀條件的隨遷子女,要求轉到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在學年結束前1個月內或新學年開學前半個月內,憑有關證明到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申請轉學。
由學校根據剩餘學額情況統籌考慮,轉入、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其轉學的應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教基〔2017〕43號)的規定辦理。
Ⅱ 外地小學生轉校到杭州讀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轉學對象:因家庭居住地和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變化或者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學生。(畢業班學生一般不辦理轉學;學生休學期間不能辦理轉學。)轉學時間:轉學一般以學年為期限。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開學前一周內辦理。轉學程序:1、家長向要求轉出學校和申請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雙方學校同意。2、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轉出學校向申請轉入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經回執同意後開具轉學證明。3、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學生持轉學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轉入有關檔案。4、轉入學校在開學三周內持學生轉學材料向教育局申請學籍。5、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若轉入學校學額已滿,應及時報告教育局,由教育局就近安排學生。6、學校對轉入學生的轉學證明和轉出學生的轉學證書存根,每學期應整理成冊,並列檔保管。名單報教育局備案。轉學材料: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轉學證明、義務教育卡、學籍卡、體檢表等
外地轉杭州條件
1.申請條件: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已取得暫住證並至當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時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並按規定在我市交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我市申請就學。 2.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家庭戶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二)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杭的有效暫住證和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三)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四)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五)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六)《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發的合法生育證明;(七)浙江省籍學生需提交《義務教育登記卡》。 3.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就學,按下列辦法辦理手續:(一)申請人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持上述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教育服務區域的學校報名,如居住地學校接受有困難,由居住地學校受理登記後統一報居住地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二)居住地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進城務工人員的實際居住時間、在我市工作和交納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就近或相對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學。
浙江省教育廳發布中小學生跨省轉學升學流程,其中包括從浙江轉到外省、外省轉到浙江省內,以及跨省升學的操作流程。
Ⅲ 外地戶口怎麼在杭州上學
法律分析:非杭州戶籍兒童入讀杭州,有兩種辦法。第一種辦法,辦理杭州人才引進居住證,提高入讀公辦的機會。根據杭州小學招生順序,父母持有浙江省人才引進居住證,孩子能按照三表生錄取。浙江省人才引進居住證可以直接換領普通居住證,普通居住證的辦理需要一年的時間,但浙江省人才引進居住證幾個月時間就能申請到。拿到人才證的可以直接去辦事窗口領取居住證,兩證是可以同時擁有的。第二種方法,積分入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入讀的條件是持有杭州市區范圍內申領的有效居住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去積分受理窗口申請入學積分,按照父母申請居住證積分高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入學積分高的,是有優勢的,父母居住證積分低,高級證能加40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居住證暫行條例 》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