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報告時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該方案對「病例報告」做了明確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系統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路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各縣(區)確診首例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在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事件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後,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