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外來人員留杭有補貼嗎
春節期間在杭外來務工人員補助政策兌付細則
(發布版)
一、政策內容和標准
針對在杭務工、非浙江戶籍並在杭繳納社保的春節期間在杭人員(在稅務登記注冊在杭的企業,市場監管登記注冊在杭的個體工商戶,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用人單位申報向符合條件的在杭外來務工人員每人發放1000元現金補貼(「在杭大紅包」),「一鍵直達」在杭外來務工人員銀行賬戶。
二、政策兌付條件
(一)申報主體
本次政策兌付以用人單位為申報主體,申報單位包含以下三類:
1.企業:企業登記注冊住所在杭,且稅務登記注冊在杭,不含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包括政府性質建設主體)。
2.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在杭;
3.社會組織:發證機關為杭州市或區、縣(市)民政部門。
(二)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符合申報主體資格單位的職工,並須滿足以下條件:
1.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間在杭過年的非浙戶籍職工(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2.滿足以下參保情況之一:
(1)在杭繳納2020年12月份社會保險(養老險或醫保)的職工;
(2)在杭參加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的職工(2020年12月31日工傷保險仍在有效期內)。
(三)特殊情況說明
1.非浙戶籍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以個人身份申報。
本人須在政策發布日(2021年1月18日)前(含當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圍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並具有2020年12月在杭靈活就業社保參保記錄,經個人承諾留杭過年,可進行政策申請兌付。
2.在政策發布日(2021年1月18日)後對2020年12月社保進行補繳的職工不在補助范圍內。
3.非浙務工人員在2020年12月有在杭社保記錄,此後更換單位的,可由新就業單位通過異議處理通道為其申報,申報須提供2021年新就業單位的社保繳納證明。
4.無在杭社保記錄的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由工傷參保項目總包單位為其申報,總包單位須符合申報主體條件。
5.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含政府性質建設主體)先期自行組織發放補助,不在本次線上兌付范圍。
三、政策兌付辦法
(一)申報通道及時間
「親清在線」申報通道於2月1日00:00正式開放,於2月9日24:00關閉(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選擇通過城市大腦APP的「親清在線」欄目進行申報)。
申報審核通過後,補助資金將實時兌付至員工個人銀行賬戶。
(二)申報兌付流程
1.申報單位使用政務服務網實名認證賬號登錄「親清在線」(qinqing.hangzhou.gov.cn),在政策兌付欄目找到「春節期間在杭外來務工人員補助政策」,點擊「兌現」進入政策兌付頁面。
2.系統自動提供已滿足(非浙戶籍、在杭參保)條件的員工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單位可勾選留杭員工,並補充個人銀行賬號、手機號信息;或直接新增留杭員工,填報相關信息。對員工留杭進行信用承諾,即完成申請。
3.單位申請後,系統將實時反饋審核和兌付情況。若審核通過,系統將完成自動支付,並簡訊通知員工;如審核未通過,單位可通過提示信息申請異議處理,補充相關印證材料。異議申請由政府工作人員進行人工審核。
4.兌付期間,系統支持單位進行多次兌付申請。已兌付員工將無法進行二次申請。
㈡ 杭州過節費發放規定
法律分析:杭州市發改委官網正式發布了關於《杭州市關於春節外省務工人員留杭補助實施方案》的公示,向社會公開徵求2022年春節外省務工人員留杭補助的相關意見。發放標准分別為:杭州市給滿足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春節過節費1200元;上海市按照年齡區別發放標准,80歲以下發放650元,80歲以上發放750元,同時,上海市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也會發放春節過節費,發放標准為每人300元;寧波發放標准最高,每人發放2000元。除此之外,按照政策規定,杭州市不僅會給納入杭州市區實行社會化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發放春節過節費,還會在端午節和中秋節分別發放800元過節費,一年發放合計達2800元。
法律依據:《杭州市關於春節外省務工人員留杭補助實施方案》
二、發放標准
按每人600元標准,發放兩種券:
1.每人發放總額為500元抵扣券,每滿50元抵25元,允許疊加使用。
2.按人均100元標准設置現金券,以搶紅包形式發放,可直接抵用並允許疊加使用。
三、申請方式
1月18日至1月25日,申請人由用工單位通過「親清在線」平台進行申報並承諾其在杭過年。經審核通過後,1月28日至2月6日在消費券代發平台APP申領電子消費券。
四、使用時間
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