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交了多久可以用醫保
社保交了一個月可以用醫保。從社保繳費的第一個月開始,就可以用醫保卡里個人繳費的部分,到可以用醫保卡購葯或者看病的葯房或醫院就診。一般來說,醫療費用在一年後就可以報銷。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職工應該要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㈡ 深圳醫保要交多少年才能終身享受
深圳市的醫療保險只有男性和女性,分別繳費二十五年以上和二十年以上才能享受終身醫療保險。被保險人男性六十歲,女性五十五歲,基本醫療保險費實際繳納年限不可以少於十五年,退休後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退休前沒有達到最低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足實際繳費年限的醫療費用。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十四條:本辦法第八條第7項規定的人員,2020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1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可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㈢ 深圳社保交幾個月才能用
法律分析:根據深圳市的相關規定,參保人繳納醫保後,次月1日期就可以使用。養老保險需要交夠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
法律依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四十五條 參保人自辦理參保手續、繳交醫療保險費次月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每月20日前申報參保的,按當月參保處理;每月20日後申報參保的按次月參保處理。參保單位、參保人中斷繳交醫療保險費的,自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但其個人賬戶余額可繼續使用。
為本市戶籍的嬰幼兒辦理參保手續的,從申請當月開始繳費,並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入戶之日起30天以內憑嬰幼兒出生證明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參保手續的,可從其出生之月起繳費,並自出生之日起按本辦法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由所在學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手續的學生、幼兒,自當年9月至次年8月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㈣ 深圳社保交多久才能用醫保卡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3
㈤ 深圳醫保交多久才能報銷
深圳醫保交三個月能報銷。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由政府承辦,並藉助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強制實施並組織管理。
社會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三個層次構成。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藉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法律依據】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五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在本市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屬於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甲類葯品和乙類葯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單項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的,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120元。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同意轉診到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急診搶救門診醫療費用,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前款規定支付標準的90%報銷;其他情形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社區門診統籌基金不予報銷。
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位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㈥ 深圳社保卡醫療保險繳費多久可以用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8
㈦ 深圳醫保交多久可以報銷住院
法律分析:1、深圳社保的住院報銷次月就可以生效。2、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3、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其中個人也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4、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個人,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並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