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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慶隆屬於哪個區 2025-05-19 15:22:59

深圳小區物業是什麼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7-24 02:24:11

1. 深圳最新"物業費收取標准"是怎麼規定的

物業服務和物業費涉及千家萬戶,為促進深圳市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深圳市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市物價局、住建局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在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各界代表意見的基礎上,對深圳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准及物業服務等級基準價標准(以下簡稱物業費)作出調整,新標准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新物業服務等級標准和物業費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各物業服務企業須嚴格按照此標准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同時,物價部門公布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受理業主的咨詢和投訴。

調整後的物業費分4個等級

據介紹,此次調整後的物業服務標准將分為4個等級,每個等級均包括綜合管理服務、公共部位設施設備維護服務、環境衛生維護、公共秩序維護服務及綠化養護服務5個服務項目,每個等級的物業費分別為0.95元/月/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0.45元/月/平方米、0.28元/月/平方米。

各小區將充分考慮住宅小區的建設標准、配套設施設備、建築面積、服務功能及業主的消費能力等因素,選擇相應的服務等級和收費標准。此等級標准價成本中不含「物業公共部分、公共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如需投保,保險費用另行收取,按建築面積分攤,並公示保險費發票。

另外,各住宅小區在執行物業費標准時,允許上下浮動10%。具體收費標准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服務合同中約定,即明確其物業服務等級、服務項目及內容、服務標准、收費標准、交費時限。要在合同中明確浮動的原因,並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空置住房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

對於售後沒有裝修且無人居住的空置住房,業主應事先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說明,經確認後物業費和電梯運行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

對小區住宅樓單元內的照明,凡沒有單獨設置電表的,將不得收取電費、設施易耗配件等任何費用;凡單元內照明設置有電表的,設施易耗配件等費用納入物業費管理,電費由共有人負擔,也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據實代收電費。

各小區內機動車、自行車等停放服務費須嚴格按價格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裝修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後,對居民裝修可根據情況收取裝修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裝修保證金應在裝飾裝修完工經物業服務企業驗收合格後30日內全額退回業主。居民住房裝修產生的垃圾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清運,裝修垃圾清運費一次性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不得超過1.00元收取。

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實行出入證(卡)管理的,首次發放時,每戶免費三個,超過三個或丟失損壞的可以據實收取工本費。工本費包括印製費另加不超過5%的損耗費。

電梯運行費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過0.35元

此前備受關注的電梯運行費也在此次調整中予以明確。電梯運行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主要包括設備維護保養費用、相關檢測檢驗費用、直接物質消耗費用、電費及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費用。電梯運行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單棟(單元)樓房最高12層及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過0.35元,13層至22層的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過0.30元,23層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不得超過0.27元。

電梯運行費實行I C卡按乘用次數收取的,收費辦法和收費標准由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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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詳細內容是什麼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是在2007年9月25日由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其中總共包括了八章一百二十七條的內容,以下是詳細的內容: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規范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舒適、文明、和諧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特區物業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物業管理實行業主自治、專業服務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的原則。

物業管理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市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條例以及其他關於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關於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研究擬定或者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

(三)指導、協調區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行業協會等依法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四)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市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市、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在區主管部門指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業主大會成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

社區工作站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街道辦事處可以委託社區工作站辦理物業管理相關事務。

第六條

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市物業管理協會)是物業服務行業自律組織,應當積極規范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負責制定並監督實施物業服務規范,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誠信經營,並組織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調解行業內部爭議等。

第七條

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二章

第八條

物業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中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並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應當依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業主較少的,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全體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主大會通過業主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行使職權。

第十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組織召開。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時,應當邀請物業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派員列席。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召集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提議;

(二)發生重大緊急事件需要及時處理;

(三)本條例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業主提議召集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委員會應當核實提議人的業主身份。

第十二條

業主委員會不按規定召集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可以請求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責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街道辦事處組織召集。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議題、時間、地點、方式以及表決事項等予以公告,並同時抄送全體業主。

第十四條

業主大會會議與會業主所持有的投票權超過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投票權半數,且與會業主人數超過全體業主人數半數的,業主大會會議方為有效。

前款所稱與會,是指業主在會議簽到表簽字確認;採用或者同時採用書面形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包括業主在表決票上或者選舉票上簽字確認並按照規定方式交回表決票或者選舉票。

業主投票權數按業主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計算,物業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計算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捨五入計算。

第十五條

業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託他人投票。

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載明委託事項和投票權數。受委託人投票時,應當出示委託書以及委託人和本人身份證明。

一個獨立產權單位登記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所有權人的,應當自行確定一名投票人。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採用記名投票的方式。

一個獨立產權單位擁有一個表決票或者選舉票,每張表決票或者選舉票上應當標明該產權單位的投票權數。

第十七條

業主大會作出決定,應當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一以上和與會業主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多數同意。

業主大會作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決定,應當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和與會業主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意。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作出決定三日內,將決定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並抄送全體業主。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通過管理規約、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等:

(一)物業出售且已經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築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滿二年的。

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前款條件後六十日內,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業主也可以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以下簡稱籌備組)。

第二十條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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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第三章

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中承擔下列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並向業主提供物業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二)依法參與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工作,協助成立業主大會;
(三)依法提供物業服務用房;
(四)以未出售物業業主身份承擔相關義務;
(五)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無償提供物業服務用房,包括物業服務設備用房、物業服務辦公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
物業服務設備用房面積根據設備安裝、使用、維護實際需要提供。
物業服務辦公用房面積按照下列標准提供:
(一)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總建築面積二十五萬平方米以下的,按物業總建築面積千分之二提供,建築面積在五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按不少於建築面積一百平方米提供;
(二)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總建築面積超過二十五萬平方米的,除按照二十五萬平方米的千分之二提供外,超過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標准提供。
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從物業服務辦公用房中調劑,建築面積應當不少於二十平方米。 物業服務用房應當有獨立產權並具有正常使用功能。
物業服務用房產權屬該物業管理區域全體業主所有,權屬資料由業主委員會保管。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建設單位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提交物業服務用房房號、面積等相關資料。
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在核發房屋預售許可證和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核查並註明物業服務用房房號。 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示「物業」字樣。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獨立核算的服務機構。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物業服務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取得資質證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加入市物業管理協會。
本條例實施前已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自本條例實施後三個月內加入市物業管理協會。
異地物業服務企業在特區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加入市物業管理協會。 市物業管理協會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自律性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和誠信風險預警公告制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規范,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應當要求其改正;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警告、業內通報批評或者公開譴責等制裁。
受到市物業管理協會公開譴責的物業服務企業,二年內不得參加物業服務招標投標,業主大會可以提前解除與其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受到市物業管理協會公開譴責的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物業服務企業二年內不得聘用其從事應當由取得物業服務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的工作。
市物業管理協會給予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從業人員警告、業內通報批評和公開譴責的,應當報區主管部門備案;給予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公開譴責的,應當向社會公告。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物業服務標准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標准由市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和發布。業主大會對物業服務有特殊要求的,由物業服務合同約定。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應當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統一提供物業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地上以及地下建築物、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不得分割管理。
分期開發的物業,前期建成部分已確定物業服務企業的,後期建成部分應當由同一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 劃分物業管理區域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並遵循相對集中、便於管理的原則。具體劃分方法如下:
(一)物業管理區域以物業建設宗地紅線圖的范圍確定,但已經自然形成獨立物業管理區域且無爭議的,不再重新劃分;
(二)分期開發或者有兩個以上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的區域,共用主要配套設施設備的,應當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但已經自然分割或者習慣形成多個相對獨立小區的,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三)不同物業管理區域地理上自然連接的,經各自的業主大會同意後,可以合並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劃分物業管理區域有爭議的,由區主管部門會同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處理。 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應當與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大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的計費方式、收費標准、服務內容、服務期限等。
關於物業服務內容約定不明的,依照市主管部門發布的物業服務標准執行。 物業服務收費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採取酬金制或者包干制的計費方式。
酬金制計費方式,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金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餘部分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支出,結余部分歸業主所有,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的計費方式。
包干制計費方式,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盈餘歸物業服務企業所有,虧損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計費方式。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至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時,業主大會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原合同可以繼續履行至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
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明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向業主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辦公場所、聯系方式和資質等級等。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相關資料,並同時移交業主相關資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前款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
禁止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泄露業主資料。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除應當向業主委員會或者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七十條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同時移交下列資金、資料和物品:
(一)採用酬金制計費方式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結余;
(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結余;
(三)物業服務用房;
(四)提供物業服務期間形成的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的有關資料;
(五)採用酬金制計費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的企業,用物業服務費購置的資產及物品。 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採用招標的方式進行。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逐步實行統一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制度。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制定。 物業服務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住宅物業服務招標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方式。
由政府財政性資金支付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其管理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相關標准和程序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一)物業屬於單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少於十人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的;
(二)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業主大會決定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
(三)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多層物業總建築面積低於五萬平方米,或者高層物業總建築面積低於二萬平方米,或者多層、高層混合物業總建築面積低於三萬平方米,經業主大會決定同意的;
(四)公開招標的投標人少於三人的。
符合前款第(三)、(四)項條件的住宅物業,建設單位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經區主管部門批准;未經批準的,選聘行為無效。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應急預案,對突發性自然災害,供水、供電和供氣事故,物業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治安及刑事案件等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進行具體規定,並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防範應急預案應當報區主管部門備案,區主管部門應當對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給予必要的指導。
發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按規定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從事物業維護、修繕、裝修監督等工作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提供方便。
需要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提供方便的,應當事先通知,並就相關具體事項與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協商。 物業保修期屆滿後,物業全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由全體業主承擔,物業部分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由部分共有的業主承擔;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共有物業遭人為損壞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要求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公用事業以及通訊、有線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當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物業天面、外牆和樓梯間等設施,應當保持安全、整潔,每五年至少修繕或者粉刷一次,費用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業主自有空調架、防盜網等外觀設施,應當每三年至少檢修或者粉刷一次,費用由業主承擔。 物業影響市容美觀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修繕或者改造。
對影響市容美觀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物業未及時修繕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請求區主管部門責成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限期修繕;逾期不修繕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代為修繕,修繕費用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承擔。

4. 深圳為何要修訂物管條例

據報道,近年來,小區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紛事件時有發生,近期,《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共有物業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必須存入共有資金賬戶。

針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難、換屆難等問題,《條例》創設了由街道辦、業主、轄區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組成的物業管理指導委員會,由其負責組織、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監督前期物業階段共管賬戶的資金使用,指導協調共有物業承接查驗及業委會換屆改選等工作。

希望新條例可以早日開始實施!

5. 深圳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標準是什麼這個誰了解

物業管理公司應履行哪些義務和責任?物業管理企業受管委會及房產消費者的委託,承擔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與委託單位簽訂委託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的義務包括:1.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對房產消費者委託管理的房屋、設施及其公共部位進行維護、修繕,承擔居住小區及小區內物業的保安、防火、綠化綠擴、清掃保潔以及房產消費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務。2.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其他行政管理機關及當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5.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要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報告。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結合管轄小區實行情況,制定較具體的義務和責任條款並公之於眾,以方便房產消費者的了解和監督。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大會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應如何處理?業主、使用人未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按日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或者按約定加收滯納金。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業主、使用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大會、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條例,市房地產局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業主大會的職責和職權是什麼?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1)選舉、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2)審議通過業主委員會章程和業主公約;(3)聽取和審議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報告;(4)決定物業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項。據此規定,有關方面經測算後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層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費,每戶每年交納物業管理約850元,其中住戶個人交納108,每月9元,產權人分擔724元,每月62元;同樣面積的高層住宅,每戶每年交納物業管理費約1414元,其中住戶個人交納108元,每月9元,產權人分擔1306元,每月109元。故此,購買房改房的職工只需按暫行辦法中規定的收費標准,交納其中的住戶個人交費項目。該項費用包括裝修房屋垃圾外運費、保潔費各項費用統收服務費、車輛存車費和機動車豐車費等。其中的常規性收費,包括保潔費(3元/戶)、保安費(5元/戶)和各項費用統收服務費(1元/戶),一般每戶每月為9元,全年108元。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服務費收取有什麼規定?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服務費與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價局的規定,公有住宅售後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是:(1)居住用房的管理費:多層住宅每戶每月4.5-7.5元;高層住宅每戶每月5-10元。具體收費檔次劃分,在此幅度內由業主委員會同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商定。(2)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

6.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是整個管理環節完成後,貼在牆上的彰顯條文,沒有任何意義。
做好小區物業工作關鍵是經營的理念。
住宅小區物業根本不需要你去管理,你也管理不了,住宅小區是個群居的群體,由每一個單體所組成,如果每個單體按著自己的生活方式肆意濫為,勢必擾亂他人和社會,作為社會管理機構(街道居委會是希望有個管理層來管理住宅小區)。
管理就是規范住宅小區所有住戶的行為,住戶是業主,憑什麼一定遵守你的規范?這里蘊含著深刻的科學道理,而且管理工作是要有巨大開支費用的,費用的來源在那裡?強收物業費是目前的主要方式,但結果沒有幾家效果是好的,20%的業主抗拒物業公司就難以生存。 因此在理論上把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改為小區物業服務公司,你要達到管理的目的必須使用服務的手段,不然任何管理手段都是蒼白無力的。
只有通過服務才能得到業主的認可,當然,服務不好業主會更不認可,業主認可後你才可以頒布各項行為規則和制度,否則,所有的規章制度都如同狗屁。
物業公司開展服務項目一點也不吃虧,不用掏錢可以把服務項目進行外包,你的責任就是監督和管理,從這個角度上看你又是通過管理做好了服務。

7. 小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物業管理系統

(1)安全規定

1.非社區家庭不得隨意進入社區。訪客必須在看門人處登記,如果他們同意,他們可以進入。

2.裝修施工人員進入社區,並獲得物業管理處簽發的臨時許可證。

3,住宅單元的機動車應當發給卡登記制度;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機動車不得停放在居民區。居民車輛只能停放在社區的地下停車場。

4.如果家庭搬家很大,如果搬走了貴重物品,他們必須由居民陪同搬出社區,並配合保安人員記錄物品,姓名,家庭住址等的數量,以便他們可以在將來檢查。必須以書面形式列出姓名,數量,所有者的房間號,身份證號碼,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簽名確認以刪除該項目。

5.當公安,消防,交通,醫療衛生領域出現緊急情況時,物業經理和居民有義務積極配合,維護社區的安全和穩定。及時採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通知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6.遵守社區和財產管理辦公室頒布的規則和條例,以阻止和阻止不遵守該制度的居民。

7,居民應「看好自己的大門,管理自己的家庭,保住自己的家園」,增加自我保障意識。

8.居民應該勇敢地停止和報告破壞公共秩序並造成隱患的人。

9,社區經營戶應當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服從物業管理辦公室管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2)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愛美化,不摘花,不踐踏草坪,不破壞樹木。

2,關心公共設施,不要拆除,弄亂,建造,弄亂,保持社區干凈整潔。

3,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食品商店不應扔垃圾,傾倒污水和排放其他污染物。

如圖4所示,社區中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可能產生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別是嚴禁在晚上10點至早上8點之間製造各種噪音,違者有權進行干預並採取必要措施。

5,社區各類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禁止,整理,整理。

6,不要在家中使用燃煤採暖,供暖,餐飲設備。

(3)衛生管理條例

1,請自覺維護社區的公共衛生,不要吐,扔掉果皮,紙屑,煙頭等,不要高空拋物線,不要在建築物,樓梯等公共場所的公共通道內堆垃圾,放物品。

2,垃圾袋裝,放置在垃圾收集點,以便及時收集和清理。

3,不要將垃圾,塑料袋等雜物放入廁所或下水道。

4.不要飼養家禽,牲畜和高大兇猛的動物。寵物必須遵守相關的政府規定,不得影響鄰里的其他地方。隨著寵物在社區中散步,它不會污染環境。寵物受到主人的傷害。

5.居民不得在走廊和公共場所處置垃圾。

如圖6所示,社區中的任何公共場所都不應該被塗抹,塗鴉或不加區別地張貼。違法者負責清潔和塗裝費用,並暴露在公告板上。

7,商業網點不得在公共場所,在走廊堆放物品或佔用公共場所擴大營業場所。

8,提醒進入社區的親友,遵守社區管理規定,維護社區清潔。

9.物業管理處負責社區的垃圾清除和消毒工作,積極配合環境衛生,衛生防疫部門採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衛生宣傳,讓每個人都喜歡清潔而且所有這些都是衛生的。

(5)停車管理規定

1,住宅停車場,用於購買(出租)停車位供家庭使用,所有外國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嘈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

2,長期停放地下停車場的住宅車輛必須申請車輛停放卡,一輛車和一張卡,卡進出;臨時停車必須登記,臨時車輛停車卡批准後,卡出入,離開時返還卡。

3.租用固定停車位的車輛應停放在原地。租用非固定停車位的車輛應由保安人員按順序停放。停放在臨時入口區域的車輛的停車場。

4,停車場24小時值班並記錄,嚴格按照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設備。

5,停車場應保持衛生環境,停車場內沒有停車位,客人,飲酒,睡覺,下蹲,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如圖6所示,車輛進入停車場並被禁止鳴喇叭,速度限制為5 km / h。

如圖7所示,禁止車輛停放含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車輛;

如圖8所示,車輛必須進出車輛,注意前後車輛之間的距離,並且不得妨礙其他車輛進出和使用其他停車位。

9.停車場的保安人員應仔細檢查車輛類型,車牌號碼和車輛是否有鎖定或外部損壞,並通知車主問題並進行登記;

10,車輛停放後,車輛主要取走車上的物品,鎖上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風險自負;

11,汽車主要關注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如果意外損壞,需要根據價格進行補償。如果造成嚴重事故,將承擔責任;

12.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主要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車費標准支付;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導停放停車位並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如果車主意外丟失車輛通行卡,他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相關信息。核實後,應支付卡的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應重新發卡;

14.如果車輛在停車場受損,原則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在嚴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提出索賠,值班保安應與物業公司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於非法駕駛和停放車輛的所有者,管理員有權採取警告,罰款,拖車和其他處罰,並由業主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負責。

(6)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反分裂」的原則,實行綜合管理和集體防治。

2.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居民對消防安全的認識。

3.物業管理辦公室定期檢查,維修和維護社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和設備,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的待命狀態,並將檢查報告給公司備案。

4.嚴禁將危險品車輛帶入社區,教育兒童不要在社區玩耍。

發現應該及時救出最初的火災。如果情況嚴重且難以消除,應立即撥打「119」尋求幫助,幫助維持火災秩序,配合事故發生。

6,自覺遵守電氣安全使用規定,不能拉臨時電氣線路,禁止擅自拆除,更換燃氣(燃料)設施和用具。

7,遵守市政府有關規定,掀起煙花爆竹,防止火災隱患。

如圖8所示,對於室內裝飾,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以防止火災事故。

9,不要讓香煙被拋出窗外,未熄滅的火不得倒入垃圾桶。

10.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關閉或堆放碎片。

8.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規定

不論生活在哪個集體中,都該遵守一定規則。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應該是與我們生活最息息相關的規則了。以下是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制度的參考模板,希望能對網友有所幫助。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持物業管理在企業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特製定本辦法。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范圍、管理標准、許可權、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並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為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並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准,便於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築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布置,重點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並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准。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凈」。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凈、路沿凈、人行道凈、雨水口凈、樹坑牆根凈、果皮箱凈。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鍾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並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布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采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佔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製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為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為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為×市××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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