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在深圳找工作檔案在哪裡
擴展閱讀
福州世貿大樓在哪裡 2025-05-15 23:10:47
廈門長庚在哪個地方 2025-05-15 23:05:53
我國什麼河流途經上海 2025-05-15 23:05:11

在深圳找工作檔案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2-08-09 23:29:04

㈠ 個人檔案如何存放在深圳人才市場

摘要 去深圳市人才市場,檔案管理部門,存放檔案就行了,一般都是要收費的,其他地區一般是一年180元左右,現在正在改,逐步取消收費的。深圳的情況你自己去咨詢辦理就行。

㈡ 深圳人事檔案去哪兒里找

1.去學校詢問 2.如果學校沒有,去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人才中心詢問 百分之70應該還是在學校沒有動,因為這個東西很重要,一般沒有接受單位就不會動的。

㈢ 怎樣查詢自己的檔案在深圳哪個人才中心

網站是否有查詢功能,需要根據人事局情況確定。

個人檔案可透過以下途徑查閱:

1、咨詢114查詢當地人事局的電話號碼,員工提供檔案查詢的電話號碼。提供電話咨詢。

2、攜帶身份證到人事局檔案管理部門查詢。

為保存檔案服務的組織有各地人才市場、區、縣人才市場和街道辦事處等。根據我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

畢業生人事檔案依法、強制性地屬於國家統一管理的公共信息,個人不得對其進行截獲和銷毀。

(3)在深圳找工作檔案在哪裡擴展閱讀:

國家對畢業後未就業大學生的檔案管理一般採取三種方式:

1、將檔案移交給生源,由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並由個人辦理託管手續。

2、離開檔案在學校,工作單位的實施後,戶籍和檔案工作單位的位置,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登記回源的學生,學校將不再就業登記卡的問題。

3、將檔案轉移到就業中介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

㈣ 請問深圳寶安區有哪個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檔案和黨組織關系

檔案可以放在深圳市寶安區人才交流中心,他們可以接收並保管你的人事檔案和黨員檔案,但不會接收你的組織關系,因為畢業生黨員流動性大難管理,又不是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員。黨組織關系最好落到家庭所在街道社區,等找到工作單位再轉走組織關系。好多畢業生回家後把組織關系拿在手裡,要麼過期了要麼丟失了,回頭再補辦非常麻煩。但願對你有幫助。

㈤ 我今年剛畢業,在深圳工作,我該怎麼把我的檔案調到深圳來,放在哪裡

你好,一般檔案是跟戶口一起調動的,貴公司可能沒有檔案管理權所以沒有接收你的檔案,若是想不通過公司調動檔案的話,可以考慮把戶口調到深圳來,這樣檔案可以直接放到人力資源部門的下屬單位統一保管

㈥ 個人檔案如何存放在深圳人才市場

檔案託管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請調檔函。填寫人員登記表(注意一定要確定檔案所在單位全稱),人才中心會弄好調檔函。

2、調檔。可委託人或者自己親自拿調函回檔案所在公司將檔案商調到人才交流中心,檔案可以自帶或者快遞或者機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簽訂協議並繳費。待檔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後,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張去人才交流中心並簽訂《人事代理手冊》即辦理完全。

注意:《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6)在深圳找工作檔案在哪裡擴展閱讀:

個人檔案轉遞通過機要、專遞或派專人送取的方式,不準自帶。對個人攜帶檔案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會拒絕接收。

個人檔案在自己手上已經兩年多,很難處理,還會造成遺失。你可以先跟原提取檔案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協商。

如果該機構不願意取回你的檔案,只有找學校商量了,先將檔案退回學校,再由學校將檔案轉到你想託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你再憑畢業證到該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㈦ 深圳查檔案在哪裡怎麼查

法律分析:在各大手機的應用商店搜索「i深圳」,或保存下方二維碼使用微信掃一掃進入i深圳app下載安裝頁面;||點擊主頁中的「專區服務」並點擊「更多服務」,在服務列表中選擇「畢業生入戶」;||進入畢業生專題後,點擊「到檔情況查詢」,即可進入人才檔案查詢系統;||點擊查詢後,即可查詢到個人檔案的相關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檔案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發展計劃和檔案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四)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檔案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與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

第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依照〈檔案法〉第七條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指導本單位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

(三)統一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

(四)監督、指導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檔案局關於文件材料歸檔的規定,

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由單位的文書或者業務機構收集齊全,並進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檔案局關於檔案移交的規定,定期向有關的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

屬於中央級和省級、設區的市級國家檔案館接受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應當自檔案形成之日起滿20年即向有關的國家檔案館移交;屬於縣級國家檔案館接受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應自檔案形成之日起滿10年即向有關的縣級國家檔案館移交。

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單位的檔案或者由於保管條件惡劣可能導致不安全或者嚴重損毀的檔案,可以提前向有關檔案館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