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上辦理深圳居住證
網上辦理深圳居住證流程如下:
1、賬號登陸-個人
個人在使用賬號登陸平台後,個人登錄後的平台頁面分為「我的居住證」和「個人信息」兩個模塊內容。我的居住證:用戶可以在這里進行辦證資格查詢、居住證的申請、簽注申請、辦證流程查詢等操作;
2、居住證申領
用戶在登錄系統後,可以在【我的居住證】-【居住證管理】功能模塊下進行居住證的申領,或者直接點擊「辦理居住證」下的【立即辦理】快捷按鈕進行居住證申請辦理。
3、查詢辦證資格
用戶在申請辦理居住證之前,可以先進行辦證資格的查詢,查詢自己是否符合領取居住證的條件。具體的查詢操作如下:
1) 通過【居住證管理】-【辦證資格查詢】,資格查詢頁面;
2) 在的查詢頁面中,輸入用戶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信息,並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辦證條件,點擊【查詢】查詢自己是否符合申領居住證的條件。
4、個人申領
個人通過【辦理居住證】按鈕進行居住證的申領申請。
在點擊【辦理居住證】後,平台將彈出《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業務申請表》,表單中會根據用戶自己的個人信息自動填充表單中的相關內容項,用戶只需補充或修改為填寫的內容項即可;
提交申請後,申請成功的,平台將彈出成功提醒,用戶可進行回執列印和下載,申請完成;
(1)深圳怎麼上網辦理暫住證擴展閱讀:
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辦證、自助辦證、免費照相、外籍華人辦證、邊檢自助通關等多個方面,將於2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局就其中與市民出入境相關的六項便利措施進行詳細解讀。
一、省內居民可在全省范圍內辦理出入境證件
(一)新政策: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省內任一縣級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赴港澳台個人游、商務、定居除外)。
(二)舊政策:目前,省內居民憑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可在我市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年多次赴香港個人游簽注和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簽注除外)、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定居除外)。
(三)新舊政策對比:我市執行的原政策要求必須持有效的《深圳特區居住證》,新措施實施後,省內居民無需持有效《深圳特區居住證》即可在我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請。
參考資料:網路-深圳市居住證
② 深圳居住證網上怎麼續簽
深圳居住證網上續簽方式如下:
1、進入「深圳公安」官方公眾平台辦理入口,點擊「個人業務」—「居住證辦理」;
2、閱讀辦理須知;
3、選擇「簽注條件」;
4、根據自己當時辦理居住證的條件,選擇居住證續簽的條件;
5、查看核驗結果,如果核驗成功就可以申請簽注,有疑問的可以電話咨詢「84465000」。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七條 居住登記實行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制度。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居住的,申報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主動申報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
第八條 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租賃房屋的,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
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用人單位、學校宿舍的,用人單位、學校為申報義務人。
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旅館業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經營服務場所的,經營者為申報義務人。
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自購(建)房屋的,本人為申報義務人。
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為申報義務人。
受他人委託實際管理房屋的,實際管理人為申報義務人。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③ 深圳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窗口辦理深圳居住證,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申請。1、非深戶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2、非深戶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
第九條申報義務人應當申報非深戶籍人員的下列居住登記信息:
(一)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
(二)戶籍地址、現居住地址;
(三)婚姻狀況、文化程度、職業和服務處所、同住非深戶籍人員之間的身份關系;
(四)入住、搬離現居住地的時間;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申報的其他信息。
第十條申報義務人可以通過網路申報居住登記信息,也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申報居住登記信息。
第十一條下列申報義務人應當即時申報居住登記信息:
(一)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租賃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
(二)旅館業單位;
(三)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經營服務場所的經營者。
④ 怎麼辦理深圳暫住證
在深圳,居住證已經替代了原來的暫住證了。深州市居住證辦理分為網路辦理和窗口辦理兩種。
網路辦理:
(一)個人申辦居住證流程:
1、申請。
申領人應當使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照系統要求填報個人信息,選擇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
2、受理。
申請材料完備並通過系統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
3、審查。
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2個工作日內發送制證數據,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4、領取證件。
領取證件時,申領人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受理點應當核驗申領人身份,列印系統自動生成的《深圳經濟特區與居住證業務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或者補充相關信息並簽名確認後發放證件。
(4)深圳怎麼上網辦理暫住證擴展閱讀:
辦理條件: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
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⑤ 暫住證網上辦理
工具/原料:電腦、個人信息
1、打開網路,輸入「山東民生警務平台」
⑥ 如何在網上預約辦理居住證
1、打開瀏覽器,直接網路搜索:深圳市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台進入官網。
⑦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
一、怎麼辦理深圳居住證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
(一)、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3、在深圳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託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託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海南市居住證。
三、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二)、相關部門審核: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後退還)。
(三)、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借回執領居住證)
提醒:海南市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深圳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深圳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深圳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深圳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⑧ 深圳暫住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深圳暫住證辦理流程如下:1、申請,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申請;2、受理,受理點對申領人是否符合辦證條件進行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補充相關信息並簽名後,出具受理回執;3、審核,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進行審核;4.審批,公安審核結果為最終審批結果;5、辦結。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