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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護照損壞了重新辦要帶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8-22 07:16:09

A. 護照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護照補辦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交與首次申請護照相同的材料,照片、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
2、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護照補發,還應該提交定居國外證明和北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3、如果護照在境外遺失,除過上述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境外使領館簽發的旅行證或回國證明等回國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發或者補發護照的其他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換發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B. 誰知道,護照丟了補辦需要多少錢,需要准備什麼

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請以及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均為每本160元。

所需材料如下: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深圳護照損壞了重新辦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護照種類:

各國頒發的護照種類不盡相同。中國的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又分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

1、外交護照主要發給副部長、副省長等以上的中國政府官員,黨、政、軍等重要代表團正、 副團長以及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務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出國從事經濟、貿易、文化、體育、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等公務活動的人員、公派留學、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及公派出國從事勞務的人員等。

4、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定居、探親、訪友、繼承遺產、自費留學、就業、旅遊和其它因私人事務出國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C. 深圳護照損壞了怎麼重新辦理

辦理流程

1.申請:登錄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務平台(網址:http://ga.sz.gov.cn/)或登錄「深圳公安」微信公眾服務號,按要求逐項填寫後,提交預約申請,選擇受理時間、辦證地點。根據預約的時間、地點,攜同材料前往窗口辦理。

2.受理: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並繳費;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對材料不齊全,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核:受理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2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報送市局審批。

4.審批:市局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意見。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批准通知書》。

5.辦結:市局將審批結果報送省廳,省廳3個工作日內製作、簽發證件。

6.證件送達: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遞交申請的深圳市行政務大廳出入境服務廳或郵遞領取。

註: 1.急事急辦的,5個工作日內辦結

2.非廣東省戶籍居民10個工作日辦結

3.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法定辦結時限

深戶需要材料

1.定居國外證明

2.監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3.居民戶口簿

4.損毀原因說明

5.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6.陪同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7.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8.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或士兵證或軍校學員證 )

9.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10.急事急辦證明材料

11.監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或戶口簿)

12.監護人委託書

13.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非深戶需要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陪同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3.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4.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5.在深圳親屬居民身份證或者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6.監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

7.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8.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9.在深親屬的身份證

10.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或士兵證或軍校學員證 )

11.損毀原因說明

12.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13.監護人委託書

14.監護關系證明(出生證或戶口簿)

15.深圳高等院校在學證明

16.急事急辦證明材料

D. 2021年深圳護照換新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帶護照、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具體規定是: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一)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二)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公民申請換發普通護照,除提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E. 深圳護照換發材料

法律分析:深圳護照換發材料: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發或者補發護照的其他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換發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F. 補辦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對於護照丟失或者損壞補辦,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照片等當地所屬資料到當地出入境部門申請辦理護照補辦的。

以北京為例子,當地政府對於《我的護照遺失,請問如何辦理護照掛失?》的回答可以了解到,當地對於護照補辦所需資料如下:

一、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等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等相應證明材料;

三、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四、非本市戶籍居民須提交居住證等對於的居住證明;

五、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軍官證和部隊軍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出國(境)任務審查批件原件和復印件。

六、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須提供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或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

七、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應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八、護照丟失情況說明

考慮到各地所需資料會有所不同,申請補辦普通護照前需咨詢當地出入境部門為准,部分地區對於護照丟失需先辦理掛失或者丟失證明才可申請補辦。

(6)深圳護照損壞了重新辦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護照辦理是要根據規定,辦理護照,須要你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的(縣)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辦理,這是不能委託他人代辦的,43個城市可以異地辦理的。

關於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需要說明的是:

(一)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二)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應的上級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上述人員已經離開原單位。但是檔案仍在原單位的,應由原單位出具意見。)

(三)14周歲以上(含14周歲)的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未滿14周歲的,由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出具意見,免交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監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親屬的,須提交能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如派出所或者監護人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類人員以外的申請人,檔案存放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區(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別由「中心」和區(縣)人事局或者勞動局出具意見。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僅限為中心存檔的本系統內部流動人員出具意見。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類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六)其他人員由北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簽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官員、全國政協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等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護照的封皮,是紅色。有32頁及96頁兩種版本,後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簽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工作的中國政府派出的職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務護照的封皮是墨綠色。

公務護照是發給國家公務人員的護照,也有的國家稱這種供政府官員使用的護照為「官員護照」。此外,各國都把這種護照發給駐外使(領)館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務護照為綠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務護照,其作用相當於過去的普通護照,和綠色封皮公務護照有所區別。

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公務護照即因公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