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汽車5座超載一人怎麼處罰
超載20%,扣6分,罰款20元—200元。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4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1)深圳5人座如何抓超載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❷ 車輛超載怎麼處罰規定,私家車5座車坐7個人怎麼處罰
根據2022年4月1日實行的新交規,私家車5座車坐7個人,屬於超載行為,超過核定人數的20%,沒有達到50%,一次性扣3分,處以200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除此之外,新交規對超載的處罰規定還有:
1、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扣6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扣12分。
2、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扣6分;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但未達到100%的,扣9分。
3、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未達到50%,扣3分;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扣6分。
4、載人不超過核定人數20%的,不作處罰。
車輛超載,除了扣分,還有200~2000元不等的罰款,具體根據超載比例來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超載是根據核定載客人數和實際載客人數確定的,超出來的人不管你是大人小孩甚至是嬰兒,只要超過了車輛規定的乘車人數,就屬於超載。5座車只要多坐1個人,就達到了核定載客人數的20%,就屬於超載了,要扣3分,但6座車坐7個人,多出來的1個人只佔核定載客人數的16.67%,不屬於超載行為,是沒問題的。
❸ 深圳私家車超載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
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記2分罰200元,超20以上的,記3分罰200元。車核載5人的,超載2人,算是超20以上了,要記3分罰2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❹ 五座車超載一個人怎麼處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五座車超載一人,將會被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6分的規定。駕駛載客汽車載人超過20%以上的,一次性記六分。「以上」包括本數在內。
【法律分析】
小轎車超員一人扣6分。5人座轎車超載1人屬於超載20%。依據交通法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新規對重點車型駕駛人的超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這意味著,一輛普通5座小轎車,如果超載一人,就會一次被記6分。 根據相關規定,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兒坐一個座位也算是超載駕駛,同樣要受到2013小轎車超載處罰扣分。駕駛車輛出行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載客,一旦超載將按照2013小轎車超載處罰進行扣分,孩童也按一個載客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