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金收入6000請問應納稅額是多少
6000*(1-20%)*20%=96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 文件規定:個人出租財產取得的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依次扣除以下費用:
(一)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二)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三)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
因此,應稅收入=租賃收入-負擔稅費-修繕費用(每月最高800元)
1、應稅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費用8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20%
應納個人所得稅=(租賃收入-負擔稅費-修繕費用-800)*20%
2、應稅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費用20%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20%
應納個人所得稅=(租賃收入-負擔稅費-修繕費用)*(1-20%)*20%
② 租房一年6000上稅多少
「房產稅是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6000元的房租,如果是個人出租居民住房,房產稅就是每月6000*4%=240元,一年2880元。 其他出租房屋都是每月6000*12%=720元,一年8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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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深圳租房稅費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1)房產稅,按租金的4%;(2)營業稅,按租金的3%;(3)個人所得稅,租金不超過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稅金-800元)的10%;租金超過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稅金×(1-20%))的10%;(4)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稅的3%;(5)城市建設維護稅,按營業稅的1%;(6)印花稅,按租金的01%;(7)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④ 深圳租房稅率多少
法律分析:私房租賃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1%(其中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1%)。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4.1%)
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6%(增值稅1.5%、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15%、教育費附加0.045%、個人所得稅0.44%)。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⑤ 出租商鋪,每月租金6000元,那麼每月租金收入所得應納稅額是多少
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按你的問題,應該是問繳多少個人所得稅,應該是6000*(1-20%)*20%=960元
⑥ 6000元交稅多少
6000元工資如果不扣除社保和專項扣除等,應交30元的稅。
按照新個稅標准計算,起征點調整為5000元。
收入6000元減去5000元正好位於3%的檔,則個稅繳納額等於(6000減5000)乘以3%減0等於30元。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1、應納的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⑦ 深圳房屋租賃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出租人(轉租人)為個人的,以房屋租賃(轉租)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計算。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低於指導租金的,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1、私人(出租人或轉租人為個人的)房屋租賃稅的計征標准:
①私房租賃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1%(其中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1%)。
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4.1%)
②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6%(增值稅1.5%、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15%、教育費附加0.045%、個人所得稅0.44%)。
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⑧ 租房6000元租賃稅交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租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9%,徵收率為5%。對於個人出租不動產有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徵收。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⑨ 深圳租賃稅費徵收的標準是
法律分析:出租人(轉租人)為個人的,以房屋租賃(轉租)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計算。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低於指導租金的,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1、私人(出租人或轉租人為個人的)房屋租賃稅的計征標准:
私房租賃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1%(其中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1%)。
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4.1%)
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稅收綜合徵收率為6%(營業稅1.5%、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15%、教育費附加0.045%、個人所得稅0.44%)。
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稅收綜合徵收率(6%)
房屋租賃稅額計算方法的說明
根據《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執行標准調整的函》(深地稅函[2010]343號)和《關於私房租賃涉稅問題的復函》(寶安區地方稅務局2011年1月10日)及寶安區地方稅務局的解釋,現就房屋租賃稅額的計算方法做如下說明:
1、對全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的執行標準是:自2010年12月1日起,月租金<5000元,稅收綜合徵收率為4.1%(其中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1%);月租金5000元,稅收綜合徵收率為6.09%(其中營業稅1.5%,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44%,城市維護建設稅0.105%,教育費附加0.045%)。
2、個人轉租房屋的計稅方法與出租房屋的計稅方法相同。稅務機關在確定稅收綜合徵收率及個人所得稅代征率(0.1%與0.44%)時已充分考慮到轉租房屋行為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