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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有哪些科室

發布時間: 2022-12-20 07:31:20

『壹』 海事局內部什麼結構

國家交通部海事局管理全國多個直屬海事局,如廣東海事局、福建海事局、上海海事局、長江海事局等等。每個直屬海事局下面設多個分支局,如廣東海事局下面的分支海事局又有20來個,基本上一個市、縣一個。
具體海事業務一般在分支海事局完成,上級海事局僅僅作為指導部門。

分支海事局結構,舉例廣州海事局,下面設6個海事處,廣州海事局機關又設多個部門或者科室,比如監管處、執法支隊、辦公室、財務科、船員管理科、政務信息科等等。具體業務在下面6個海事處去完成,主要負責海上以及內核水域船舶航行安全維護以及海洋水域清潔保障。
基層海事處下面還設有辦事處,執法大隊,監管科,辦公室等等。

說海事局的核心部門。。。具體業務的話就在基層海事處。

『貳』 海事局管什麼啊

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涉外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簡稱中國海事局(英語:China MS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正司局級直屬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海事主管部門。

1998年10月,中國海事局由中國港務監督局和中國船舶檢驗局合並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船員行政管理、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也負責調查沉船事故。

(2)深圳海事局有哪些科室擴展閱讀:

直屬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龍江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連雲港海事局、

『叄』 深圳海事局下的海事處的公務員好考么

就全國來說,海事局招考相對還是比較冷門,但深圳因為國家經濟特區,港口也較為發達,所以相對還是有一定難度。海事局的召開應該不會有地域歧視,但對畢業院校會有一定的考慮。另外深圳海事局的福利待遇還是不錯的。
深圳海事局的職責主要有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實施有關多邊與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轄區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三)按照授權負責制訂船舶檢驗、引航機構與船員管理公司的資質標准和船員、引航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的審核與監督,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五)負責轄區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工作,負責轄區內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港口國監督、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強制引航監督、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監督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審批轄區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撈以及礙航物清除。
(八)按照授權監督管理或指導規定區域內的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
(九)按照授權負責規定區域內海上干線公用航標和主要沿海港口航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按照授權負責規定區域內相關水域的檢測、基本測量、水文觀測及其資料的收集、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等工作。
(十一)按照授權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水上安全通信工作。

『肆』 深圳市海事局的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是對深圳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負責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工作,同時承擔深圳海救分中心日常事務,實行交通運輸部和深圳市政府(受廣東省政府委託)雙重領導、以交通運輸部為主的管理體制。
1996年,深圳作為全國口岸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將隸屬於深圳市的深圳海上安全監督局,與隸屬於交通部的蛇口海上安全監督局合並,組建交通部深圳水上安全監督局。1999年,根據全國水監體制改革的統一部署,深圳水上安全監督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的管轄區域

深圳海事局管轄海域由東、西兩部分組成。
1. 西部水域:
下列A、B、C、D各點順序連線與深圳一側海岸、深圳河中心線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上界線6、7、8、9、10、11、12號各點順序連線所圍成的海域(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海域除外)。
A:東寶河口(22°44′21″N/113°45′15″E)
B:22°44′08N/113°44′00″E
C:內伶仃西側牛利角燈樁
D:雞翼角燈樁(22°14′34″N/113°49′38″E)
6號點:22°30′36.23″N/113°59′42.20″E
7號點:22°28′20.49″N/113°56′52.10″E
8號點:22°25′43.7″N/113°52′08.8″E
9號點:22°20′00″N/113°52′08.8″E
10號點:E22°16′23.2″N/113°50′50.6″E
11號點:E22°16′03.8″N/113°50′20.4″E
12號點:22°14′21.4″N/113°49′35.0″E
2. 東部水域:
下列東、西界線之間的中國管轄海域。
東界線:下列E、F、G、H、I、J各點順序連線再自J點向正南延伸:
E:22°40′08″N/114°30′32″E
F:22°39′42″N/114°35′00″E
G:22°39′25″N/114°35′31″E
H:22°39′16″N/114°35′41″E
I:22°30′00″N/114°38′18″E
J:22°32′45″N/114°53′00″E(大星山頂角)
西界線:香港特別行政區大鵬灣海域下列1、31、30、29、28、27、26、25、24、23、22、21號各點順序連線再從21號點沿經度線向正南延伸。
1號點:22°32′37.2″N/114°13′34.85″E
31號點:22°32′37.2″N/114°14′01.1″E
30號點:22°33′02.6″N/114°14′13.4″E
29號點:22°33′20.6″N/114°14′55.2″E
28號點:22°33′55.8″N/114°16′33.7″E
27號點:22°34′00.0″N/114°18′32.7″E
26號點:22°34′06.0″N/114°19′58.7″E
25號點:22°33′43.2″N/114°26′02.3″E
24號點:22°32′41.9″N/114°27′18.5″E
23號點:22°28′07.4″N/114°27′17.6″E
22號點:22°21′54.5″N/114°30′08.8″E
21號點:22°08′54.5″N/114°30′08.8″E

『陸』 海事局公務員主要干什麼工作發展前景怎樣

海事局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交通安全監督局)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的。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目錄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機構設置
國際術語
機構歷史沿革古代
解放後
20世紀80年代初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
最新改革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機構設置
國際術語
機構歷史沿革 古代
解放後
20世紀80年代初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
最新改革
展開 編輯本段機構簡介
英文為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簡稱MSA 目前,海事行政系統分為中央直屬的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兩類,因此「上海海事局」和「上海市海事局」不是一個機關,前者屬於交通部直屬海事局,而後者是上海市的行政機關,級別、編制、執法范圍均不相同。 目前,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局有:黑龍江海事局 、遼寧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 、山東海事局 、江蘇海事局、上海海事局 、浙江海事局 、福建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 、廣東海事局 、廣西海事局、海南海事局 、長江海事局。 除此之外的帶「省市」字眼的,均為地方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是經國務院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以下簡稱「海事局」)已經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交通安全監督局)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的。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編輯本段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組織實施國家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標准。 ??(二)統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監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產條件和水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歸口管理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行業管理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審定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資質、審批外國驗船組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國籍船舶登記、發證、檢查和進出港(境)簽證;負責外國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國港口、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 ??(四)負責船員、引航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征管理。審核和監督管理船員、引航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負責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港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准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和發布全國航行警(通)告,辦理國際航行警告系統中國國家協調人的工作;審批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我國非開放水域;負責港口對外開放有關審批工作以及中國便利運輸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標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區港口航道測繪並組織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測繪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水上搜尋救助,負責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際海事條約;履行「船旗國」及「港口國」監督管理義務,依法維護國家主權;負責有關海事業務國際組織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交流事宜。 ??(八)組織編制全國海事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管理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噸稅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國海事系統統計和行風建設工作。
編輯本段機構設置
辦公室 法規規范處 計劃基建處 財務會計處 人事教育處 通航管理處 船舶監督處 船舶檢驗處 船員管理處 航標測繪處 安全管理處 審計處 黨委工作部 紀委辦公室 交通部環境保護辦公室 工會辦公室
編輯本段國際術語
MSA: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海事局 LSA: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CODE 國際救生設備 在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繼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的名義對外開展執法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分布圖

編輯本段機構歷史沿革
古代
我國海事管理的歷史可追溯到唐代,當時就設有市舶司。北宋時期設市舶司管理外國商船進港事宜。到了南宋及元朝,設市舶司負責外國商船的舶務驗關和抽解。清朝設有江海關,負責商船進出港的檢查;設水巡隊,進行水上巡邏,並對各類船舶的停泊和裝卸進行管理。民國時期設航政局,負責船舶安全管理事務。
解放後
1949年解放以後,中央人民政府在交通部海運總局設立航政室,負責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隨著航運的發展,海事管理得到不斷發展。1953年,經政務院批准,在交通部下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同時在沿海港口設立港務監督機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的名稱對外統一行使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1956年,交通部設立船舶登記局,作為國家對運輸船舶實施技術監督和辦理船舶入級的機構。1958年更名為船舶檢驗局,並在沿海和長江主要港口、香港分別設立船舶檢驗分局、船舶檢驗處和遠東船舶檢驗社,主要負責國際航行船舶、外籍船舶、海上設施、船用產品以及國內沿海和內河主要干線船舶的檢驗。除北京、西藏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設立船舶檢驗處(所、站),負責地方小型船舶的檢驗。 1966年和1981年,分別在長江干線和廣東省成立航政管理局。1980 年,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對海區航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主要是將海軍管理的海上干線公共航標移交交通部管理(沿海短程航線的航標於1958年移交交通部管理)。
20世紀80年代初
二十世紀80年代初,在交通部內設水上安全監督局,沿海各主要港口設港務監督,在長江、黑龍江分別設長江航政管理局、黑龍江港航監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交通廳或交通廳航運局設置港航監督處(室)或車船監理處,在主要港口設置港航監督或車船監理,縣市交通局一般也設有統一管理運輸業務和航政管理的航管站。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
為適應水上安全監督工作的需要,1985年,國務院作出了改革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決定。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工負責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沿海大港由中央管理,小港由地方管理,海區內水域秩序由中央統一管理。部屬港監按海區分管,管轄區內地方已設有機構的小港和小港灣,仍由地方在劃定的水域范圍內實施監督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監督局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沿海海區和重要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監管任務;負責水上交通管理,海上搜尋救助工作;承擔海上公用干線航標建設和維護、海道測量和海上無線電通信;承擔國際海事組織所賦予的國際義務等任務。這次改革將隸屬於沿海各港務局的17個港務監督、15個海上無線電通訊機構和3個隸屬航道局的航標測量處劃出,組建了14個海上安全監督局,實行交通部與所在城市政府雙重領導,以交通部為主的領導體制。長江、珠江和黑龍江的水上安全監督,由交通部設置的港航監督機構統一負責;其他內河水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設置的港航監督機構負責。據統計,除北京、西藏外,全國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水上安全監督機構,基本覆蓋了全國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986年,為適應我國對外開放和遠洋運輸迅速發展的需要,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船級社,與中國船舶檢驗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 1988年,成立中國交通通信中心,統一管理交通系統通信和導航工作,包括維護和管理國際海事衛星通信系統(INMARSAT)、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GMDSS)、水上船岸無線電通信以及交通專用衛星通信網等。1989年,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交通部成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全國海上搜救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協調。
最新改革
1998年,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1998]67號)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交通部安全監督局)合並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 「一水一監,一港一監」的管理體制,即將我國沿海海域(包括島嶼)和港口、對外開放水域和重要跨省通航內河干線和港口,劃為中央管理水域,由交通部設置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實施垂直管理;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內河、湖泊和水庫等水域,劃為地方管理水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地方海事管理機構實施管理。這次水上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明確了海事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職責范圍,使水上安全監督部門能更有效地履行國家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職能,進一步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1]

『柒』 現在的海事局、海事處分別是什麼性質的單位還是事業單位嗎

都是事業單位。

莒南縣地方海事處成立於2000年12月,2004年12月升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縣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等工作。海事處設有綜合科、安全科和海事監督科三個科室,編制13人,在職海事執法人員7人。海事處以天馬島景區旅遊船舶運輸為監管重點,2008年購置魯海巡068執法巡邏艇,加強水路運輸巡邏和應急救援。

為滿足山東海事局事業單位發展需要,經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准,山東海事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7)深圳海事局有哪些科室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即要求報考人員在1984年1月7日至2001年1月7日期間出生。

『捌』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的職能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實施有關多邊與雙邊國際條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轄區內國際航行船舶和國內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記以及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轄區內外國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審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三、按照授權負責制訂船舶檢驗、引航機構與船員管理公司的資質標准和船員、引航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的審核與監督,以及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權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海員出入境證件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其考試發證工作。
五、負責轄區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工作,負責轄區內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港口國監督、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強制引航監督、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監督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沿岸國管理、海區(或水域)巡邏、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核及監督管理、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審批轄區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撈以及礙航物清除。
八、按照授權監督管理或指導規定區域內的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
九、按照授權負責規定區域內海上干線公用航標和主要沿海港口航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按照授權負責規定區域內相關水域的檢測、基本測量、水文觀測及其資料的收集、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等工作。
十一、按照授權管理、指導或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水上安全通信工作。

『玖』 深圳海事局局長的行政級別是什麼呢

深圳海事局隸屬於交通部海事局,是正廳級單位,局長通常配備正局級。深圳海事局和廣州海事局同級別,上級部門都是交通部海事局,但是平時業務會接受深圳市政府協調和領導,水上搜救中心可能接受市政府應急辦領導,不隸屬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