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深圳南山綜合管廊項目多久
擴展閱讀

深圳南山綜合管廊項目多久

發布時間: 2023-01-05 06:55:29

『壹』 地下綜合管廊項目PPP模式詳解

地下綜合管廊項目PPP模式詳解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中文直譯為“公私合夥制”,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項目融資的一種模式。下面我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地下綜合管廊項目PPP模式詳解”,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下綜合管廊,又稱“共同溝”,即在城市地下建設一個隧道空間,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各類市政管線有機綜合集約化地鋪設在同一條隧道內,並進行集中管理的大型綜合性市政基礎設施。

2015年,國務院及各部委多次出台政策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並強調在綜合管廊建設中,應優先考慮引入社會資本,採取PPP模式。同年4月,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10個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對採取PPP模式建設的管廊項目,給予額外資金獎勵。同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到2020年計劃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並投入運營。

從部分試點城市開展PPP咨詢服務情況和率先實現具體項目落地的實踐經驗來看,地下綜合管廊項目要運用好PPP模式,必須根據項目特點考慮如下因素:

① 實現經濟社會效益的周期較長

地下綜合管廊建成後,可以避免傳統直埋方式下因管線擴容、維修等反復開挖道路的額外施工浪費,減少環境污染;同時,綜合管廊避免了管線直接與土壤和地下水接觸,延長了管線使用的壽命,降低成本。但這種“節約”是在管廊整個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都在100年左右)中逐漸實現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卻需要短期內一次性投入。因此,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需要在很長一段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出來。

② 建設費用高

物業管理及運營維護費用低。地下綜合管廊往往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建設資金,同步配套完善的消防設施及監控設施。而建成後的物業管理則相對簡便,通常情況下通過配套的監控設施即可完成對整體地下綜合管廊的監控管理,與高昂的建設費用相比,運營維護費用之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日常運營維護的頻度和強度相較於傳統直埋方式也大大降低。

③ 管線單位入廊協調難度大

地下綜合管廊集中修建,裡面鋪設各種市政管線,包括水、電、氣、熱、通信等,各管線分別屬於不同的使用單位和所有人,其中有國企也有私企,有央企也有地方企業,協調難度很大。對管線建設單位而言,入廊的短期效益並不明顯,減少管線重置等長期效益在未來才能顯現出來,這也是管線單位的積極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那麼,圍繞地下綜合管廊的上述3個主要特點,在此類項目中PPP模式需如何設計呢?

一 合作期限的設置要合理

地下綜合管廊經濟社會效益的實現往往需要一個非常漫長的周期,相應的PPP合作期限也應適當增長。相較於道路等其他基礎設施PPP項目,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合作期限一般建議不低於25年,可設置為28~30年(特許經營項目通常約定的期限不超過30年),如果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可以接受,長於30年的安排也未嘗不可。

二 付費模式設計要注重可操作性

根據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財金〔2014〕113號)的要求,PPP項目回報機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和政府付費等支付方式。地下綜合管廊可向各入廊管線單位收取相關費用,屬於准經營類的項目,一般可採取可行性缺口補助方式來設計項目的回報機制。考慮到國內地下綜合管廊實際運營經驗較少,未來入廊管線單位收費情況並不明確,也可以考慮採取政府付費方式向項目公司購買地下綜合管廊服務,保證項目公司合理收益,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

三 費用標的設置要科學

地下綜合管廊收費主要包括管廊租賃費用及物業服務費用兩部分。其中,管廊租賃費用主要滿足前期建設回報要求,這部分主要通過可用性服務費方式支付;物業服務費用主要滿足管廊運營維護回報要求,這部分主要通過運營績效服務費方式支付。結合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前期建設費用高、後期運營費用低的特點,在選取社會資本時,投報費用標的設計重點應考慮可用性服務費。

四 入廊收費依據和保障要明確

根據國務院《指導意見》的要求,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其中入廊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線單獨敷設和更新改造成本確定,用以彌補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建設成本;日常維護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維修、更新等維護成本以及管線佔用地下綜合管廊空間比例、對附屬設施使用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用以彌補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運營維護成本。同時,應出台強制入廊政策,保證各入廊管線單位只能使用地下綜合管廊,使得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需求得到保證。

綜上所述,地下綜合管廊雖然投資大、回報周期長,但如果項目整體設計合理,在國家法律政策等多方支持下也能成為收益長期穩定的好項目。從貴州六盤水等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的PPP模式成功實踐經驗來看,大量社會資本對此類項目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筆者相信隨著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在全國鋪開,將會涌現出更多的成功案例。

;

『貳』 綜合管廊造價5個億需要什麼監理資質

需達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下綜合管廊屬於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建設和空間治理的先進模式,可以集成城市供氣、供熱、管水、燃氣、污水回收處理、通信、電視、專用線路等一系列城市基礎設施。

地下綜合管廊最早出現在1833年的法國。之後,英國、德國、日本、俄羅斯、西班牙都相繼開始了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為建築業提供了巨大的機遇。建築企業需要多關注自己所在的省市地區關於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市政規劃和項目招投標。

綜合管廊資質的介紹:

地下綜合管廊涉及到的主要工程包括綜合管廊的規劃、設計、施工、維護,以及入廊管線的使用和運營維護等。綜合管廊工程規劃包括平面布局、斷面、位置、近期建設計劃等內容;設計包括空間、結構、斷面、節點等設計,以及附屬設施的設計。

其中,附屬設施包括消防系統、通風系統、供電系統、照明系統、監控與報警系統、排水系統、標識系統等。納入綜合管廊的管線應進行專項管線設計,包括給水、再生水管道,排水管道,天然氣管道,熱力管道。

『叄』 深圳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試行)(2020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統籌各類管線敷設,集約節約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等管理活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地下綜合管廊(以下簡稱管廊),是指建於城市地下用於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築物及附屬設施。

本辦法所稱城市工程管線(以下簡稱管線),是指城市范圍內為滿足市民生活、生產需要的給水、排水、再生水、燃氣、熱力、供冷、電力、通信、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等市政公用設施管線。

本辦法所稱附屬設施,包括用於支持管廊正常運行的消防、排水、通風、照明、供電、通信、安全監控等設施。第四條管廊管理遵循政府主導、市場參與、規劃先行、統籌建設、強制入廊、有償使用的原則。第五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管廊建設管理綜合協調機構,統籌協調管廊管理工作,提高管廊規劃建設的科學性、整體性和系統性。

各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按市區政府投資事權劃分規定負責本轄區內管廊的規劃、建設等工作。第六條市住房建設部門是本市管廊主管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制訂管廊管理政策法規、發展戰略、年度建設計劃和技術規范;

(二)推進管廊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的同步建設,指導監督各類管線入廊;

(三)負責管廊建設、運營的監督檢查,建立檢查考核機制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管廊運營單位和管線單位制定管廊綜合應急預案;

(五)協助相關部門明確管廊建設運營的投融資模式、有償使用和財政補貼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及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第七條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由其頒布施工許可的與道路工程同步建設的管廊工程建設,配合道路用地紅線范圍內的管廊日常維護和應急搶險工作。

水務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與水務工程同步建設的管廊工程建設,配合與水務主體工程同步建設的管廊日常維護和應急搶險工作。

住房建設部門負責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以外管廊工程的施工許可及監督管理。第八條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管廊專項規劃,負責管廊工程規劃用地管理、測繪管理,按職責分工落實管線入廊要求,負責管廊信息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管廊工程的立項、投資計劃管理,指導管廊有償使用機制的建立。

財政部門負責管廊建設資金和財政補貼資金的籌措、安排和監管,做好年度預算編制。

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統籌協調管廊事故引發的應急搶險工作。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管廊的建設檔案管理,協同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管理管廊信息。

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等管線行業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動管廊建設和管線入廊工作。第九條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規劃規定,在管廊規劃、建設、運營、維護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第十條管廊建設採用政府投資、社會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投資相結合的模式。

政府投資可以採用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作價出資等方式。

政府可以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等形式,推動社會資本參與管廊的投資和建設。

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的管廊,由投資協議等確定管廊產權、建設和運營維護等內容。第十一條管廊工程的設計應考慮各類管線接入、敷設、增容、引出支線等需求,因地制宜,符合相關標准和技術規范,確保管廊安全運行。

市住房建設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和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電力等有關部門,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管廊工程相關技術規范。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全額出資的管廊由有關職能部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機構或者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市基礎設施投資平台公司負責建設,並由市基礎設施投資平台公司持有管廊產權。

區人民政府全額出資的管廊由相關職能部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機構或者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負責建設,並由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持有管廊產權。

本條規定的市基礎設施投資平台公司、區人民政府指定的管廊產權持有單位及第十條第四款中投資協議確定的管廊產權單位以下合稱管廊產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