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深圳法院初次起訴的流程
流程為:起訴——受理——開庭審理——判決和裁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1)深圳如何打贏官司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的相關要求規定:
1、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並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2、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並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於六十日。
3、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⑵ 打官司如何勝訴
訴訟程序是由法律規定的,它是一個非常嚴肅也非常嚴謹的一系列訴訟行為。想贏的話必須要按相關的流程來,自己要做好充分的准備。在此簡要介紹以下幾個要點:寫訴狀、立案、開庭、判決、執行。
一、判決對某一方有理,稱某一方勝訴:
1、與「敗訴」相對。民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得到有利於自己的判決。
2、如果法院的判決肯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勝訴;如果法院的判決否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則被告勝訴。
二、什麼是勝訴權:
1、就是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權利。勝訴權則是基於實體法而產生的,體現為法院對當事人權利請求的支持。
2、勝訴權是法院可以依據實體法對其進行保護的權利。如果超了時效也就是說法院已經不能違反程序用實體法保護實體權利了。
三、有哪些相關規定?
1、勝訴權就是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權利
2、勝訴權是基於實體法而產生的,體現為法院對當事人權利請求的支持,勝訴權是法院可以依據實體法對其進行保護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這表明我國對於訴訟案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即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個審級法院運用一審和二審程序進行了審判,即宣告審判終結的制度。但該案在上訴期內當事人沒有上訴,這樣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導致該案只經過一審即終結。
⑶ 打官司怎麼才能打贏
法律解析:
打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這些都是決定打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打高技術的結果,有時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⑷ 怎樣打官司能打贏
訴訟程序是由法律規定的,它是一個非常嚴肅也非常嚴謹的一系列訴訟行為。在此簡要介紹以下幾個要點:
1、 寫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2、 立案
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 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4、 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後,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 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只是訴訟過程中的幾個主要環節。在整個訴訟中還有很多訴訟行為需要注意,比如舉證期限、提出反訴以及申請鑒定和證人出庭等等,這些細節至關重要。「細節決定成敗」這句話用在訴訟中是很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