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社保最高繳費基數是多少
深圳社保最高繳費基數如下:
1、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准,分別按2018年度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50%執行;
2、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准,分別按2018年度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執行;
3、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標准,分別按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40%執行;
4、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標准分別按度省平工資的40%、60%、80%和100%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