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編教師如何申請援疆
向當地教育局報名即可,從教育教學管理水平較高的中小學校選派。
援藏援疆教師支教要求規定:
1、建立援藏援疆教師績效考核評估機制,根據人員管理許可權,由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單位)和受援地市教育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以受援地教育部門為主,對援藏援疆教師進行考核。
2、服務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簽約1年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可以於下一年度3月向服務縣項目辦提出延期服務申請。
3、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
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實施方案是在對口支援機制下,每年從內地學校選派一批優秀教師赴西藏、新疆支教,帶動和培訓當地教師,幫助西藏、新疆整體提升教育發展水平。
為西藏、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治久安,培養愛黨愛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