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孩子上學居住證明怎麼開
孩子上學居住證明怎麼開
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上學是在戶口所在地,是不需要開證明的,只需要拿戶口簿就可以了。如果是外來務工的人員的孩子上學的話,需要外來務工人員辦理暫時居住證,孩子上學的話憑借暫時居住證就可以辦理的,不用開證明。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攜帶身份證、租房合同、房東購房合同復印件前往物業或社區管理處開局居住證明。需要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東購房合同復印件、租房合同、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前往所在轄區派出所進行辦理,一般三個工作日即可辦理成功。部分地區需要在到達該轄區的時候直接去派出所做好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物業居住證明、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六個月以後再次去該派出所進行居住證的申領,方能正常辦到居住證。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