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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學習深圳人才引進

發布時間: 2023-07-15 03:56:24

㈠ 深圳人才引進流程

法律分析:(一)符合條件的個人與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委託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人才服務機構向委託人人事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慧裂商洽轉遞人事檔案,收齊申報材料後報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擬引進人才的申報材料和人事檔案後,對引進在職人才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引進的決定;對接收國內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接收的決定;

(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引進或者接收後,由人才服務機構領取調動通知、接收院校畢業生函或者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並轉交委託人;

(五)委託人憑調動通知、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者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以及戶口遷移證、組織關系等材料在30日內辦理報到手續,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入戶意見後,到公安部門辦理常住戶籍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才引進個人申辦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通過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人才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具體程序如下:

(一)符合條件的個人與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委託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人才服務機構向委託人人事行政關系所在單位商洽轉遞人事檔案,收齊申報材料後報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擬引進人才的申報材料和人事檔案後,對引進在職人才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引進的決定;對接收國內院校應屆畢業生如碧早和留學人員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接收的決定;

(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引進或者接收後,由人才服務機構領取調動通知、接收院校畢業生函或者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並轉交委託人;

(五)委託人憑調渣雀動通知、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者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以及戶口遷移證、組織關系等材料在30日內辦理報到手續,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入戶意見後,到公安部門辦理常住戶籍入戶手續。

㈡ 深圳人才政策

深圳人才政策如下:
一、深圳市人才引進政策:
1、在國(境)外學習並且拿到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後等進修黨,年齡要在45歲以下;
2、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45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35歲以下;
4、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50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45歲以下;
5、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年齡在45歲以下,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年齡在40歲以下,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在深圳買社保3年以上,年齡在35歲以下;
6、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受過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年齡在45歲以下;
7、深圳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年齡在45歲以下。
二、深圳人才補貼政策:
1、提高各層次人才租房補貼標准;
2、將新引進基礎性人才租房補貼由本科6000元、碩士9000元、博士12000元分別提高為本科1.5萬元、碩士2.5萬元、博士3萬元;
3、選擇創業,可享受初始創業補貼、創業場租補貼等一系列補貼福利。
三、深圳人才獎勵政策:
1、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及優惠政策;
2、深圳市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資助;
3、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
4、深圳市引才伯樂獎。
《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第六條 申請認定的人才須具備人才認定標准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
(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三)高層次專業人才中傑出人才無年齡限制,國家級領軍人才年齡應在60周歲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地方級領軍人才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後備級人才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十一條 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個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並填寫《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申請核准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其申請表中加具推薦意見後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到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加具推薦意見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主管部門的,由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三)核准及公示。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四)發證。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為高層次專業人才人選並獲頒證書。
(五)入庫。經認定的人選進入我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庫。

㈢ 深圳市人才引進政策

【法律分析】:應屆生入戶深圳不需要工作、社保和體檢,就可以任意落戶深圳一個區 ;應屆生入戶深圳的前提,需要將報到證派遣或改派到深圳。深圳人才引進政策: 高學歷+年輕人,入戶門檻越低,入戶福利越高 ;入戶深圳即可申請人才補貼:本科15000,碩士25000,博士30000;如果可以落戶到有區補貼的區,還可以申請各區補貼:本科15000,碩士25000,博士30000;坪山區補貼:本科20000,碩士30000;博士500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㈣ 深圳人才引進怎麼辦比較好

(一)個人測評及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個人賬戶,注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即可與市人力資源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託辦理協議,委託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成功提交前,申請人及人力資源代理機構根據前述重要說明第(二)、(三)項判斷本人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

(三)網上申報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建議選擇此方式);如個人無法完成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個人測評環節,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申請人校核個人測評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選擇委託的代理機構後保存。信息填報後,需與受託的代理機構聯系,經代理機構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機構代理的擬引進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後測評並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信息並提交

代理機構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點擊代理「個人信息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測評並提交」。

無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如申報調干、調工須委託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檔案並由該代理機構向市人力資源部門呈報申報材料。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如在我市社保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子女數」欄,子女數包括本人親生子女(含合法收養)和本人重組家庭的繼子女(含合法收養)。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范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及「檔案保管權調出審批(主管)部門」須與公章完全一致。

5、申報信息須由呈報單位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信息。

6、呈報單位及擬引進入戶人員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和呈報單位承擔。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於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後,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准備書面申報材料。

2、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准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後可查看原因。

(五)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並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辦理調干及調工:具有人事保管權的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含人事檔案)。不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須委託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人事檔案,並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委託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該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工:申報材料直接由受託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公示通過後9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呈報材料(調干及調工審核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對於材料真實、准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准確,分值核算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分值核算後未達到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寫不準確的,當場告知需要更正的內容並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更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更正信息後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再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更正信息後其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定最高年齡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的,扣留相關材料,並根據《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八)申報信息修改

1、已在系統成功提交信息待公示的,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重新提交,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過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受理書面申報材料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無須再次公示),並根據系統提示重新列印呈報表格。

註: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後再次納入公示。

3、書面申報材料已受理尚未獲審批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經修改後,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呈報單位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無須再次公示),並根據系統提示重新列印呈報表格,呈報單位按表格要求簽字蓋章。(無需回戶籍地重新蓋章)。

註: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後再次納入公示,所有呈報表格須重新簽字蓋章(需回戶籍地重新蓋章)。

4、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申報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並提交。列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待「辦理狀態」為「審批通過」時,呈報單位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並重新領取。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並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九)查詢進度

代理機構查詢:信息提交後,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務」——「人才引進辦理狀態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十)辦理結果

對於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准「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態為「待列印招、調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

(十一)後續事項

1、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到我市擬入戶地區公安分局領取《戶籍准予遷入證明》。

2、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戶籍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地公安部門及工作單位辦理工作及檔案關系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引進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等相關材料到我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4、擬引進人員黨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我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

資料編輯來源於槐仁社-生人莫近,切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