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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防暑降溫費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6-20 16:30:53

A. 降溫費標准

法律分析:山東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由每人每月140元。天津市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不能代替防暑降溫費,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

法律依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 用人單位應當對職工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天津市《關於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 要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溫津貼。

B. 2012年天津市防暑降溫費是多少

天津市出台了2012防暑降溫費標準的相關規定,據相關規定,從本月起,天津市企業應視工種、工作環境情況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今年最新調整的防暑降溫費為每月106元。

這106元的防暑降溫費是怎麼得來的呢?天津市2012防暑降溫費106元是這樣算的:2011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標准3520元×3%=106。相較去年上調了10元。

C. 天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與規定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08

D. 天津是不是只要繳納保險就該享受取暖費和防暑降溫費

沒錯,根據2012年天津市相關規定,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在供暖季可享受335元冬季取暖補助,如果員工需向其他供熱部門繳納供暖費,單位需提供185元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若存在爭議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但其中不包括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
防暑降溫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都應享受。由於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人員,只要暑期在崗工作,就應享受防暑降溫費。暑期防暑降溫待遇除發放防暑降溫費外,用人單位還應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2012年天津市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准為每人每月106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4個月.

E. 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防暑降溫費標准: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高溫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常見高溫工作崗位包括建築工、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

發放范圍: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發放時間: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遼寧省每年6、7、8月3個月向勞動法發放防暑降溫費;例如天津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6-9月。

(5)天津2012防暑降溫費多少擴展閱讀

降暑飲料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

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參考資料防暑降溫費網路

F. 防暑降溫費2021標准天津市

法律分析:天津防暑降溫費2020年的標准: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為189.7元/月

按照本市規定,每年6、7、8、9這四個月,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對於所有在崗工作的職工,按本市規定的標准,可以一次性發放。

注意: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證券代替。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為35元/天

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勞動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溫津貼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我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於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不能代替防暑降溫費,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發放方式為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G. 天津市防暑降溫費是多少

天津防暑降溫費的標准:高溫津貼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並且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小時數的,則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法律依據】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第四條
高溫津貼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企業工資總額,但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項目。

H. 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按規定,天津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防暑降溫費的月標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20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21年防暑降溫費的月標准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第三條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溫津貼標准為每日21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I. 天津市防暑降溫費交個人所得稅嗎

不超過當地標準的不用交,天津2012年是106元*4個月,超出這個金額的要並入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