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條約》簽訂後,清政府是採用了什麼戰術應對英法聯軍第二次進攻天津的
1859年6月(咸豐九年五月),英法聯軍又借「進京換約」之名,由英海軍上將何伯率領大小艦艇21艘(其中英國17艘)、官兵約2000人再度來犯。他們的如意算盤是以深水艦只正面襲擊大沽炮台,以淺水炮艇開道越過橫江障礙進攻,從而摧毀炮台,然後組織陸戰隊登陸佔領,掃清武裝進攻的障礙。
6月25日上午,十餘艘聯軍艦只駛至清軍在前面鋪設的鐵戧旁,先後用纜繩拉倒了十餘架鐵戧,然後放下浮標標記開辟通道。僧格林沁聞報,心知來者不善,但為避免擴大事端,他一面派人與英法侵略者交涉,一面命令各部做好戰斗准備,一旦敵人開戰,堅決予以還擊!
自兵臨大沽海口以來,何伯就在極力收集大沽守軍的情報。從各種途徑得到的消息,正如他本人親眼在望遠鏡中見到的一樣,陣地上見不到幾個士兵,根本不像是大戰在即的樣子。何伯放心了,當日下午1時30分,他下達了總攻擊令後,便回艙喝咖啡去了。他滿以為清軍仍和去年一樣經不起他的重炮轟擊,要不了多久便可以從容登陸了。
殊不知何伯正中了僧格林沁的驕兵之計。局勢緊張之初,僧格林沁便有所安排,他要求各守軍注意偽裝隱蔽,要做到炮台白天不見旗幟,夜間不聞更鼓,守軍隱於安全處,任憑聯軍如何試探決不暴露。何伯的貿然進攻,正中僧格林沁下懷。當聞報聯軍已進入預定水域時,僧格林沁哈哈一笑,高喊一聲:「打!」只見各部守軍從藏身之所魚貫而出,迅速撤除了掩蓋在火炮上的草簾,按早已計算好的角度、距離向敵艦猛烈開火。
英法聯軍猝不及防,完全籠罩在炮台守軍的炮火之中,當即便有幾艘軍艦中彈起火。有艘企圖搶灘登陸奪頭功的炮艇被突如其來的炮火擊毀了鍋爐,無法動彈,緊接著又被一頓狠揍,冒著濃煙沉入了河底。不久又有一艘炮艦「庇護」號步其後塵。剛才還在艙室里悠閑地喝咖啡的何伯,此時站在旗艦「行鳥鳥」號的甲板上,目瞪口呆地望著眼前發生的一切不知所措。突然,一顆炮彈像長了眼睛一樣正好落在他的旁邊。只聽「轟隆」一聲,站在何伯身後的「行鳥鳥」號艦長當場斃命,何伯受了重傷,「行鳥鳥」號受損嚴重,無法指揮作戰。
原來,清軍採用了「擒賊先擒王」的戰術,集中火力轟擊聯軍指揮艦。無論何伯轉移到哪艘船,只要升起旗艦標志旗,必定引來清軍傾瀉的炮彈。何伯無法,只得下令全線撤退。
Ⅱ 北京條約天津條約南京條約這三個條約的簽訂帶給我們什麼教訓
他們都是第一次和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簽訂的條約,說明落後就要挨打!同時閉關鎖國的政策也是行不通的!
Ⅲ 中國近代歷史的北京條約和天津條約有什麼相同之處和不同之處
相同之處:都是列強強加給清政府的不平等條約。
不同之處:條約內容不同,《北京條約》先後有三個,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而《天津條約》則包括《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中法天津條約》其中的賠款和相關事項也不同
Ⅳ 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及其內容是什麼
1842.8.中英《南京條約》∶
· 割香港島給英國;
· 賠款2100萬銀元;
· 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
· 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關稅稅率,中國須同英國商定。
影響:
·它不但破壞了中國的領土主權,而且使它成為英國侵略中國的基地。
·巨額賠款加重了人民的負擔,不僅是對中國人民的無恥掠奪,而且開創了侵略者對中國勒索賠款的先例。
·五口的開放,使我國東南沿海的門戶被打開了,便利了外國資本主義世界的侵入。
·協定關稅的規定,使中國開始喪失了海關的主權,為外國侵略者對中國進行經濟掠奪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中國轉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1943.中英簽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條約.英國從中取得「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權。
3、1944.美國強迫中國簽定《望廈條約》。美國享有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賠款外的一切特權,同時還擴大了侵略權益。如美國兵船可任意到中國各通商港口「巡查貿易」;美國人有權在通商口岸「開設醫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黃埔條約》,法國享有美國在《望廈條約》中取得的一切特權,還規定,允許法國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傳教,修建墳地。清朝地方政府負責保護教堂和墳地。
5、1858.分別與俄、美、英、法簽定《天津條約》∶
·外國公使進駐北京;
· 增開牛庄、淡水、南京、漢口等十處為通商口岸;
· 外國軍艦和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國人可到中國內地游歷、經商、傳教;
· 清政府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200萬兩白銀,賠償英商損失200萬兩白銀。
6、1960年,與英法分別簽定《北京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條約內容:
· 請政府承認《天津條約》繼續有效;
· 增開天津為商埠;
· 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
· 准許華工出國;
· 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800萬兩白銀。
7、1885年《中法新約》規定: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在中越邊界開辟商埠;中國日後在廣西、雲南修築鐵路應與法國商辦;法國從基隆和澎湖撤軍。這樣,法國不僅達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還最先取得了在中國修築鐵路的特權。法國侵略勢力從此伸入我國雲南、廣西,中國西南的門戶被打開了。
8、1895.4.中日《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
· 割遼東半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 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
· 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
· 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到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這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
一、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這是日本繼俄國之後,對中國領土進行的一次嚴重的掠奪。它迫使台灣和祖國隔離,並且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此後,帝國主義各國爭相在中國劃分「勢力范圍」,中國的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
二、巨額的賠款,加劇了中國人民的負擔。清政府無力償還,不得不大量舉借外債,便利了列強通過貸款控制中國的經濟命脈。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四、允許日本在華投資設廠,其他列強援引「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的在中國開設工廠,進一步掠奪中國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與英、俄、德、法、美、日、意、奧以及比利時、荷蘭、西班牙11國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主要內容有:
一、清政府賠償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
二、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界內不許中國人居住,由各國派兵保護;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許各國派兵駐守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四、 懲辦義和團運動中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質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壓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五、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訂商約。清政府同意將各條約中通商行船的內容加以修訂,以便利帝國主義擴大對中國的侵略。
《辛丑條約》的簽訂,給中國造成了嚴重危害:
一、巨額的賠款,是列強對中國空前的大規模勒索;為支付這筆賠款,清政府加緊搜刮人民,使中國人民生活更加貧困,社會經濟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設立的「使館界」,實際上是「國中之國」,是帝國主義策劃侵略中國的大本營。外國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區,使清政府完全處於軍隊的控制之下,便於侵略者直接派兵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
三、按照條約規定,清朝官吏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進一步成為帝國主義幫凶。
四、該設外務部的規定,便於清政府能夠按照外國侵略者的意旨實行賣國的外交政策。
《辛丑條約》是帝國主義國家強加給中國的一個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列強除了窮凶極惡地對中國敲詐勒索外,還重新確立了以慈禧太後為首的清政府繼續充當它們在華的代理人。從此,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辛丑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完全確立,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