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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天津

發布時間: 2022-07-08 07:05:42

⑴ 我想申請法律援助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想申請法律援助,向司法援助機關申請。如果是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如果是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⑵ 法律援助如何申請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申請流程:1、申請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直接申請援助,或者通過網上填報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2、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如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等;3、法律援助機構審查並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⑶ 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申請法律援助的流程有:1、向法律援助機構提起申請並提供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後進行審查;3、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受理;4、法律援助機構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非政府設立的合法律所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農村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四條 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一)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⑷ 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就可以申請了,具體如下: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⑸ 我想請問,在天津怎樣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您好,您如果要參加刑事訴訟或找辯護,請到您目前位置較近的律師事務所,向律師咨詢,然後再到法院進行手續辦理。

⑹ 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認真履行法律援助責任,採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第三條市和區、縣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
市律師協會應當按照律師協會章程對依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本規定實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協助。第四條司法行政部門確定的法律援助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審查公民個人的法律援助申請;
(二)受理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辯護案件;
(三)指派或者安排人員提供法律援助;
(四)督促、檢查法律援助事項的辦理情況;
(五)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經費;
(六)依法接受和使用社會對法律援助活動的捐助。第五條有下列經濟困難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獲得無償法律援助:
(一)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
(三)農村五保戶;
(四)因殘疾、嚴重疾病、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經濟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
(五)經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證明,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第六條公民可以依照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本規定,由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第七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人;決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應當在書面通知中載明承擔法律援助的機構和人員。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一)法定時效即將屆滿,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
(二)需要立即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的;
(三)其他緊急情況。
法律援助機構對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應當及時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終止法律援助。第九條法律援助人員應當在案件辦結後十五日內將法律文書副本、結案報告及其他相關材料裝訂成卷,提交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向法律援助人員支付辦案補貼。
法律援助辦案補貼的標准由市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核定。第十條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了解法律援助事項的辦理情況;
(二)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機構更換法律援助人員。第十一條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過程中應當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或者材料,並協助配合法律援助人員的辦案工作。
受援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者安排的法律援助人員的,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次申請法律援助。第十二條受援人隱瞞事實、提供偽證,法律援助機構有權依法終止法律援助,並可以向受援人追償應當支付的相應法律援助費用。第十三條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拖延或者終止承辦的法律援助事項;
(三)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受援人的隱私;
(四)不得利用法律援助牟取不正當利益;
(五)向受援人通報法律援助事項的進展情況;
(六)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財物。第十四條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五條本規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⑺ 怎麼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方法: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公民申請法律援助前應先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立案,攜帶立案通知書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機構咨詢。經值班律師初步審查後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就會發給一份《法律援助申請表》。按要求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並提交如下身份和經濟狀況的證明及事實證據等資料: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若申請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有代理資格的證明;

2. 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包括財產所有情況,即房屋、生活資料、儲蓄存款、有價證券等所有權情況證明;經濟收入情況,即個人工資和各種津貼收入、家庭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證明等;社會救濟情

⑻ 怎麼申請法律援助!

在當地打電話12348申請法律援助只要有合法的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⑼ 農民工在天津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材料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前應先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立案,攜帶立案通知書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機構咨詢。經值班律師初步審查後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就會發給一份《法律援助申請表》。按要求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並提交如下身份和經濟狀況的證明及事實證據等資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的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若申請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有代理資格的證明;
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包括財產所有情況,即房屋、生活資料、儲蓄存款、有價證券等所有權情況證明;經濟收入情況,即個人工資和各種津貼收入、家庭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證明等;社會救濟情況,即社會救濟證書。
3.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材料:如合同、契約、協議等權利義務文件;與相關當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有關機關、部門發出的鑒定性、結論性文件;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將《法律援助申請表》及有關資料交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並如實回答工作人員的提問;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農民工申請之日起一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⑽ 申請法律援助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況的證明文件即可。1、提供資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2、填寫表格,並拿表格到相關(如居委會)單位,去蓋章。3、返回援助中心,等待批准並指派律師。4、受指派的律師與你聯系,並辦案開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