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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票據糾紛律師怎麼解決

發布時間: 2022-07-26 07:32:52

❶ 票據糾紛,急!

只要你確定你是從張三那支付相應的款項取得的票據,你就是合法持有票據,我估計之所以把你列為被告,是方便查清票據流通的事實。可以聘請個律師幫你,但是你要確定是你從張三取得票據,是建立在合理交易行為上。

❷ 票據糾紛如何處理

票據權利糾紛案件,主要是指持票人因行使票據權利時與票據債務人之間產生糾紛而提起的票據訴訟,包括付款請求權糾紛及票據追索權糾紛。實際上包括了票據從簽發到貼現、兌付所有環節里的主要糾紛。其中付款請求權糾紛是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或者其他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而引起的糾紛,是票據訴訟實踐中最主要的一種訴訟類型。
這類業務對律師的要求高,而且需要很細心耐心。國內這類糾紛做的比較好的,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深圳的權金志律師,他們的律師團隊在這方面比較擅長,口碑、能力都是很不錯的。想了解更多可以網路一下

❸ 票據糾紛怎麼處理

發生票據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訴訟。處理票據糾紛,應當依照法律。票據的付款人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給持票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符合起訴條件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一百零五條
票據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門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票據的付款人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給持票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❹ (原創):票據糾紛之超過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怎麼辦

律師解答如下: 1、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最長不得超過10天。持票人可以在付款期限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超過付款期限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開戶行是不予受理的。 2、但是,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自到期日起2年。因此,在票據權利時效內,持票人還是有權利持有關證明向承兌行請求付款的。

❺ 票據糾紛案件的受理管轄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所謂票據糾紛,是指因行使票據權利或者票據法上的非票據權利而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因此類糾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凡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❻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

法律分析: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原告可選擇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向票據支付地法院起訴。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❼ 怎麼處理票據糾紛問題

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上未載明付款地的,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營業場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營業場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託代理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託代為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
第七條 因非票據權利糾紛提起的訴訟,依法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十一條 票據保證無效的,票據的保證人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 依照票據法第十四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偽造、變造票據者除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行政責任外,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偽造簽章者不承擔票據責任。
第六十八條 對票據未記載事項或者未完全記載事項作補充記載,補充事項超出授權范圍的,出票人對補充後的票據應當承擔票據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出票人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識別出偽造、變造的票據或者身份證件而錯誤付款,屬於票據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重大過失」,給持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擔責任後有權向偽造者、變造者依法追償。

❽ 合同糾紛如何選擇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

仲裁更被國際社會廣泛推崇和認可,這是因為仲裁在解決糾紛的機制上更體現了人文關懷和高效率,為糾紛的和平解決提供了一種更有價值的途徑,尤其的仲裁的和解率、調解率、和自動履行率更體現了法律的終極目標——解決糾紛,促進合作,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法制環境。選擇仲裁還是訴訟,需在簽署合同時雙方書面約定:
1、如選擇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進行訴訟,即你自己已放棄了訴訟的權利,所以認為仲裁和訴訟可並存是錯誤的。
2、機構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法制局)和商會統一組建,其監督機構是中國仲裁協會,其仲裁員大多是律師和政府機構人員兼職從事;法院的機構是國家法律的審判機構。簡單地說,仲裁就是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就約定以後出現糾紛時叫某仲裁機構做「娘舅」,一旦裁定對雙方都有法律效力。
3、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終局的,申請撤銷時法院不會從實體處理中審查,如程序中有明顯錯誤時可以撤銷。訴訟如對一審不服還可以上訴,二審不服可在二年內申請再審,法院有相關的法定監督機構和救濟程序。
4、收費不同,仲裁費沒有規定可以減交、緩交、免交,法院有規定。仲裁費比訴訟費高,如二萬元的糾紛,仲裁費是 1350元,訴訟費是 800元。
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咨詢北京京師。京師自成立以來一直向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電商化方向發展探索及改革,現已建立了先進的管理體制及專業化團隊作業模式。經過一系列的深入研究與改革,京師律所已成功從傳統律所向新型律所轉型,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京師律所發展道路上的成就無不歸功於律師精湛的專業能力及優質的團隊化作業。

❾ 票據糾紛如何處理

處理票據糾紛可以由當事人調解處理,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或者也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