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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積分落戶居住證最多加多少分

發布時間: 2022-07-27 14:00:56

Ⅰ 天津市積分落戶需要多少分

法律分析:天津公安局公布的積分入戶政策規定,積分達到140分就可以。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第三十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可以進行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Ⅱ 天津積分落戶多少分

法律分析:天津落戶積分值為140分。積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居民若滿足了當地的指導分期,並且在當地合法居住或者就讀的、繳納一年以上社保的、具有居住證等條件的情況下,可到當地的申請積分申請落戶。

法律依據:《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關於辦理積分落戶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積分落戶申請人提交的技能人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需要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確認登記信息。無法確認登記信息,且申請人不能提供發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的,應填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復核表》,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進行復核,復核根據不同職業(工種)要求,採取技能操作考核或現場答辯的方式。

第二條 積分落戶申請人在本市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滿一年以上,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的,可申請積分落戶。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 12 月 31 日前 繳費滿十二個月為滿一年,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前繳費滿十二個月為滿一年,且期間無間斷繳費、補繳費、個人窗口繳費等情形。

Ⅲ 天津積分落戶多少分可以落戶

法律分析:天津積分落戶:

1、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3、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注冊的用人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

5、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2020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Ⅳ 天津市居住證如何積分 多少分落戶

天津市居民證積分具體情況如下:

至於積多少分可以落戶,需要看積分排名情況,這個數值每年會有不同的變化。

落戶《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包括4大類、12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具體情況是:

第一類為基本分。包括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項指標,體現了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的外來人員落戶的原則。比如對35歲以下人員設置了20分,是35歲以上人員分數的一倍;將受教育程度和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從高至低分別劃分了三檔、八檔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對具有穩定居所、長期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也賦予了相應分值。

第二類是導向分。包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2項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為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和《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

第三類是附加分。包括投資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等4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投資辦企業、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為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時,為照顧在一個單位工作穩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對天津發展默默奉獻的人員,特別設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傾斜。

第四類是負積分。包括違法失信1項減分指標。其中,對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積分期間犯罪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Ⅳ 天津2022年落戶需要多少分

法律分析:根據重新修訂後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中的相關規定,2022年天津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年度落戶數量限制,只要符合申報條件且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10分即可落戶。落戶地點: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天津市合法穩定住所落戶,與其他親屬或者非親屬共有產權的住房不予落戶;在天津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在單位集體戶落戶;在天津市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口的,可以申請在市、區人社部門指定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落戶。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 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 人入戶資格。
第三十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 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可以進行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 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 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 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 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可 由居住證持有人本人申報。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 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Ⅵ 天津落戶積分多少可以落戶

法律分析: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天津居住證積分入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最低標准),2016年天津上半年積分落戶分數線還沒出來,我們現在可以參考天津2015下半年積分落戶分數線141分,11983人入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Ⅶ 天津落戶積分怎麼加分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於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地人的落戶指標。每年兩次,1-4一次,7-10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天津積分落戶細則:1、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35周歲以下加分20分,在3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加分10分。2、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加分40分,大專學歷加分30分,普通高中及中專學歷加分20分。3、具有智能技術水平及專業技術的人員,這種智能技術水平或專業技術都是天津市勞動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一般加分在5到50分,具體加分看是什麼證書了。4、社會保險最少滿一年加分12分,例如保險上了4年,加分就是84分。5、在天津市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者與配偶、子女共有產權住房;(1)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議,並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證明;(2)取得天津市房地產權證可加分40分。6、受地區的限制,各個地區分值不一樣。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10分);申請落戶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5分)。7、職業工種如果不屬於緊缺職業沒有加分(看自己是否為緊缺職業請查詢天津人力資源網站下載本年度緊缺職業明細),如果是緊缺加分在10—30分。8、本人或企業在上一年度繳稅額10萬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檢合格的在津注冊企業,個人在該企業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加30分;或3年之內納稅累計10萬元以上可以加分20分。9、已婚已育雙方都在本市就業加分10分。10、獲得國家獎項和榮譽稱號的加20到30分,加分具體情況要看是什麼獎項或榮譽稱號。11.如果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6年以上加10分,10年以上加20分。

Ⅷ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法律分析:按照「增加規模、調整結構、有利發展」的總體思路,將積分申報指導分值由140分降為110分,降幅率達21.4%;在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設積分入戶總量指標限制。積分指標由原來15項減為11項,取消了「納稅」和「知識產權」2項指標,合並了「住房」「落戶區域」「居住簽注」3項指標內容;申請人不再提交個人信用報告,取消了因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產生的負積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Ⅸ 我想在天津申請積分落戶,現在積分落戶怎麼積分加分分值怎麼算/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15〕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發展改革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對《辦法》中的附件"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進行了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公布

2018年津市積分入戶分值計算

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一、基本分

1、年齡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20分)

36至45周歲(10分)

負責部門:市公安局

2、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學歷(40分);

大專學歷(30分)

負責部門:市教委

註: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3、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

具有高級職稱(50分)

具有中級職稱(40分)

具有初級職稱(20分)

高級技師(30分)

技師(25分)

高級工(20分)

中級工(15分)

初級工(5分)

負責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註:持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方可獲得積分。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4、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繳費不滿60個月的,每年最高積12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4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2分)。繳費滿60個月的,自滿60個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積18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6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3分)。

負責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註: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及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予計算積分。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申請人,按規定補繳的社會保險費除外

5、住房公積金

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每年積2分

負責部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6、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者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產權住房(40分)。包括: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議,並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證明;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負責部門:市國土房管局

註:集體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異議登記、限制轉讓期間等限制產權的住房不能積分,多套住房不累計加分。

7、在津連續居住年限

依法在津辦理居住證簽注,每年簽注一次,每次積6分

負責部門:市公安局

註:因居住證登記項目變更辦理的簽注不納入積分

二、導向分

1、職業(工種)

非常緊缺職業(30分)

緊缺職業(20分)

一般緊缺職業(10分)

負責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2、落戶地區

申請落戶濱海新區(20分);

申請落戶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縣(15分)

負責部門:市公安局

註: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不予積分

三、附加分

1、獎項和榮譽稱號

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40分);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或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等授予的勞動模範或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並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或先進工作者待遇(30分);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或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等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40分);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國家級技能大師、全國技術能手稱號(30分);獲得天津市技能大師稱號(20分)

負責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註: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2、退役軍人

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5分)。

負責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註: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四、負積分

1、守法誠信

5年內有提供虛假信息申辦積分入戶記錄的(包括虛假戶籍、學歷、專業、就業、住房、投資、納稅證明等),每條減30分;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減100分;信用記錄中有逾期90天以內未還款的,逾期筆數累計1筆不減分,2—5筆減10分,6—10筆減20分,超過10筆減30分,逾期超過90天以上及呆賬情況的,一律減30分。用人單位提供虛假信息申辦積分入戶的,取消以後3年內的申報資格。

負責部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地稅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部門

註:可分項累計減分。

以上信息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