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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外包單位工人保險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9-04 07:19:22

⑴ 天津單位或公司給員工上最低的5險是多錢(企業承擔的部分,換句話就是你不上保險他折給你的錢是多少)

天津「五險」最低標准上調165元 社保基數最低1425 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依據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准,每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布,2010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准日前已正式發布。據了解,今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准,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1425元和8380元,該標准比2009年度分別提高了165元和580元,與三年前相比,分別提高了325元和2660元。據悉,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是根據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范圍確定,個人可在此范圍內自行選擇。 各類人員相關保險基數標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3810元。按此標准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3810元與1525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 農籍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整為28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10600元。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000元。 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中養老保險補貼基數為1525元、失業保險補貼基數為1425元,醫療保險補貼基數為2000元。 困難企業及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1425元。 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標准維持6元標准不變。 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2793元。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計算保值系數時,上一年天津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793元。 基本養老保險欠費補繳 2007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參保的城鎮企業及其職工,2010年度內補繳養老保險欠費,暫只補繳欠費的本金及利息。2008年1月1日以後參保的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和「個人繳費窗口」繳費人員,補繳當年養老保險欠費的,應補繳欠費的本金及利息;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欠費的,應補繳欠費本金及保值費用。2010年度,保值費用按照應收補繳保值額的60%計算。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籌資標准 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退休人員和計劃內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費人均籌資標准為969元。 民政管理退休人員和軍隊無軍籍退休人員以及安置在天津的軍隊退休幹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費籌資標准為2880元。 大額醫療救助籌資標准 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大額醫療救助費籌資標准分別為200元和300元。對領取社發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2010年1—4月份分別按80元、80元、80元和60元的標准扣繳大額醫療救助費。 關注﹒個人參保 隨著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不斷增多,春節後,市民咨詢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問題劇增。沒有穩定工作都能上養老保險嗎?沒有單位,自己應該如何辦理繳費手續?個人應該按什麼標准繳費?這些都是靈活就業人員十分關心的問題。 養老保險基數最低1525元 據悉,2010年度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中,養老保險基數最低為1525元,最高為3810元,醫療保險基數為2000元。 據介紹,具有城鎮戶口的下列人員可以按照本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人員;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人員。上述人員須具有天津城鎮戶口。據悉,個人參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時間為每季、半年、年首月的15日前。 辦理個人繳費需攜帶的證件材料:首次參保的,攜帶戶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續接繳費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等相關資料。 個人繳納兩險注意事項 個人繳納醫療保險時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因故中斷繳費的,其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後繼續繳費的,視為初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本辦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同時,應當按照《天津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辦法》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享受大額醫療費救助。退休人員停止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後繼續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享受大額醫療費救助。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時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參保人員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繳費滿15年,其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在重新就業前,可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費,其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就業後,一定要及時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參保繳費,以免繳費中斷影響將來的養老保險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區縣分中心設有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服務窗口,專門辦理下崗失業人員、非正規就業人員等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對於原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在辦理個人繳費後,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與其原來在用人單位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 2010年個人繳納社保最低預算 ①養老保險:1525×20%×12=3660元 ②醫療保險:2000×7.3%×12=1752元 ③大額救助:200元 養老、醫療保險合計(①+②+③):5612元

⑵ 天津市五險一金繳納標准

天津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

養老28%,醫療12%,失業3%,生育0.8%,工傷0.5%,「五險」合計占繳費基數44.3%。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繳納比例:單位2%,個人1%。

生育保險繳納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繳納比例:單位0.5%,個人不繳納。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全市機關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最高比例,將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企業上一年度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6060元,可申請降低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5%。

(2)天津港外包單位工人保險是多少擴展閱讀:

辦理

(1)社保、公積金開戶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後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五險一金繳費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⑶ 2020年天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附賠償標准)

第一條

為了完善工傷保險制度,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以下稱用人單位) 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的勞動者(以下稱職工),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自2005年1月1日起參加工傷保險。

第三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的工傷保險工作, 指導各區縣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財政、衛生、人事、工商、安全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第四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設立工傷保險機構, 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負責工傷保險工作。

第五條

本市建立工傷保險基金, 實行全市統籌。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滯納金;

(四)社會捐贈;

(五)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

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生產經營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確定。具體標准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其具體標准可以定期調整。

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對照規定的費率標准確定用人單位下一年度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並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本規定實施後30日內, 本規定實施後成立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的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

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或者注銷手續。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經核准後在3日內繳納。

第九條

工傷保險基金用於下列支出:

(一)工傷保險待遇;

(二)勞動能力鑒定費用;

(三)工傷認定調查費用;

(四)職業康復費用;

(五)法律、法規規定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按照當年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10%提留儲備金,其滾存總額超過當年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30%時,不再提取。

本市發生工傷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重大事故時,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可以用儲備金支付。

儲備金不足以支付時,由市財政墊付。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工傷和視同工傷的認定。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患職業病的職工和跨省市流動作業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各區縣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前款規定外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 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經辦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有效證明;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

(四)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第十三條規定的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工傷認定申請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在15日內補齊。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經辦機構。

第十六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承擔下列職責:

(一)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二)停工留薪期的確認;

(三)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

(四)舊傷復發的確認;

(五)工傷與非工傷的界定;

(六)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勞動能力鑒定;

(七)其他受委託進行的勞動能力鑒定。

各區縣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前款第(三)項規定外的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患職業病的職工和跨省市流動作業用人單位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第十八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者停工留薪期內治癒,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和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應當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本市有關規定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經辦機構。

第十九條

工傷職工的下列工傷保險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工傷醫療費;

(二)康復性治療費;

(三)輔助器具配置費;

(四)生活護理費;

(五)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六)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七)喪葬補助金;

(八)供養親屬撫恤金;

(九)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死亡, 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發放標准為60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第二十一條

工傷職工的下列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負責:

(一)住院伙食補助費;

(二)外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

(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護理;

(五)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二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個人墊付。認定工傷後,對已經發生的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與經辦機構結算。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

工傷職工的康復性治療和輔助器具配置費,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

第二十三條

工傷職工在外埠醫療機構接受搶救治療的, 脫離危險後應當及時送轉本市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繼續治療。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至30個月。五級傷殘為30個月,六級傷殘為25個月,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5個月,九級傷殘為10個月,十級傷殘為5個月。

第二十五條

已經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職工重新就業後舊傷復發的,用於工傷治療的費用超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50%以上的部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條

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或者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標准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一)領取傷殘津貼的,最高不超過15年;

(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子女不滿18周歲的計算至18周歲;其他供養親屬最高不超過15年。

第二十七條

職工退休後確診為職業病的, 應當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後死亡的,其供養親屬應當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

第二十九條

職工工傷涉及其他民事傷害賠償的, 傷害賠償總額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部分,其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獲得賠償後,應當償還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人單位已經墊付的費用。

三十條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有關材料。經辦機構應當在15日內核定完畢,並按照規定落實相關待遇。

第三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進行工傷預防宣傳教育,防止和減少工傷及職業病的發生,並逐步創造條件,安排工傷職工進行康復性治療。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經過鑒定確認恢復或者部分恢復勞動能力的,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安排的適當工作。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拒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的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四條

1996年10月1日前發生工傷的職工, 經審核確認需要治療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自2004年7月1日起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996年10月1日後至本規定實施前發生工傷的職工,已經發生的工傷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本規定實施後,繼續發生的工傷費用,經審核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的,自2004年7月1日起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996年10月1日後至本規定實施前發生工傷的職工,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並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當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金低於傷殘津貼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實施前一年內發生的工傷, 已經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本規定實施後完成工傷認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工傷保險配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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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天津市五險一金的五險,每個月單位和個人繳納共計多少錢謝謝回答

天津市2011年社保五險最低繳費基數是1720元,低於這個基數的也必須按照這個基數繳納。

看看下面的繳費比例就可以知道自己繳納的費用和單位繳納的費用為多少了。

單位承擔 個人承擔 小計
養老保險 20% 344元 8% 137.60元 481.60元
醫療保險 10% 172元 2% 34.20元 206.40元
失業保險 2% 34.20元 1% 17.20元 51.60元
工傷保險 0.5% 8.60元 ———— 8.60元
生育保險 0.8% 13.76元 ———— 13.76元

合 計 33.3% 572.76元 11% 189.20元 761.96元

每年元月份個人還需承擔每年一次性的200元大病統籌。

比如8月份的社保繳納期為7月26日——8月10日。

⑸ 天津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外包人員有五險一金嗎

有,不過很少。
外包就是指和你有勞務合同的是外包單位並非保險公司,只要有員工正式合同,所在單位都是應該購買社保的就是五險,但是一金的話只有大型企業和國企才能購買。
法律分析:外包員工是根據公司與企業的商訂,員工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人事關系屬於企業,由企業派遣到外資公司工作,工資由外方支付給企業,再由企業發放給員工。所以外包員工也有五險一金,外包員工的五險一金是由外包公司承擔交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⑹ 天津市五險一金最低標准

廣大天津職工在參加五險一金後,是否想要了解最低的繳費情況?若想,不妨主動關注一下天津五險一金最低標准。對職工而言,養老保險為237.28元,醫療保險為59.32元,失業保險為14.83元。至於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職工個人不繳納。

養老保險

2016年,天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66元,企業繳費比例為19%,職工個人為8%,所以單位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19%=563.54元,職工個人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8%=237.28元。

醫療保險

2016年,天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66元,繳費比例為企業11%,職工個人2%,所以企業醫療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11%=326.26元,職工個人醫療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2%=59.32元。

失業保險

2016年,天津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66元,繳費比例為企業1%,職工個人0.5%,所以企業失業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1%=29.66元,職工個人失業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0.5%=14.83元。

工傷保險

2016年,天津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66元,企業繳費比例為0.7%,職工個人不繳納,所以最低繳費標准為2966元*0.7%=20.762元。

生育保險

2016年,天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2966元,企業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予以繳納,所以最低繳費標准為企業2966元*0.5%=14.83元。

住房公積金

2016年,天津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下限為1950元,至於繳費比例,企業和職工個人都在11%。當然,企業可適當調整繳費,但不得低於5%,所以企業和職工個人最低繳費標准為1950元*5%=97.5元,而若繳費比例為11%,則最低繳費標准為214.5元。

⑺ 天津職工五險一金個人和企業各負擔率是多少謝謝

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工資總額的27%調整為33%。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22%調整為25%,個人繳費比例由5%調整為8%。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入比例由5%調整為8%。決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城鎮企業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一個百分點,即:個人繳費比例由目前的7%提高到8%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醫療2%個人承擔8% 單位承擔 生育 0.5% 單位承擔 工傷 0.5%,1%,1.5%(根據行業性質確定繳費比例) 以員工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住房 13% 由單位承擔 以員工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不設最高、最低繳費基數

⑻ 天津地區五險 單位+個人 一共需繳納多少錢

最近兩天天津社保剛剛出台了天津市2010年城鎮職工繳納社保的最低和最高工資基數;
最低基數:1425元,
最高基數:8380元,
所得工資在最低和最高范圍之內的,按照范圍內的基數繳納即可,不足最低基數的,按照最低基數繳納,超過最高基數的按照最高基數繳納。

下面是天津市社保險繳納基數比例:

一、養老保險:基數的28%(其中個人為8%)
二、醫療保險:基數的12%(其中個人為2%)
三、失業保險:基數的3% (其中個人為1%)
四、工傷保險:基數的0.5%(不同的單位,這里有差別,從0.5%-2%,全部單位承擔)
五、生育保險:基數的0.8%(全部單位承擔)

下面是以1425元的工資基數繳納社保險各自承擔的比例:

按照工資基數1425元繳納社保險:
養老保險:單位 20% 285元 個人 8% 114元
醫療保險:單位 10% 142.50元 個人 2% 28.50元
失業保險:單位 2% 28.50元 個人 1% 14.25元
工傷保險:全部單位承擔 按照單位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從0.5%—2%的比例。
生育保險:全部單位承擔,無論性別與婚否全部按照0.8%的比例。

醫療險外還有一個每年一次性的大病救助200元由個人承擔的。

⑼ 天津的五險一金和單位繳存比例

一樓說的絕大部分都是正確的,只是醫療保險有差錯,醫療保險是單位10%,個人2%,即單位:2800*10%=280元;個人:2800*2%=56元。

另外個人需要承擔每年的一個大病救助200元(每年一次性繳費)。

公積金一般是按照單位與個人各自11%的比例繳存,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有些單位比例還要更高些。

下面是天津市社保險繳納基數比例:

一、養老保險:基數的28%(其中個人為8%)
二、醫療保險:基數的12%(其中個人為2%)
三、失業保險:基數的3% (其中個人為1%)
四、工傷保險:基數的0.5%(不同的單位,這里有差別,從0.5%-2%,全部單位承擔)
五、生育保險:基數的0.8%(全部單位承擔)

按照工資基數2800元繳納社保險:

養老保險:單位 20% 560元 個人 8% 224元
醫療保險:單位 10% 280元 個人 2% 56元
失業保險:單位 2% 56元 個人 1% 28元
工傷保險:全部單位承擔 按照單位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從0.5%—2%的比例。
生育保險:全部單位承擔,無論性別與婚否全部按照0.8%的比例。
大病救助200元/每年(一次性繳納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