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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不居住的房子物業費怎麼交

發布時間: 2022-09-24 09:38:29

⑴ 不住的房子怎麼交物業費

房子不住交物業費: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未使用的物業,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告知,可以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業主所居住小區內有未完工建築的可以向物業公司申請物業費打折低於規定標準的15%~30%;未計入產權面積的附屬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務費。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准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⑵ 半年以上不居住物業費怎麼交

法律分析:房屋每年沒有居住,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各個地區之間的規定不盡相同,具體地區的政策為准。但是即使不居住的房屋,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只是可以相對減少繳納物業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⑶ 長期不在小區居住,物業費怎麼交

法律分析: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開發商)交納。 物業服務費用是公共區域管理費用,不會因為你或幾家沒有入住,物業公司會減少支出,或減少工作。因此,你必須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國家是沒有說明特別的規定的,畢竟每個城市的要求不同 不過一般來講所在小區的物管費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會按實際物業費的50%收取。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設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理由如下: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即公共區域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小區日常管理等,這種公共性服務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衍生問題:
我們交了停車費,物業有哪些應盡的責任?
停車管理單位應負的責任是:保障車主有車位;負責疏導小區交通;物業的車位使用費只限於該停車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車輛保管關系。車輛應由業主自行妥善保管。

⑷ 長期不住物業費怎麼交

一、長期不住物業費怎麼交
1、長期不住物業費怎麼交,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如果房屋長期閑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台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2)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二、物業費不交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物業費不交可能會影響個人徵信。物業公司起訴到法院,審判後需要履行生效判決義務而不履行的情況下,對方可能會申請執行,執行的話有可能列為失信執行人,而失信執行人則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⑸ 房子不住人物業費怎麼交

法律分析:照常交。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⑹ 房子長期不住人物業費怎麼收

一、房子長期不住人物業費怎麼收
1、房子長期不住人物業費的收取如下:
(1)房子未住人物業費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房屋尚未交付導致沒住人的,物業費向建設單位全額收取;
(2)房屋已經交付業主未實際居住導致沒住人的,物業費向業主全額收取,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告知協商一致的可按規定標准進行折扣。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不交物業費的情況有哪些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准;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

⑺ 長期不住物業費怎麼交

一、購買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閑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台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四、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⑻ 不居住的房子物業費怎麼交

關於你描述的這種人戶分離情況。物業費的繳納可以跟物業公司協商的。定期繳費或是跟物業協商定期向你指定銀行發生繳款申請。

⑼ 房子不住物業費怎麼交

房子不住物業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房屋交付後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物業公司都已提供物業服務,業主不能以住宅未入住等原因拒絕繳納物業費;新房尚未交付導致業主未入住的,物業費由建設單位進行交納,業主不需要交付。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⑽ 不居住的房子物業費怎麼交

【法律分析】:房屋不住的情形,只要物業提供了服務,就應當繳納物業費。一般可以與物業公司協商減免部分,具體如何繳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首先,我們應該從安全的角度出發,一個房子裡面太久無人居住,那麼裡面的電器等設備可能會出現問題,太長時間的話,電器就會出現老化的情況,所以首先要檢查家中一系列的電氣設備以及開關等等一系列電有關的安全問題,如果發現了安全問題的話,一定要及早重視起來。房間的電器老化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注意到一系列的有關事項,那就是水管的管子是否塑化嚴重,如果有這樣的情況那麼我們要將水管重新進行裝修。整個房子的硬體裝修,也要仔細勘察一番,畢竟很長時間無人居住,家中的木地可能會出現不同程度情況的損壞。
接下來我們要檢查自己房子的門或者窗,是否還處在安全的狀態,然後再去檢查自己的床椅等傢具是否還可以接著使用,這樣可以避免他們對我們人體的傷害。整個房間中的傢具而重新檢查一番,如果房子中有老鼠的話,很有可能對我們的傢具進行了破壞。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