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2022
2022年天津市最新低保標准如下:城鄉低保標准為每人每月980元,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為每人每月1840元,救助標准為每戶每月294元。農村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標准為每人每月1840元,分散供養標准為每人每月為1470元。農村困難群眾每人年終一次性補貼700元。
天津市低保申請條件如下:
1、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天津市低保標准,且符合天津市低保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
2、家庭成員須為天津市常住戶口;
3、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家庭及人均收入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義務的;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義務人,但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或撫養能力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鎮(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一、農村低保辦理步驟:
1、申請農村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託村委會代為提交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後,應指導申請人或代理人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
3、區(縣)民政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相關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全面審查,並入戶抽查。入戶調查結束後,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公示。
二、農民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家庭收入情況的有關憑據(出售農副產品所得票據等);
4、夫妻一方為外省市或外區縣戶口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四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② 天津南開區廣開街給了低保證可是每個月只給559元,天津的低保是多少錢
應該是只符合559元的標准。
天津市的低保標準是980元,但是不是享受低保的低保戶都可以享受980元,低保分為三類:一類、二類、三類、又分為一類A1、A2、A3,二類B1、B2、B3、三類C1、C2、C3共九個標准,各個標準的低保金都不一樣的,只有一類A1能享受980元其它標准都不能享受980元。你領559元大約是三類標准,你的家庭綜合情況只符合這個標准。
所以你只符合559元的標准。
③ 2022年天津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021年天津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1010元。
天津市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2020年天津市低保申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足額領取基本生活費後,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於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5、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者期滿後未能再就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6、持有本縣非農業戶口,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撫恤補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縣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優撫孤老及其他優撫對象;
7、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8、家庭成員中不包括不應贍養、扶養或撫養的人。
天津市2020年低保標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1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調整為1560元;
4、城市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8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170元。
【法律法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④ 2021天津低保明細
2021天津低保明細,自2020年9月1日起,天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010元。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條件_
1、天津市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除外、船舶、房屋、債權等。擁有應急之用的以下貨幣財產總額,人均應不超過24個月城市低保標准之和。
家庭財產中有以下情況的,不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認定_
1、家庭成員名下擁有大型、小型汽車的,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除外;
2、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總計達到兩套及以上的,累計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除外;
3、家庭成員名下擁有非居住類房屋的;
4、家庭成員中有自費留學的;
5、家庭成員擁有非生活必需高檔用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⑤ 天津低保戶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城市低保標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1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調整為1560元;
4.城市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8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170元。
農村低保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農村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6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10元;
3.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調整為140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調整為1050元;
4.農村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0元。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
第四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以下統稱管理審批機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審批工作。居民委員會根據管理審批機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⑥ 天津市低保標准
法律分析:天津市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准,城鄉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94元調整為每戶每月303元。天津市還調整特困人員供養標准,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為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8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3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準的通知》 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從2020年9月1日起,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98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010元。
二、調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和標准
城鄉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94元調整為每戶每月303元。
⑦ 天津低保標准2022
城鎮低保戶2022年政策具體如下:
1、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
(1)低保戶家庭。指納入低保1年以上的低保戶家庭;
(2)困難殘疾人。指納入低保范圍的殘疾人或一戶多殘家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
2、享受的優惠政策:
(1)醫療救助。實行城市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並行,低保對象個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線和個人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按醫療救助60%比例報銷,門診醫療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50元,住院醫療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2500元;低保邊緣戶住院醫療給予30%救助,唯搜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1500元;
(2)取暖救助。城市低保戶中的「三無人員」100%補助,一般低保戶80%補,城市低保邊緣戶40%補助(取暖救助面積60平方米以內);
(3)殯葬救助。低保對象免除五項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包括普通車輛遺體運送(城區160元/次,撫順縣350元/次,清原滿族自治縣和新賓滿族自治縣370元/次);3日內普通冷藏(凍)蠢衡櫃存放(城區150元/3天,三縣90元/天);普通火化設備火化(140元/具);1個普通衛生紙棺(城區及撫順縣120元,清原、新賓100元);1個普通骨灰盒(帶山做城區200元,三縣100元)。殯葬減免由市殯葬管理處具體執行。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⑧ 天津市低保標準是什麼
天津市低保相關政策如下:(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7680元、家庭人均資產凈值低於7萬元;(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2.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⑨ 天津低保標准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天津市低保標准如下: 城市低保標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調整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21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調整為1560元; 4、城市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8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170元。 農村低保標准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700元; 2、農村低收入家庭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至1050元,救助標准由每戶每月162元調整至每戶每月210元; 3、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調整為1400元,分散供養標准由每人每月810元調整為1050元; 4、農村價補聯動范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810元調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10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十三條 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審批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或者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