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天津資料 » 天津住院1萬能報銷多少
擴展閱讀
福州今天有沒有哪裡 2025-07-12 06:13:31
深圳零擔物流什麼意思 2025-07-12 06:08:08

天津住院1萬能報銷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1-16 05:01:06

㈠ 天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醫療保險 分很多種,城鎮職工 醫保 ,城鄉居民醫保等,不同的保險品種對應的報銷比例是不一樣的,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一個年度內,學生、兒童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 醫療費 ,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 在一個年度內,成年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照下列標准報銷: (一)按照56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11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二)按照35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9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0%,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三)按照22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7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5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5%。 在上述報銷標准中,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標准,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 參保的城鄉居民在一個年度內住院治療2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設置起付標准。

㈡ 天津市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天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解決了市民治病難,治病貴等難題,確實保障了人們的利益。
在一個年度內,學生、兒童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
在一個年度內,成年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照下列標准報銷:
(一)按照56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11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二)按照35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9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0%,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三)按照220元籌資標准繳費,住院醫療費在7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5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5%。
在上述報銷標准中,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標准,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
參保的城鄉居民在一個年度內住院治療2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設置起付標准。
門(急)診醫療保障待遇和其他待遇
建立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就醫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制度。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按照56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成年居民報銷比例為40%,按照35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成年居民報銷比例為35%,按照220元籌資標准繳費的成年居民和學生、兒童的報銷比例為30%。
建立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兒童,從個人繳費中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標准籌集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資金,用於支付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因意外造成傷殘、死亡的補助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㈢ 天津住院費用醫保怎麼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在天津社保醫療保險報銷分為門診報銷和住院報銷兩部分

(一)門診 (門診費800元門檻費)x50%

(二)住院 (住院費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門檻費)x(85%在職的或90%退休的)自費葯除外 門診部分重症疾病的醫療費用報銷:

(1)職工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2)退休人員就醫,由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

大額醫療保險:

(1)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4%,個人自付6%;

(2)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6%,個人自付4%;

(3)20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8%,個人自付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