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月補貼額如何計算
具有本市市內六區非農業常住戶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兩人(含)以上的五類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
(一)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待遇,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二)市內六區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級以上(含)殘疾」認定條件、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三)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
(四)市內六區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保持榮譽)家庭上年收入低於4.5萬元(含)、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五)市內六區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遺屬、病故**遺屬(遺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簡稱「三屬」)中上年收入低於4.5萬元(含)、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以上五類家庭中,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時,須有監護人(家庭)同意與其共同配租方可申請。申請人與監護人共同分攤監護人家庭的住房面積。
⑵ 天津市房補申請條件
最新的天津房補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 1、與父母合住但有兩戶戶籍,可推舉一戶先申請。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無住房,落戶父母或子女住房處的。
(1)獨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積認定。 (2)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與父母或子女同一戶籍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參與分攤面積人員(包括未參與分攤面積的該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處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合並計算;或將參與分攤面積該人(包括同一戶籍中該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從總人口中減除,他處住房不合並計算。 (3)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請家庭為獨立戶籍的,既可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也可先按落有戶籍數量均分,再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
其中,按戶籍分攤現住房面積的家庭,只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4)申請家庭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該住房有兩戶以上獨立戶籍的,在戶籍家庭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共同推舉一戶家庭先申請租房補貼;其他家庭再申請租房補貼時,將已享受租房補貼人口從總人口中減除,再分攤認定現住房面積。
如戶籍家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作為一個「大家庭」共同申請,各獨立戶籍家庭不得再申請租房補貼。 (5)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夠提供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不認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6)戶籍在市內六區以外無住房的申請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的,申請家庭單獨申請租房補貼時,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居住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父母住房無法確定現住房面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調查,經會審研究確定現住房面積。
(7)申請人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設返津人員,申請家庭在津無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認定,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2、住房被拆3年以上,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戶籍地被徵收(拆遷)住房原為申請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按分攤面積認定;若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該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可不認定住房面積,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2)申請家庭戶籍地之外的他處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內的,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的,不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3)申請家庭原立戶違章(落有戶籍的獨立違章建築)拆除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
⑶ 天津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天津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50元(含),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保持榮譽)的家庭、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調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收入准入條件:
(一)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收入准入條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150元(含),調整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250元(含)。
(二)市內六區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保持榮譽)的家庭、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收入准入條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於5萬元調整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於5萬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2000元。
《關於調整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調整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保障標准。提高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標准。將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標准,由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36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每平方米34元,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每月每平方米28元分別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40元、37元、31元。提高每戶家庭的最低月租房補貼標准,由市內六區每月54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每月510元,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每月420元,分別調整到每月600元、555元、465元。
⑷ 天津廉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天津廉租房申請條件廉租房實物配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登記地在本區,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家庭為單人的申請人,應當符合晚婚年齡;離異的,應當滿3年)。
2.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2人戶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3.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5.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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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一、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1、租房補貼申請的方法如下:
(1)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區委辦開具的《市縣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3)自行到住房租賃市場租房,簽訂租賃合同後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脅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4)到戶籍所在區委辦申領租房補貼;
(5)到戶籍所在區勵領取市住保辦為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儲蓄存摺。
2、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七條
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確定。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二、租房補貼申請時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時需要的資料如下:
1、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2、家庭戶口簿;
3、家庭成員上年收入的相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
4、現住房有關材料;
5、其他特殊情況提供相應證明。
⑹ 天津租房補貼
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元;環城四區和濱海三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2元;武清區、寶坻區和各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8元。租房補貼面積標准為: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家庭月租房補貼額等於租房補貼標准乘以家庭應補貼面積。家庭應補貼面積按照家庭現住房使用面積與家庭補貼面積標準的差額計算,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計算公式:家庭月租房補貼額=租房補貼標准×家庭應補貼面積;家庭應補貼面積=租房補貼面積標准×家庭享受租房補貼人口-現住房使用面積;每戶家庭最低月租房補貼額為:市內六區360元,環城四區和濱海三區325元,武清區、寶坻區和各縣270元。
一、房屋租聘應提交證件:
1、 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
3、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證。
4、 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聘辦理程序:
1、租賃雙方持第二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⑺ 天津應屆畢業生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與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人員花名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或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
法律依據:《天津市進一步促進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若干措施》 (二十二)給予創業房租補貼。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租房創辦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每月1000元補貼,在此基礎上,每帶動就業1人,補貼標准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補貼期限最長2年。(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⑻ 天津租房補貼
天津租房補貼的標准,具體如下:
1、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元;
2、環城四區和濱海三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2元;
3、武清區、寶坻區和各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8元。
租房補貼政策申請流程,具體如下:
1、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租賃的住房須具備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明或者房屋合法來源證明等材料;
2、辦理補貼領取手續,自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市場租房補貼申請人與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
3、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復核相關材料,符合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條件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代發《市場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給申請人;
4、發放補貼,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當月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的,從次月開始計發補貼。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市場租房補貼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