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天津資料 » 天津2020殘保金什麼時間交
擴展閱讀
上海汽修油漆工怎麼樣 2025-06-28 19:43:03

天津2020殘保金什麼時間交

發布時間: 2023-02-26 16:14:06

A. 殘保金如何申報繳納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寧波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未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

(二)上門申報

用人單位如實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可在電子稅務局下載專區下載),申報表須經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如經殘聯部門審批緩、減、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須一並提供殘聯部門出具的相關審批表。殘聯部門審批的緩、減、免事宜,請咨詢廣東省殘疾人就業服務咨詢熱線 12385。

用人單位對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B. 殘保金怎麼扣款

1. 殘疾人保障金繳納流程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三、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二、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各種款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交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交款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交納的其他應交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多交的其他應交款項。
2. 殘疾人保障金怎麼交
需要准備書面申請書(找村集體要)、殘疾人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殘疾人證件等。其中,由於特殊情況,由委託人代辦的,需要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
首先,個人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進行書面申請,交由戶口所在地鄉鎮殘聯、民政窗口受理並進行初審(10個工作日內);
其次,初審材料合格後,縣級殘聯將轉交縣級民政部門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等進行核對復審(10個工作日內);
最後,復審通過,縣級民政部門將協同縣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補貼資金款項到個人賬戶內。
3. 殘疾人保障金繳納依據
殘疾人保證金的計算方式:
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保證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於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由該機構進行審核。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申報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繳費期限。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申報繳納方式。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並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5、申報需提交的資料。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
應當提交《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6、逾期懲罰: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
由財務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4. 殘疾人社會保障金如何繳納1,社保
卡激活很簡單,帶本人身份證去指定銀行營業廳,花幾分鍾時間。
2,殘疾人不能親自辦理,不能有監護人代行辦理。
3,真的需要辦理,向銀行客服,大堂經理求助。 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是解決單位、家庭和殘疾者本人後顧之憂的一項重要措施。殘疾人的社會保險,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會保險一起實施的,按照國家的統一政策規定辦理。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保障的層次、標准、運作等都不一樣。它不屬於社會保障的范疇,保方、參保方都是為了追求利益,因此,參加商業保險完全是一種個人自願、個人出資、個人承擔風險、個人受益的行為。 殘疾人社保繳費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殘疾人養老待遇: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在一次性足額繳費後,憑本人身份證、獨子證、人事檔案等資料,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按現行政策規定為其計發養老待遇。 (二)已領取養老金和未領取養老金的重度殘疾人死亡,按現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5. 殘疾人保證金怎麼繳納
為進一步促進殘疾人的就業工作,根據市殘聯、市財政局、市地稅局《關於調整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的通知》(甬殘聯【2013】68號,以下簡稱68號文)文件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將按新標准執行。
新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是:現按每人每月12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准徵收的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暫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標准從2014年至2016年逐年等幅提高4元,即2014年1月起(2014年2月份徵收期開始執行),由目前每人每月12元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6元;2015年1月起(2015年2月份徵收期開始執行),徵收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0元;2016年1月起(2016年2月份徵收期開始執行),徵收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4元。
其他用人單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標准仍為每人每月24元。一、安置殘疾人與未安置殘疾人,殘保金繳費計算不同。1、未安置殘疾人職工計算公式:繳費基數*應繳殘保金;2、已安置殘疾人職工(或達不到規定比例)計算公式:繳費基數*(已安置殘疾人職工人數/在職職工總人數)=應繳殘保金(出現負數按零申報)。二、安排殘疾人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第五條規定: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低於25%(不含25%)但高於含並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於5人(含5人)的單位;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加計扣除部分,如大於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超過部分本年度和以後年度均不得扣除。虧損單位不適用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單位在執行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辦法的同時,可以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6. 殘疾人保障金繳納條件
1、一級殘疾證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額低保,每年約5000元;可以辦理免費公交乘車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專上學補貼,每人每年約800元;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救助;還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2、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專用線、水表、煤氣等,安裝單位憑其殘疾證件減免30%的初裝費、安裝費、煤氣管網建設集資費。
3、殘疾人個人從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獨立從事生產、商業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達不到2000元的,憑殘疾證件和縣級以上殘聯證明,經國稅部門核准後,免徵增值稅。
4、殘疾人憑殘疾證件就醫,鄉(鎮)衛生院免收掛號費。持縣級以上殘聯證明的貧困、特困殘疾人就醫,縣級以上醫院減免10%的床位費、護理費和20%手術費,並實行掛號、交費、化驗、取葯四優先。
5、殘疾人憑殘疾證件可免費進入博物館、文化館、公園等場所(上述場所舉辦大型商業性文體活動時除外)。
6、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和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免收學費和雜費。普通高級中學學校、高等學校、成人教育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殘疾人教育條例》的規定,招收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學生。大中專院校在頒發獎學金、助學金時,優先照顧殘疾學生。
7. 殘疾人保障金繳納流程圖
殘保金申報操作流程如下:1、打開瀏覽器,進入所在地電子稅務局網頁版,進行企業登錄;2、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3、點擊申報清冊、其他申報;4、選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點擊填寫申報表即可進行申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8. 殘疾人保障金何時繳納
2020年殘保金申報時間:
8月1日到9月30日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工)單位,請於8月1日至9月15日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優化徵收(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
(二)殘保金徵收標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三)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後,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並加強動態監控。
9. 殘疾人保障金怎麼繳納1、網上申報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點擊「政務公開」→點擊「省殘聯」→點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電子政務系統」→「在線申辦」。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電子稅務局」進行辦理。2、上門申報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鎮(街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上年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松山湖轄區用人單位到市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辦公室申報。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信息及報送資料
申報年審: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申報表》、殘疾人職工身份證、殘疾人證、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殘疾人職工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憑證等材料。
申報繳費:用人單位需要網上填寫或現場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並繳納保障金。
10. 殘疾人保障金繳款期限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一件事一次辦」工作要求,切實減輕用人單位辦事負擔,市殘聯、市稅務局和市人社局優化流程、整合系統、數據共享,構建一體化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征繳業務系統,將申報殘疾人就業情況、繳納殘保金和申請超比例獎勵等事項納入「一網通辦」平台「殘保金征繳一件事」模塊,實現殘保金相關事項線上辦理。一、徵收時間2020年度殘保金繳費期限為2021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仍在殘疾人就業人數申報審核過程中,應在申報完成後及時繳納殘保金。二、徵收對象本市轄區范圍內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繳納殘保金。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無需繳納殘保金。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殘保金。三、徵收流程(一)申報殘疾人就業情況
年度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在2021年7月登錄「一網通辦」平台(進入「高效辦成一件事」專欄,選擇「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通過智能引導,辦理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超過規定時限3個月後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填報信息後,系統生成單位2020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用人單位閱讀確認承諾書內容,完成申報。(2021年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網上申報操作指南見附件1)
2.用人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對殘疾職工信息有異議的,按異議類型上傳材料,由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受理後轉交相關職能部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教委等)處理,用人單位可在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頁面查詢異議處理情況。
提示:異議審核時限為提交異議申請後20日。審核完成後,用人單位須再次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通過智能引導,繼續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
3.用人單位完成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後,應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事項,確認應繳費額信息後,繼續辦理殘保金繳費或超比例獎勵。
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無需申報殘疾人就業人數,可直接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確認應繳費額信息後,辦理殘保金繳費。
(二)確認應繳費額信息
用人單位登錄「一網通辦」平台,通過「高效辦成一件事」專欄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頁面顯示用人單位征繳基數、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等基本信息,以及殘疾職工比例、殘疾職工明細。用人單位確認無誤後,系統將展示殘保金繳費信息,用人單位確認後即可進入繳費環節。
用人單位如對單位基本信息(征繳基數、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有異議,須在殘保金繳費信息確認前通過異議處理模塊發起異議申請。由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受理後轉交相關職能部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社保中心等)處理,用人單位可在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頁面查詢異議處理情況。(殘保金征繳「一件事」操作手冊見附件2)
提示:異議審核時限為提交異議申請後20日。審核完成後,用人單位須再次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繼續進行應繳費額信息確認。(三)繳納殘保金1.無需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點擊「確認提交」完成本次操作。
2.需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點擊「立即支付」跳轉電子稅務局進行繳費。電子稅務局提供「免填單」服務,用人單位核對應繳費額相關信息無誤後,完成殘保金繳費。(殘保金征繳「一件事」殘保金申報繳費操作手冊見附件3)
(1)繳費方式:可選擇三方協議繳稅、銀聯在線繳稅、銀行端查詢繳稅或第三方繳稅。
(2)憑證獲取:完成繳費後,可在電子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開具完稅證明。(3)異議處理:用人單位在繳費環節對應繳費額有異議的,處理規則如下:
因未申報殘疾人就業情況導致應繳費額有誤的,用人單位應在完成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後,重新在「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系統中確認應繳費額信息,系統將更新應繳費額;
對單位基本信息(征繳基數、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有異議的,可在「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異議處理模塊發起異議申請。審核完成後,用人單位須再次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繼續進行應繳費額信息確認。(4)多繳退費:繳費後申請異議處理,經相關部門(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審核後,確需調整應繳費額,產生多繳退費的,確認更新後的應繳費額,進行更正申報,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費。
提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7月20日起,可直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eTax@SH3電子申報客戶端申報繳納殘保金。(四)超比例獎勵2020年度已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在完成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後,可登錄「一網通辦」平台,進入「殘保金征繳一件事」事項,確認單位信息,進入超比例獎勵申請頁面,填寫單位開戶銀行和開戶賬號(用人單位開戶名稱鎖定狀態),申請提交超比例獎勵申請。
如用人單位賬戶名不匹配(用人單位開戶名稱不同於系統中顯示的單位名稱),需更改已提交的超比例獎勵單位賬戶信息,可攜帶材料至本市各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四、注意事項1.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必須通過「殘保金征繳一件事」,確認征繳基數、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和應繳費額等信息後,方可辦理殘保金繳費和超比例獎勵申請。
2.為確保費額計算準確,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必須按以下順序操作:先申報殘疾人就業人數,再確認應繳費額信息,最後辦理殘保金繳費或超比例獎勵申請。
3.為保障數據傳輸到位,用人單位完成殘疾職工人數申報,待數據傳輸後,再登錄殘保金征繳一件事,進行應繳費額信息確認。
4.異議審核後,用人單位需根據不同類型的異議,進入不同的事項,繼續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或應繳費額信息確認。
5.直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eTax@SH3繳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如對應繳費額存在異議,參照「申報殘疾人就業情況」和「確認應繳費額信息」環節的異議處理方式。五、咨詢方式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等方面問題可咨詢市、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聯系方式詳見殘保金征繳基數、上年度在職參保繳費職工人數等方面問題可咨詢上海人社咨詢熱線12333或各參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聯系方式詳見殘保金申報繳款等方面問題可咨詢納稅服務熱線12366和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聯系方式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