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發布啟動促進消費恢復提振若干措施意見公告
8月4日,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有關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單位在認真研究基礎上形成了《天津市關於促進消費恢復提振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意見就汽車消費、家電消費、住房家居消費、文旅體消費、夜間消費、農村消費、會展消費、新型消費及優化消費環境等九大板塊,提出了20點針對性措施意見,以致力於大力促進消費恢復和潛力釋放,提振我市的消費信心。
以下為天津市關於促進消費恢復提振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詳細內容: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等文件精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抓住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有利契機,大力促進消費恢復和潛力釋放,提振消費信心,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汽車消費
1.增加個人專項搖號指標。定向投放2萬個個人普通車增量指標,通過專項搖號活動,面向仍在搖號且已累計參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簽」申請人進行配置,中簽者須在我市購置新車。(市交通運輸委負責)
2.加大新能源車推廣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區對個人購買新能源車給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充電設施獎補資金,加大對小區公共充電樁等領域支持力度。鼓勵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車(巡遊車、網約車)、公交、環衛、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探索氫能交通領域創新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氫燃料電池車在我市大型鋼鐵生產企業、運輸企業、網路貨運平台企業等領域推廣應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搞活二手車市場。推動二手車交易市場接入線上交易平台,擴大線上交易規模。鼓勵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發揮企業品牌優勢,推出符合企業標準的二手車。落實國家部署,對符合國五排放標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取消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家電消費
4.強化家電消費扶持。用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專項資金,針對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寧河區、靜海區、薊州區等縣域六區,對改造提升家電銷售網路、倉儲配送中心、售後維修和家電回收等服務網點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區對消費者購置節能、智能型家電產品給予適當支持,引導消費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電冰箱、空調、電視機、洗衣機等家電產品。(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鼓勵開展家電促銷活動。積極舉辦「惠民補貼消費月」「家電購物節」「暖心家裝節」等活動,鼓勵大型商場、家電生產企業、電商平台等企業以打折、補貼等方式開展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能家電和電子消費產品促銷。(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大住房家居消費
6.穩定住房消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分區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優化個人購房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下調住房貸款利率,降低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保障住房剛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型需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擴大家居消費。鼓勵舉辦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房地產暨家裝展示交易會,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賣房加贈家裝、傢具、家電等活動,釋放消費潛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展文旅體消費
8.打造精品旅遊線路。整合優化我市在河、海、港、洋樓以及海鮮美食、跨境電商等方面優勢資源,拓展海河游、鄉村游、非遺游等,串聯「吃住行游購娛」多種業態,精心設計親海體驗、休閑露營、洋樓打卡、鄉村休閑、酷享悅動、舌尖食趣等一批主題旅遊消費路線。(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各區人民政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強化文旅市場線上線下合作。加強與大型網路直播平台合作,開展天津文旅產品的直播帶貨活動,免費在線促銷吃住行游購娛等相關產品。高水平開展「你好天津」系列直播活動,做好「天津有禮」線上線下全方位宣傳,打造「天津有禮」禮盒套裝。引導品牌主體創新開展旅遊商品線上營銷,支持開辦電子商務平台旗艦店。(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構建文旅消費新場景。充分利用東疆港水域,發揮船艇運動協會作用,打造東疆港海上運動基地。依託東麗湖優美自然風光,打造東麗湖露營基地。持續開發V1汽車世界,建設集名車展銷、駕駛體驗、賽車駕訓、專業汽車賽事等於一體的汽車產業特色項目。加大對薊州民宿等特色消費場所的宣傳推介,舉辦五大道咖啡節、東麗湖文化旅遊體育節等品牌活動。(市文化旅遊局、市體育局、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繁榮夜間消費
11.打響「夜津城」品牌。打造「夜購津貨」「夜品津味」「夜遊海河」「夜賞津曲」「夜嗨津城」「夜讀津城」六張名片,引導全市重點商場、商業街、夜市、文旅、餐飲等商戶推出形式多樣的夜間優惠折扣、新品發布、燈光秀、藝術品鑒賞等活動。支持各區舉辦夜市、啤酒節、美食節、音樂節等夜間促消費活動。(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豐富夜間活動內涵。繼續推進有條件的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館以及旅遊景區等場所延長開放時間,開設夜間藝術講座、沙龍、分享會、游園會等。鼓勵海河遊船在周末和節假日延長營業時間。發布《天津深夜食堂地圖(3.0版)》,建立深夜食堂聯盟,打造最美「夜津城」好去處、最美夜購門店、最美夜逛商圈。(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激活農村消費
13.加快開展消費品下鄉。組織日用消費品、家電、家居、汽車等企業舉辦「品質消費農村行」活動,促進農村耐用消費品更新換代。引導一批實力強、信譽好的商貿流通企業通過流動售貨車送貨下鄉等形式,為農村居民提供食品、日用品、小家電、農資等各類商品。(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推進農產品進城。引導電商平台加大「津農精品」采銷力度,推進「互聯網 」農產品出村進城。組織更多品牌農業企業通過參加全國綜合性展會、舉辦地方特色農產品產銷對接會、直播帶貨等形式,拓展銷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做強會展消費
15.安全有序恢復展會活動。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復舉辦會議、展覽、展銷等活動,助力消費市場恢復。(市商務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強化展銷聯動。加快引進具有國際知名度和行業影響力的展會項目,按照展覽面積,對展覽主辦單位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吸引展會向天津集聚。利用自行車、傢具、食品等消費品展會打響天津消費品產品知名度,提振消費信心。高水平舉辦世界智能大會、夏季達沃斯論壇、中國北方國際自行車電動車展覽會、中國(天津)國際汽車展覽會等展會,提升影響力。(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培育新型消費
17.創新消費業態和模式。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線上線下消費有機融合,培育壯大「互聯網 」旅遊、養老、家政、體育、健康、托育等消費新業態。鼓勵傳統零售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引導餐飲、商超、菜市場、葯店等拓展線上渠道,打造「雲上商店」、「雲上街區」。引導實體商家利用達人探店、博主種草、用戶點評等方式吸引線上客流轉化為現實購買力。拓展無接觸式消費體驗,鼓勵商業街區、旅遊景區、居民社區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廳、智慧驛站、智慧書店等智慧門店。(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優化消費環境
18.開展消費促進活動。打響海河國際消費季品牌,實行「一區一主題」、「一業一方案」,構建「周周有精彩、月月有新意」的豐富場景。開展「津樂購」消費券發放活動,強化市區聯動、政銀聯手、區域協同,圍繞百貨、家電、汽車、餐飲等商品開展打折促銷。用好寒暑假及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等重點節假日,鼓勵開展周末周邊、母嬰親子、餐飲美食、民俗集市、夜間消費、文博文創、新品首發首秀等各種形式消費促進活動,支持各類線下實體和線上平台舉辦店慶、周年慶、網購節等優惠促銷。深入開展振興老字型大小行動,支持消費品老字型大小建設旗艦店、體驗店,鼓勵老字型大小打造「天津禮物」品牌,做大做強老字型大小品牌。(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優化消費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大宗消費、新型消費、服務消費等重點領域創新消費信貸產品,提供個性化金融產品,支持新型業態發展。推廣「商圈融資」模式,鼓勵銀行機構延期還本付息,向零售、餐飲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發放貸款,提供專屬金融服務方案。充分發揮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強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廣「渤銀E貸—海河貸」,運用信用手段釋放消費潛力。(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嚴格落實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鼓勵引導企業建立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機制和賠償先付制度。加強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建立消費維權綠色通道,降低消費維權成本,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強化公共服務質量監測結果運用,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市市場監管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明確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來源: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服務業消費處
❷ 天津市城鎮基準地價今起更新,新增自持型住宅用地基準地價
2月28日,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關於公布實施我市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成果的通知》(簡稱《通知》),宣布自3月1日起更新天津市城鎮基準地價。
所謂城鎮基準地價,是指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可建設用地范圍內,對不同的土地級別,按照住宅、商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權利的區域平均土地價格,是政府法定公示價格。
通俗來說,城鎮基準地價是按價格標准顯示城市土地質量的優劣程度,同時也為各級政府在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時提供依據。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表示,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是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支持「十四五」規劃關於「製造業立市」各項部署落地落實,服務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實現「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的具體舉措。
據悉,天津市城鎮基準地價覆蓋范圍為中心城區環外高速圍合區域內全部區域、濱海新區內城鎮建設用地以及其他市轄區政府所在城鎮的建成區、市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及示範園區等,總面積約4123平方公里。城鎮基準地價以2021年1月1日為基準日,在住宅、商服、工業用地三大類基礎上,增加公共服務項目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兩大類,細分為21種土地用途,使用年期為法定最高出讓年限,開發程度為「七通一平」,地價表現形式為地價和樓面地價。
本輪城鎮基準地價更新細化了土地分類,並對各類用地進一步細分用途,更新制訂基準地價。
在住宅用地中,增加了自持型住宅(租賃住宅)用地,有利於突出住房民生屬性,落實國家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的要求,完善天津市住房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其中,住宅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41250-1445元/平方米(地價)、16500-963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自持型住宅(租賃住宅)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12375-434元/平方米(地價)、4950-289元/建築平米(樓面地價)。
天津上一次更新城鎮基準地價還是2017年。按照2017年版的天津市級別基準地價表,住宅用地的地價從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39500—1320元/平方米(地價);15800—963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也就是說,此次更新城鎮基準地價較2017年版是有所上升的。
此外,《通知》還顯示,在商業用地中,增加了自持型商業、自持型辦公、研發設計、企業總部、會展中心、旅遊等用地,有利於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其中,商業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37230-1231元/平方米(地價)、12410-684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自持型商業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22338-738元/平方米(地價)、7446-410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娛樂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29784-985元/平方米(地價)、9928-547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旅遊服務用地劃分為12級,1級到12級基準地價為14892-493元/平方米(地價)、4964-274元/建築平方米(樓面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