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墓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墓地的使用權並不是永久性,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度的,一般為五十年或者七十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墓的墓穴管理費,即護墓費,一次性收費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但是並不是使用許可權只有二十年,只是以二十年為一個收費周期,二十年之後仍可以繼續續費使用,如果沒有續費,則墓地就到期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未經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碧腔經營殯儀業務悔帶衫。經營性公行迅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地要節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嚴格限制公墓墓穴佔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佔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佔耕地的原則規定。
第十九條墓穴佔地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