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低保審核的時候具體有哪些內容
低保審核的時候具體內容:
查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這三個方面。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包皮高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凈(純)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家庭財產主要包括大額財產、機動車輛、船舶,房屋,債權、股權和其他財產等。
收入情況是低保調查核實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並扣除必要的就業成本,包括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等。
經營凈收入:指從搜閉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所獲得全部經營收入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之後得到的收入。
財產凈收入:指出讓動產和不動產,或將動產和不動產交由其他機構、單位或個人使用並扣除相關費用之後得到的收入。
轉移凈收入:轉移凈收入指轉移性收入扣減轉移性支出之後的收入。其中,轉移性收入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對居民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居民之間的經常性收入轉移。
一、要申請低保,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雖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養或撫養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東城等八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農業戶口城市居民,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的人員結婚,並在上述地區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未及時辦理戶口手續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人員。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資料:
1、本人申請,並填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需明確是所在地戶籍);
3、導致貧困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情證明、受災情況證明等。
4、家庭收入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提供有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2、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填報情況;
3、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作審批決定。決定批準的,報區縣民政部門備案並通知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審批機構採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5、從批准之月起發放低保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世握裂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
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