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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督審局管什麼

發布時間: 2023-04-22 14:23:34

Ⅰ 監督管理局是什麼部門

監督管理局屬於監督管理的行政政府工作部門。
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如下:派搭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缺棚。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五條 國家監察工作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伏羨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權責對等,嚴格監督;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第八條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Ⅱ 天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天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設13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黨務、政務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綜合事務。負責局中長期重大綜合性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的組織和編制;組織起草領導講話、綜合性報告等重要文稿。負責黨政公文運轉、核稿和印章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機要、檔案管理、黨政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政務公開管理工作。承擔局重大會議、中心組學習、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組織工作。負責上級領導批示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含局值班管理工作)。承擔局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報刊出版等工作歸口管理。組織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局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及應用管理工作。負責局聯絡接待、外事行政管理及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等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局會議,統計、保密、安全、綜治管理,紅十字會、協會等社團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指導局信息中心的業務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開展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立法規劃和計劃建議。參與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和組織清理、評估工作。承擔重大案件審核,組織局案審會。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擔組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組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三)餐飲服務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局做好轄區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准和管理規范。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單位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檢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負責指導餐飲食品監督所業務工作。承辦局和市食安辦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局做好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產品注冊初審和備案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測與評價及其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審評機構、潔凈監測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技術審評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五)葯品注冊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及相關產品注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醫療機構制劑、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注冊申請事項的受理、審查及國家規定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上述相關事項注冊審批。負責中葯品種保護的申請及受理審查。負責對葯物非臨床研究機構和葯物臨床試驗機構實施監管。負責醫療機構制劑調劑使用的審批。負責制(修)訂地方慣用中葯材標准、中葯飲片炮製規范、醫療機構制劑規范等技術標准。負責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相關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的貫徹實施。負責指導葯品檢驗機構、葯品審評機構、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及容器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國家級葯品等行業技術審評專家的推薦和申報工作,以及本市葯品技術審評專家庫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局科研工作的組織管理。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六)葯品安全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生產、制劑配製的監督管理,並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局做好轄區內葯品生產、制劑配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葯品分類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葯品生產環節基本葯物制度。組織實施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及葯物濫用監測制度。負責葯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質量管理規范認證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類興奮劑的生產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放射性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葯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有關葯品生產、制劑配製、特殊葯品等初審備案事項。負責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出具葯品銷售證明書。負責指導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葯物濫用監測機構、醫葯潔凈監測機構業務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七)醫療器械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的監督管理,並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局做好轄區內醫療器械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第一、二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及二類醫療器械臨床試用(驗證)批准及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准和產品分類管理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考核,負責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現場核查工作。負責醫療器械技術審評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醫療器械質量檢測及產品注冊技術審評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辦理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八)葯品流通監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葯品、醫療器械、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流通、使用領域的監督管理,並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局做好轄區內葯品、醫療器械、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葯品流通、使用環節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葯品流通環節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葯品流通、使用環節不良反應監測及葯物監測制度。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不良反應事件監測。負責葯品類興奮劑在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放射性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葯品在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葯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認定及葯品招標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九)綜合審批辦
負責餐飲服務許可證核發。負責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核發。負責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核發。負責葯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和委託生產批准。負責放射性葯品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核發。負責葯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醫院制劑室許可證核發和中葯制劑委託配製批准。負責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批。負責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第二、三類)核發。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第二、三類)核發。負責互聯網葯品、醫療器械信息服務審核。負責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經營、運輸、郵寄、購用、攜帶審批。負責第一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審批和境外委託生產備案。負責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出口許可證審批和境外委託生產備案。負責醫療毒性葯品收購、供應單位批准及科研、教學所需毒性葯品購用審批。負責葯品進口備案。負責進口葯材備案。組織開展好有關許可證換證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計劃財務處
負責本系統預算單位預算的編制、決算的審定。負責局財務管理及各項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局系統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政府采購相關工作。負責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房改工作,並指導所屬單位房改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和保衛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處(老幹部處)
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處級領導班子建設、處級領導幹部考核及日常管理。負責處級後備幹部選拔、培養、考核及管理。承辦局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相關工作。負責工作人員錄用、考核、獎懲及日常管理。負責人員調配、勞資、福利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職稱、人才選拔、專家管理等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及備案。負責局教育培訓的組織及管理。負責執(從)業葯師注冊管理工作。負責局人才服務中心工作指導。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二)直屬機關黨委(局聯合工會)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開展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信息的收集、匯總、編輯工作。承擔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秘書處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統戰、僑聯、宗教工作。協助局人事處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參政議政,落實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積極開展文化、藝術、體育活動。負責工會組織和工會隊伍建設,做好工會幹部培訓。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使用和工會財產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及局機關醫療保健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三)稽查處(在市葯品監督稽查執法大隊加掛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稽查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稽查執法的政策、規范性文件、立法草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查處葯品、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重大違法行為。負責全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抽驗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稽查抽驗工作。監管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負責全市保健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廣告監督管理。定期發布全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信息和抽驗結果負責全市葯品、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對全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投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區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稽查執法、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跨區域的監督執法工作。承辦局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
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Ⅲ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內設機構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設1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局黨政重要會議的會務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局領導開展工作調研,起草有關重要文稿;負責文秘、提案、信訪、保密、檔案、政務、信息;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等工作。
(二)組織桐襲人事處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幹部、人局御兄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和編制的有關工作;負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的協調和組織工作;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考核工作。
(三)質量管理處
主要職能: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本市《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推廣先進的質量瞥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天津市產品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天津市實施名牌拳頭產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日常工作。受理企業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組織對取證企業進行產品實施細則宣貫、企業實地核查和產品抽樣;推薦擬承擔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培訓、推薦注冊、聘用和監督管理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對獲證企業的定期不定期監督管理;對無證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完成國家總局和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計劃財務處
主要職能:編制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則和計劃;負責全局財務、物價、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和信息管理,指導並監督全局行政事業收費工作。
(五)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草擬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貫徹實施行政吱嘎責任制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組織全系統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質量監督處
主要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負責協調商品質量投訴、舉報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承擔《天津市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認證與實驗室評審處
主要職能:管理監督全市認證和認可工作;指導認可機構及認證人員注冊機構;協調和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監督管理全市校準實驗室和檢測實驗室評審和認可工作;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八)標准化處
主要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標准化工作規劃和計劃;組織本市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統一管理企業標准備案,企業執行標准登記、審驗工作;負責核准採用國際標准產品;組織推行農業標准化和服務標准化工作;組織標準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強制性標準的實施;負責核准市級科研新產品、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項目的標准化審查;管理本市(WTO/TBT)的通報、咨詢工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主要職能:綜合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對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國家的法規、規章;提出和起草地方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的資格審查、考核、認證工作;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監督。
(十)科技外事處
主要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管理本系統技術開發、科研項目,科研成果評審、獎勵及成果推廣;負責局系統國際技術交流合作及外事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
(十一)監察室
主要職能:駐局紀檢組與駐局監察室合署辦公。負責在天津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拆此作;負責檢查局系統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初級以上幹部、黨員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黨政決定、命令中的問題;綜合管理對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單位和個人違反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檢察、監察對象對於紀律處分決定的申訴。
(十二)計量處
主要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計量工作規劃和計劃;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制定計量檢定規程;提出並參加起草地方計量法規;組織全市量值傳遞,管理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依法監督全市計量器具;組織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檢查;負責計量糾紛的調節和仲裁檢定;負責指導、協調區縣和行業計量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三)老幹部處
主要職能:負責對全系統離退休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市委、市政府關於離退休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系統離退休工作機構的組織建設、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工作的制度建設;負責全系統離退休人員的信訪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
主要職能: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黨員進行管理、監督;做好積極分子教育、考察、培養、發展工作;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作風建設,推動精神文明建設;配合人事部門做好黨員領導幹部的考察和民主評議;領導直屬單位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
(十五)行政處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和管理;負責機關基礎設施、工作環境的維護;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監管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市場准入工作,督促、指導和組織開展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衛生溯源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專項抽查,應對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協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承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Ⅳ 審計局是做什麼工作的

對於一姿數個行政單位來說,工作內容是根據行政職責來定義和制定的。審計局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負責起草審計方面的地方性審計業務規章制度,編制和完成全市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做好審計信息的編報和統計工作,利用好審計成果。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預算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財政決算。

3.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4.市屬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市政府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市級投資和以市財政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

7.市屬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和投資效益。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Ⅳ 督查局是干什麼的

(一)負責督促檢查全市各鄉鎮(辦事處)、部門(單位)執行上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塌橘含議精團笑神、中心工作、伍漏重要工程等重要事項的督促落實,指導全市各級各部門的督查工作。(二)負責上級領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反饋和跟蹤督查,市人大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督查。(三)負責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全面了解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對影響工作推進的重大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供市委、市政府決策參考。(四)受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委託,牽頭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事關安定團結的「熱點」、「難點」問題。(五)負責全市督查隊伍的管理和督查工作的指導協調。(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督查工作任務。

Ⅵ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本市《質量振興綱要》;研究擬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管理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物毀作。
(三)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和管理質量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和檢驗、鑒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四)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標准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組織制定、審批和發布本市地方標准;管理企業標準的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組織推行農業標准化工作和服務標准化工作管理本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工作。
(五)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本市各級計量標准和標准物質組織制定和管理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范;組織量值傳遞;規范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指導認可機構和認證人員注冊機構;協調和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計量檢定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依法對相關的讓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七)綜合管理會市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地方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八)組織制定本市質量技術監罩裂備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本市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和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源喊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九)管理本市《世界貿易組織關於技術貿易壁壘協議》(WTO/TBT)的通報和咨詢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掛靠單位的外事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Ⅶ 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設財務室)
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及所屬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保密、檔案、文件政策匯編及文字審修工作;承辦提案、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統計的綜合匯總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信息網路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政策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本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標准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磨激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政策研究制定和咨詢工作;負責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科技規劃處
研究擬定並如友組織實施我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負責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的立項、組織申報及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的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安全檢測檢驗機構以及安全評價、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認可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4、監督管理一處
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署的危險化學品方面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工作方案,並檢查具體執行情況;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使用、儲存、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研究起草相關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依法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事項審核標准,負責相關政策標准解釋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發證和監督管理工作;參加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監督管理二處(安辦)
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國務院安委辦部署的有關工作及文件的貫徹落實工作方案,並檢查具體執行情況;負責市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安委會文稿的起草工作和安全生產信息編寫、審修工作;組織、協調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外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及公告等工作;研究草擬與本處業務相關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6、監督管理三處(非煤礦山、工礦商貿、建築交通、職業衛生)
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署的非煤礦山、工礦商貿、職業衛生等方面的工作方案,並檢查具體執行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業、商貿、農業系統等行業、非煤礦山、中央駐津單位和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委託管理的中央企業在津的分支機構,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加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對工業、商貿、農業系統等行業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研究草擬相關行業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參加相關行業的生產安全事故和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7、監督管理四處(區縣指導)
綜合指導推動各區縣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分析區縣工作動態,提出指導性意見;負責協調市局與各區縣安全生產工作聯系的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8、人事教育處
負責及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機構幹部管理及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研究渣游槐草擬與本處業務相關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全市安全工程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注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市安全生產技術研究中心承辦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培訓、考核、發證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9、機關黨委
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的制定,組織、督促基層黨支部抓好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局機關黨員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和黨員組織發展審批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立、換屆、增補的審批工作;定期分析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思想狀況,並及時向局黨組反映;負責局機關統戰工作,領導共青團員組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負責部署和組織落實上級黨委的各項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事項;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推進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0、紀檢、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紀委的有關指示、決定在安全監管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局黨組、行政抓好本局機關、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查處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問題;負責受理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黨員以及公務人員、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述;負責檢查、處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組織、黨員以及公務人員、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開展反腐倡廉教育;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的制定;負責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執法部門的工作協調配合;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方針政策,起草工作文件和報告,擬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法規、標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編制和綜合監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依法對各區縣、集團總公司所轄的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的應急處置預案和救援能力進行評估認定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區、縣、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指導工作,推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死亡控制指標的下達、考核工作;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上報及典型事故的分析總結,推動事故預防工作;研究草擬有關事故處理方面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調查處理工傷事故的舉報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Ⅷ 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干什麼的

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負責基慶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的。根據查世碰詢市場監督搏返握管理局發布的公告顯示,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是負責對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統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及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監督、統籌協調許可權范圍內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