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緩刑執行簽到
一、管他有沒有通知,你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道一下,就沒有你的責任了。
二、沒有通知,不會有事的。
㈡ 緩刑每個月都要去法院簽到嗎
錯誤。緩刑人員由基層司法所進行日常監管。法院是負責審判,不是負責管理!
刑法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三條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
㈢ 外地緩刑人員想回老家要 怎麼辦呢
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事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目前判緩刑是接受社區矯正,按照監管規定一般不得離開所在的縣市區,也就是不能離開本縣,如果是市轄區,可以在各個區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從上述規定來看,經過考察機關批准。被宣告緩刑的人員可以在異地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㈣ 緩刑每天都要簽到嗎
法律分析:緩刑不是每天都要簽到。判了緩刑是需要每個月,都到當地的基層司法所簽到,而且必須要准時去錢大鵬。如果不準時去基層司法所簽到,就會被認定是脫離司法監管。如果沒有向派出所或公安機關請假,並且說明情況,一但被認定是脫離司法監管,也就是罪犯擅自脫離司法監管,情節嚴重的,極有可能被撤消緩刑,入獄服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㈤ 被判緩刑能簽到長時間居住地嗎
一般是判處居住地接受社區矯正,如果涉及到居住地變更,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實施機關)提出申請,由他們聯系並辦理遷移與接交手續。
㈥ 緩刑矯正解除了還要每個月到派出所簽到嗎
緩刑矯正解除了,不用到每個月到派出所簽到了。
㈦ 緩刑期怎麼手機上簽到
摘要 《社區矯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緩刑、假釋的社區矯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一)違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節嚴重的;(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㈧ 判緩刑是不是每個月要去看守所簽到
被判緩刑後即接受司法機關的社區矯正管理
社區矯正人員含以下幾類
緩刑 假釋 暫於監外執行 保外就醫
以前剝權是司法局管理的 現在移交給派出所管理了
接受社區矯正需要你先去司法局報到並辦理定位手機
然後司法局開銜接函給你去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管理
每周電話匯報
假釋人員涉黑、團伙、侵財、暴力犯罪的人員每兩周當面報到一次
緩刑人員每個月報到一次
然後還有其他一些規定 都是需要你遵守的
比如每個月需要公益勞動8小時啊
每個月需要接受法律教育8小時啊
還有不得離開戶籍地外出等等
如被發現違規會被警告
三次警告就會被收監
專業人士為你解答
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