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中招志願網上填報系統登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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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健全學生資助制度,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類資助資源,切實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和《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教學〔2019〕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學生,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統稱高校)招收的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和預科生),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學學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公辦幼兒園、集體辦幼兒園和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普惠制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指各級教育、人社部門以及各級各類學校,對提出資助申請的學生,按統一的工作流程和認定方法,核實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確定其是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並對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分級的行為。
第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作為財政、教育、人社部門分配資助名額和安排資助資金的主要依據,作為學校貫徹落實政府各項資助政策和實施學校資助措施的主要參考因素。
第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與客觀公平相結合。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統一認定標准和尺度,確保公平公正。
(二)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建立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定量評價,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更加准確、全面體現學生實際情況。
(三)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認定公平,又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禁止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四)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願,遵循自願申請的原則。
第二章 認定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成立以教育、財政、人社、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殘聯等部門為成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協調小組,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
市教育局全面指導教育部門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面指導人社部門所屬技工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提供必要依據和支持。
各級教育、人社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各有關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審核並匯總上報所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建立本行政區劃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礎信息。
學校負責實施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具體落實告知、組織學生(或監護人)申請、認定、公示、建檔以及信息報送等工作,建立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礎信息。
第八條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成員一般應包括學校領導、資助工作人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應以年級(專業或班級)為單位成立認定評議小組,在認定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工作,成員應包括班主任、學生代表等。
第九條各高校要健全認定工作機制,成立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監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管理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班主任、輔導員代表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年級(專業或班級)成立認定評議小組,成員應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開展民主評議工作。
第三章 認定類型、依據和等級
第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類型
(一)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持扶貧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學生: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是低保對象,持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養人員)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三)孤兒: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並在「民政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四)殘疾學生:學生本人持殘聯部門認定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五)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戰因公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家庭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認定,持有相應證件,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可享受教育優待對象的家庭子女。
(六)優撫對象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法定監護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
(七)殘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監護人持殘聯部門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的殘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法定監護人因公犧牲或因見義勇為犧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其可享受教育優待資助的子女(學生);或經學校認定,學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因病因災等各種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一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包括本辦法第十條(一)至(七)類等人群情況。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學校收費標准等情況。
(四)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 合理。
(六)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 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第十二條 認定等級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困難2個等級。
特別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主要包括本辦法第十條(一)至(六)類學生及由本辦法認定的其他特別困難學生。
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
第四章 認定方式
第十三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對認定、量化評估認定、學校評審認定、學校調查認定。
(一)信息比對認定。通過「福建省建檔立卡等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稱『福建省比對系統』)、「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稱『全國系統』)以及「全國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稱『全國技校系統』),將本校在校學生學籍信息與系統基礎數據進行線上比對認定。
(二)量化評估認定。通過「福建省精準資助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簡稱『福建助學APP』)進行量化評估認定。量化認定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三)學校評審認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通過學生申請、資料審核、民主評議等必要的程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評審認定。評審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學期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四)學校調查認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通過實地家訪、個別談話、電話訪談及大數據分析等方式進行核查,根據核實情況予以認定。調查認定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進行。
第十四條具體運用
高等教育階段以「量化評估認定」和「信息比對認定」為主,以「學校評審認定」和「學校調查認定」為輔。高中階段以「信息比對認定」為主,以「量化評估認定」、「學校評審認定」和「學校調查認定」為輔。義務教育階段以「信息比對認定」為主。學前教育階段以「信息比對認定」和「學校調查認定」為主。鼓勵有條件區、學校運用「量化評估認定」。
本辦法第三章第十條(一)至(四)類的廈門市戶籍學生,主要通過「福建省比對系統」進行比對確認;福建省(含廈門市)外戶籍學生,通過「全國系統」及「全國技校系統」進行比對確認。對於持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但相應比對平台電子信息檔案缺失的認定對象,由學校綜合應用相關認定方式予以認定。
本辦法第三章第十條(五)至(六)類的廈門市戶籍學生,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認定並提供信息;福建省(含廈門市)外戶籍學生,學生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學校予以認定。
第五章 認定程序
第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個人申請、學校認定、結果公示、建檔備案五個環節。
(一)提前告知。學校通過合適途徑和方式,提前告知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國家資助政策內容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並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二)個人申請。高等教育階段等採用「福建助學APP」系統進行線上量化認定的學校,由學生直接登錄「福建助學APP」進行認定申請。高中階段(含技工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階段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樣表)》(見附件),並向學校提出申請。
(三)學校認定。學校根據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的認定申請或相關部門提供信息,採取家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精準認定並按規定劃分資助等級。
(四)結果公示。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在適當范圍內、以適當方式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學校應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復核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
(五)建檔備案。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將認定結果名單、公示情況、學生申請認定表等材料按《福建省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辦法》規范建檔,並按要求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技工院校錄入技工院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福建助學APP」系統認定的學校,可定期導出系統數據並保存電子檔案備查。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條 各級教育、財政、民政、人社、退役軍人事務、公安、應急、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學校要建立嚴格規范的告知、申請受理、資料審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確定等級、公示、建檔、報送等工作流程,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正、透明、規范。
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確保相應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真實有效,加強學生資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落實資助信息安全責任制,嚴格管理各類學生資助信息,嚴格學生資助信息的使用許可權范圍,確保學生資助信息不泄露。如發現有關部門或學校因操作不當導致學生個人敏感信息泄露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予以通報。
第十七條 各學段需要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監護人),應主動向學校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
各校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或監護人)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並及時告知家庭經濟變化情況。如發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要及時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獲得的相關資助,並追回資助資金。
已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學校應重新評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確定是否予以繼續資助或調整資助等級。
未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的,應及時告知學校,並提出申請,學校應及時對申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評估,確定其是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資助等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區各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並報市學生資助中心備案。
第十九條 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廈門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公安局、應急局、殘聯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相關文件中關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貸款資格)認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B. 填志願的是哪個網址
本省考試院官網。
高考志願填報在每個省的教育考試院網站填,每年報考指南上會有該省的教育考試院網址。在普通高校的招生過程中,考生填報志願不僅關系著能否被高校錄取,更為重要的是:填志願時選擇專業、學校內在地規定了學生未來的學業及職業發展路線及發展狀態。
C. 怎麼網上填報志願
網上志願填報記住九大步驟
網上志願填報,有一定的步驟和流程,記住這些步驟就能輕松搞定。
填報志願前,考生一定要認真閱讀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和專業目錄上發布的新聞公告和招生政策。
認真閱讀招生計劃信息,把自己選擇的志願信息按志願草表填寫,這樣能夠有足夠的考慮時間,避免在志願填報時候盲目查詢專業目錄,填錯志願信息。
登錄省招生辦公室網站,選擇網上服務大廳欄的「網上志願填報」鏈接,進入系統。或者,直接訪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
考生用自己的考號和密碼登錄後,選擇相應批次的志願。
考生根據自己列出的志願草表正確無誤地填報。
確認志願無誤後,保存志願。
是否修改志願?如修改志願,返回。
如果不用修改,考生簽字確認(對口生、專升本志願和所有批次的徵集志願不簽字。註:演練不用簽字)。
志願填報結束。
【志願填報】
注意系統給出的紅色信息提示
根據操作形式,志願填報主要分兩大類,普通類和對口生、專升本類。
對於普通類考生,要先查詢專業目錄,填寫志願草表,然後上網登錄手工輸入院校代號和專業代號。
專升本和對口生,可手動輸入院校代號和專業代號,同時也可點擊院校和專業輸入框後面的「選擇院校」和「選擇專業」按鈕,使用計劃查詢功能。
對於一個志願,不允許在沒輸入或選擇院校的情況下,而輸入或選擇了專業和專業調劑。對於一個志願,專業可不全部填寫,但必須按順序填報,比如系統不允許專業1沒填寫的情況下,填寫後續專業。
對於多個志願之間,假如幾個平行志願間,可不全部填寫,但是系統要求順序填報。不能保存沒有填寫任何志願信息的志願。
另外,考生一定要注意系統給出的紅色信息提示,檢查自己填報的志願是否符合招生政策和輸入數據是否合法(院校代號為4位,專業代號2位,以及輸入的院校代號是否存在),及時改正錯誤的志願信息,否則志願信息無法保存。
專業調劑,在默認狀態下是沒做任何選擇的,考生如果填寫了院校和專業信息,必須選擇同意或者不同意專業調劑。如考生清空了一條志願的院校和專業信息,則系統會自動清空志願調劑的選擇狀態,否則保存時系統提示志願信息不正確,考生將無法保存志願數據。
志願填報須在30分鍾內完成
考生進去志願填報頁面後,填報區域右側有個倒計時提醒,志願填報必須在30分鍾內完成。
如果30分鍾後,考生還沒有保存志願信息,系統會提示考生是否保存志願信息。
考生如果確認自己填報的志願信息無誤後,點擊志願填報頁面最下方的「保存志願」按鈕保存志願信息。點擊「保存志願」後,系統會給出確認框。
確認無誤,點擊「是」保存志願,放棄保存點擊「否」。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志願保存一小時後才可修改志願,考生第一次保存志願後,在該批志願填報截止時間前有兩次修改並保存志願的機會。如信息有誤,想重新填寫志願,可點擊頁面最下方「重新填寫」按鈕,清空已填寫的志願信息。
志願保存成功後,系統將考生當前填報的志願信息發送到考生服務平台收件箱的個人信息中,同時,為報名時留有手機號的考生發送簡訊通知。
【提醒】
網上填報要趁早
系統關閉前扎堆填報有風險
在網上填報志願時,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首先,在網上填報過程中,同一台電腦同時最好就一名考生操作。
另外,考生應提早上網填報志願,不要在臨近截止時間集中填報或修改志願,避免因網路訪問量增大,造成網路不暢、網速緩慢等,從而影響填報。如果是遇上意外停電等,更是得不償失,所以務必要及早填報。
最後,考生保存志願後,要點擊「退出」,安全退出系統,然後關閉瀏覽器,以避免造成信息泄露。
【藝術類】
高校錄取原則不一
報考要「揚長避短」
藝術類高校,不同學校不同專業錄取原則不一。
有的看重專業成績,有的看重文化課成績,考生報考前要了解錄取原則,爭取「揚長避短」。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分為四種模式:即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前提下:(1)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2)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3)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佔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4)按音樂專業主課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具體到各個院校,可根據不同專業需要,從中選擇一種,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只能選擇一種錄取原則。
一般來說,專業成績突出,文化成績一般的考生,可報考那些更看重考生專業水平、按專業成績排名錄取的高校;專業成績一般,文化成績不錯,可報按文化成績排名高低錄取的院校。
【幫你問】
體育類考生咋填報志願
1.問:復讀生填報志願應當注意些什麼?
答:軍隊院校、武警院校、國防生等不招往屆高中畢業生,復讀生報考時應注意規避。
2.問:體育類考生咋報志願?
答: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考試並合格,志願填報在提前錄取批的體育高校欄內。
分本科和高職高專兩個批次,每個批次可填報1~5個高校志願,第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2個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學校各填報1~2個專業。
D. 在哪個網站填報志願,我忘了
第一步:登錄網站 http://www.whzkb.cn
第二步:點擊左上角
第三步:輸入報名號(14位),和密碼(起始密碼一般為身份證號,給每位同學的信封里有)
第四步:填入相關代碼
第五步:點確認。
第六步:校對、修改並提交。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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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別忘了修改截止時間:6月14日前
2、 到校簽字確認時間:6月16日前
3、若你上網地點不能登錄,請回學校,通過校內區域網上網。
E. 徵集志願在哪個網站填報 徵集志願填報流程
去當地的高招網,查詢會進行補錄的學校,記住你選擇的學校代碼!然後就登錄!本省(市)考試院網站上有顯示哪裡登錄!然後填志願!
網上可以填報徵集志願
到你們省的招生網上查看有關消息,要趕緊,誤了就壞了,一般只有一天的時間。
你填報志願是在你們省的考試院。如果是的話你仔細看考試院主頁就可以看到徵集志願的入口了,按它的說明填寫吧。如果有疑問請到你填報志願的地方咨詢。記得在時間限制內。
如何填報網上徵集志願
徵求志願有兩次補錄機會,徵求的時候也是可以填報6個志願,有專業服從調劑,有兩次的徵求志願補錄,到時候會出現哪些院校的什麼專業還沒招滿人,你要到網上去查詢看看還有什麼院校再去填
在補報志願前,先要仔細看看徵集志願學校的名單,然後通過你省招辦的網站上了解你想填報學校的先期投檔分數。
補報志願要注意幾個數據,一是要看看你想填報學校的先期投檔分數與自己的分數之差,如果你的分數低於你想填報學校的先期投檔分數,或者是低於你想填報學校的徵求志願分數線,就不要填報;
二是注意徵集志願的名額,如果你的分數較高,就可以填報名額較少、你認為較好的學校,如果你的分數較低,就盡量選擇名額較多的學校與專業。
三是要注意志願與志願之間一定要有分數的級差(這一點可以通過你省招辦網站里的學校的投檔情況得知),也就是說學校之間一定要拉開檔次。
你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你所補報的志願才有可能被錄取,而如果你填報了與自己的分數不相當的學校,也就是說將自己的志願報的過高,你就是白白浪費了參加補錄的機會,不僅是拿自己的志願開玩笑,也相當於放棄了上學的機會。因為學校的錄取是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的,你的分數達不到學校的要求,是不可能被錄取的。
F. 廈門志願者怎麼報名
可以在微信上報名。
微信搜索志願某地,或是相關志願者關鍵詞進行查找。進入某地誌願者小程序後,點擊志願活動。可看到正在進行的需要志願者的項目,點擊進入報名參加即可。
已接種過疫苗,核酸檢測陰性。有堅定的信念和志願服務精神,服從統一指揮。年齡18至55周歲,可以報名參加。
青春志願者招募中
為認真落實廈門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有關部署,加強疫情來臨的應急處置能力,團市委、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現面向全市團員青年開展疫情防控青年志願者儲備招募工作,歡迎大家積極報名參加。
本次招募是為疫情防控需要儲備
根據防疫工作發展態勢隨時投入志願服務
青年志願者儲備招募,我們需要知道什麼?
01
報名條件
①思想政治堅定,具有志願服務的奉獻精神;
②年齡18至45周歲,現在廈門市范圍內居住、學習、工作;
③身體健康,近14天無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近一個月無發熱等病史,無感冒、咳嗽、發燒等病狀,已接種過三針疫苗;
④自願參加,能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的管理規定;
⑤有相關應急救援、醫護、心理、社工專業和相關技能特長者請特別註明。
02
服務時間
具體服務時間和務崗位依據疫情防控工作整體安排和各志願服務活動而定,並將通過電話及時聯系。未接通知,請勿擅自前往。
03
服務內容
積極准備,隨時待命。團市委、市青志協將根據疫情形勢和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來統籌安排具體志願服務內容,通過綜合分析實際需求與青年志願者專業特長來明確分工、定崗定責。
總結:切實做好自我防護。青年志願者要把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上崗服務時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和健康保障;
法律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志願服務條例》
這部法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將有力推進廈門市志願服務事業行穩致遠,進一步發揮志願服務在社會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用法治力量推動「愛心廈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