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廈門資訊 » 廈門的媒體如何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擴展閱讀
杭州哪裡有批發小龍蝦 2025-07-11 04:41:23
杭州小客車多久搖一次號 2025-07-11 04:30:36

廈門的媒體如何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發布時間: 2023-02-02 12:37:12

❶ 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第一,明確省、市、縣三級監管事權。按照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和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規定,應構建全省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積極建立「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制度,促進基層監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做到權責明確、人崗有責、認真履職、失職追責。
第二,構建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員隊伍。按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求,抽調選派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技術檢驗、執法稽查等人員,組建專業化、職業化的監督檢查員隊伍,建立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健全監督檢查管理規范,承擔食品安全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工作。
第三,加強對基層的監管指導服務。深入推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指導督促市、縣兩級梳理細化層級監管職責,優化設置層級監管崗位,選調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充實監管一線,配齊崗位所需監管人員,做到人崗相適、人盡其才。加強對監管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教育,提高監管業務能力水平,推動基層監管責任的落實。
第四,有效發揮食安辦組織協調作用。有效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體制機制改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強化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和考核評議,增強導向性,體現權威性,強化地方食品安全責任落實。
第五,督促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持續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加強自查整改,主動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有效消除隱患,合理管控風險。引導企業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安全追溯、培訓教育,嚴格執行安全標准,鼓勵企業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六,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以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抽檢監測、行政處罰、責任約談以及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等信息為主要內容建立信用信息資料庫,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管理機制,規范信用信息收集,加強信用等級評價,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對嚴重失信行為加大監管和懲戒力度。推動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施聯合懲戒。
第七,加強同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正確認識新聞輿論監督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積極推動作用,高度關注媒體輿情報道,誠懇接受監督、直面問題。實施不間斷輿情信息動態監測,客觀分析研判,合理引導輿情,快速查證核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穩妥有效處置輿情反映問題,防止問題擴大和渲染炒作。
第八,注重發揮食品安全行業協會作用。根據省內食品行業特點,注重發揮食品工業、食醋、白酒、包裝飲用水等行業協會作用,指導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規范行業自律,推動誠信建設。鼓勵協會提供食品安全行業信息、技術等服務,收集食品安全風險信息,開展行業風險預警,強化系統性、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服務企業生產經營。

❷ 廈門集美:「你點我檢」計劃抽檢食品150批次

近日,一支由政協委員、大學老師、居民代表、高校食安志願者、媒體記者等組成的“5人市民抽樣團”出現在集美市場內。抽樣團成員隨機選取市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食品品種,並監督整個現場抽樣過程,確保抽樣過程公開、透明。這是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 廈門市 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指導下組織的一場“你點我檢”活動。

除了充滿煙火氣的農貿市場,抽樣團還前往轄區人流量大、人氣高的集美銀泰百貨大潤發超市和轄區網紅店“海底撈”進行現場抽樣。活動當日,共抽檢牛肉、韭菜、醬油、植物油等食材25批次,相關采樣信息現場上傳至“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檢測結果將第一時間公示,對於不合格的產品將立即下架並依法進行處置。

❸ 新聞媒體應當怎麼開展食品安全的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新聞媒體作為社會輿論的重要引領者、傳播者和推動者,已經成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中的重要力量。開展食品安全的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在食品安全方面應承擔的兩項重要社會責任。一是公益宣傳,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受眾廣、傳播速度快、信息量大、社會影響深遠,是開展食品安全公益宣傳的重要力量。新聞媒體應當發揮其自身優勢,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如開設食品安全知識專欄,製作食品安全方面的宣傳片、公益廣告,邀請專家開設食品安全宣傳講座等多種方式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的公益宣傳。應當指出的是,「公益宣傳」是以公益為目的的宣傳,不能收取任何費用。二是輿論監督。新聞媒體是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重要力量。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新聞媒體應當勇於揭露和曝光,保證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近些年來,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都是新聞媒體率先曝光,並迅速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的,如2008年的問題奶粉事件,2014年的福喜事件等,可以說新聞媒體在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一支重要力量。應當指出的是,新聞媒體報道食品安全事件,應當真實、公正,不能編造、散布虛假的信息,也不能以偏概全、蓄意炒作、製造事端,這是媒體應履行的社會責任。對於新聞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了相應和法律責任。除了新聞媒體對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外,其他主體,如消費者組織、公民個人、企業等在食品安全宣傳報道中存在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行為的,也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鼓勵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❹ 廈門「月月十五查餐廳」行動開展突擊檢查 兩家網紅火鍋店被責令整改

立冬時節,天氣漸冷,火鍋餐飲店迎來了旺季。火鍋餐飲的食材質量來源合不合法?火鍋底料安不安全?後廚衛生干不幹凈?昨日上午, 廈門市 食安辦“月月十五查餐廳”行動走進同安區,對兩家“網紅”火鍋餐廳進行突擊檢查,檢查行動全程直播。針對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開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餐飲單位限期整改。

冰箱製冷溫度不夠 信息未及時錄入系統

昨日上午10時,廈門市食安辦、民評小分隊隊員、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和媒體記者組成的突擊檢查小分隊來到新景舜弘現代城2樓的骨之味火鍋。一進門,執法人員首先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信息公示”欄中的證照信息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有效期等進行了檢查。該餐廳食品安全各項制度完備,從業人員均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現場檢查發現,自助台的蘸料均有加蓋,製作湯底的骨頭也新鮮,未用完的各類醬料都貼有標識標簽,明確標有開始使用時間和廢棄時間,冰鏟根據要求放置在消毒水內,使用前用清水沖洗。

但美中不足的是,後廚內的廚余垃圾筒放得離保潔櫃太近,容易引起污染;冰箱製冷溫度達不到零下18℃,冰箱內也有結霜,易導致食材變質;執法人員在廈門市“一品一碼”入市必登系統上查看相關的上市憑證、檢測報告等信息時,發現商家雖有取得相應的檢驗報告和供應商資質,但是卻沒有及時錄入系統。

碗筷消毒不到位 存在食材混放情況

隨後,執法人員又突擊檢查了位於同安區環城西路樂海4層的德庄火鍋工坊。檢查發現:該餐廳的冰箱內存在食材混放的情況;蘸料沒有加蓋;疊放在保潔櫃內的碗筷、裝調料的塑料碗有大量的水漬;成品和半成品沒有區別放置;後廚地面潔凈度有待提高。

❺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如何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法律規定,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權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那麼,監督檢查如何進行呢?《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條說得很明白,監督檢查時應詳細記錄情況和處理結果,並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簽字後歸檔。專家表示,這是依法行政對監督檢查行為的程序作出的要求,體現了食品安全監管活動的規范性和嚴肅性。同時,也有利於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促使其自覺地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工商機關開展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程序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機關應當開展食品市場監督檢查。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和配合工商機關的監督檢查。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發現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如實記錄,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經營者簽字後歸檔,並依法查處;對依法應當立案查處或者移送其他機關依法處理的,應當在監督檢查記錄中載明。監督檢查記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專家指出,監督檢查記錄的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還應當記錄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人員姓名、單位、職務,以及監督檢查的時間、地點、場所名稱、檢查事項等。監督檢查記錄一般以書面形式為主,必要時可輔以錄音、錄像等形式,注重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記錄要求簽字,其作用一是明確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者雙方的身份,二是對記錄內容及監管人員的職責的確認,三是以便在發生爭議時作為證據。如果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簽字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在記錄中註明情況。 監督檢查記錄經雙方簽字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進行歸檔。記錄和歸檔可以作為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重要資料,與許可證頒發、消費者舉報投訴等其他信息相結合,進行匯總分析,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另一方面,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也可以將上述信息通過網路或者其他形式的信息通報制度,實現與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記錄的互相交流。

❻ 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生鮮食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生鮮食品,是指種植、採摘、養殖、捕撈形成的,未經加工或經初級加工,可供人類食用的生鮮農產品,包括蔬菜、瓜果(林果)、食用菌、畜禽及其產品、水產品等。
本辦法所稱生鮮食品安全,是指對生鮮食品中的農葯、獸葯、抗生素、生長激素、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進行控制,使其符合安全標准,以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辦法所稱安全標准,是指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中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標准。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鮮食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進出口生鮮食品的檢驗、檢疫,由檢驗檢疫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建立生鮮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食品監督主管部門負責對生鮮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
工商、衛生、農業、海洋與漁業、環境保護、貿易、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依法履行職責,共同做好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行業協會制定並推行生鮮食品生產經營的行業規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進行生鮮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第二章生鮮食品的生產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編制符合衛生、質量、環境及其他安全標準的生鮮食品種植、養殖基地規劃,制定措施,扶持生鮮食品種植、養殖基地的設立和發展。第七條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農業、海洋與漁業等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健全農業生產環境監測網路,組織對生鮮食品生產場所的大氣、土壤、水等生產環境進行重金屬、抗生素、農葯、獸葯殘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進行生鮮食品的生產。第八條生鮮食品的採摘、收獲、屠宰、捕撈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間隔期、休葯期。
禁止在本市范圍內銷售下列農葯及其混合配劑:
(一)甲胺磷、氧化樂果、對硫磷、甲基1605、快靈農葯;
(二)國家、省明令禁止銷售的其他農葯。第九條生鮮食品的種植、養殖及其他生產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氧化樂果、對硫磷、甲基1605、快靈農葯及其混合配劑和國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其他農葯;
(二)使用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孔雀石綠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質作為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三)將人用葯品作為獸葯使用或者違反規定使用獸葯;
(四)使用未經國家或省批準的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生鮮食品種植、養殖基地還應當制定生產技術規程,建立生產記錄檔案,記載農葯、肥料、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第十條生鮮食品種植、養殖基地應當建立生鮮食品安全檢驗制度,對其生產的生鮮食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符合安全標準的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第十一條禁止在生鮮食品及其初級加工過程中使用色素,以及在浸泡過程中使用甲醛、甲醛次鹽酸氫鈉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第十二條經過初級加工並且有包裝的生鮮食品,應當在其包裝物上附具標簽。標簽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標准代號、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第十三條本市實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推動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鼓勵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工作。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或者冒用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證書和標志。第十四條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生鮮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公布實施重點監督管理的生鮮食品名錄(以下簡稱重點名錄)。
本市對列入重點名錄的生鮮食品制定統一的抽查計劃,由市政府授權的部門依照規定向社會發布檢測結果。第三章生鮮食品的流通第十五條具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生鮮食品方可銷售。生鮮食品生產者應當出具、出示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不能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的,必須進入生鮮食品批發市場交易。批發市場對進場交易的每一批生鮮食品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銷售。
大賣場、生鮮超市等需從非本市購進生鮮食品的,應當查驗其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並實行抽檢;對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不得銷售,對沒有檢驗合格證明的應當自行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不具備自行檢驗條件的,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所購進的生鮮食品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銷售。
認定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者有機食品的,可以實行抽檢或者免檢。

❼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07)

一、第十二條修改為:「經過初級加工並且有包裝的生鮮食品,應當在其包裝物上附具標簽。標簽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執行標准、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包裝日期、保質期等。」二、第三章第十五條前增加一條:「建城區范圍內,不再新設經營生鮮食品的農貿市場;原有的農貿市場應當逐步改造為生鮮超市。新城區建設和舊城成片改造應當同步建設生鮮超市。

新設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商店,其選址應當符合生鮮食品商場、商店布局規劃的要求,其經營場所應當符合規定的食品安全生產、加工、經營條件,並依法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後,方可營業。」三、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有機食品」後增加「名牌產品、馳名商標食品、著名商標食品」。四、第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生鮮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索取所購進生鮮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建立購貨台賬,並將其經營的生鮮食品名單納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系統。」五、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條中的「餐飲業及單位食堂」修改為「餐飲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六、第二十八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未建立進貨查驗制度,或者未按規定將經營的生鮮食品名單納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的;以及違反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銷售按規定應經凈化而未經凈化或者雖經凈化但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貝類水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他經營者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本決定對《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❽ 食品安全問題百姓怎麼去監督

對於食品安全問題,老百姓可以通過正常的合法渠道,監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舉報
2、撥打12331食品安全監督服務專線進行投訴、舉報
3、撥打食品包裝袋上麵食品生產廠家的聯系方式,進行維權
4、拿著你的購物發票到購物的超市進行維權
自2015.9.1日《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後,食品的生產、流通均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部門進行監督查處。上面也對各類食品安全的處罰做了明確的規定,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❾ 採取哪些措施來實現食品安全監管領域全覆蓋

具體採取了四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生產經營者自律。
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的義務和法律責任作了很具體的規定。同時,對食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的義務和責任作了明確規定,要求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推動行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術等服務,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提出改進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動員群眾參與。
為動員群眾參與,《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對食品安全宣傳及投訴舉報作了許多新的規定。比如,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向群眾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餐飲場所、食品經營網站等開展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村(居)民委員會和社會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食品安全知識納入相關教育內容。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刊登、播放食品安全知識公益廣告,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客觀、真實、公正,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散布、傳播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比如,動員群眾投訴舉報,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顯著位置公示投訴舉報電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通過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平台或者投訴舉報電話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對生產經營企業內部人員舉報的,應當給予雙倍獎勵,並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三是網格化管理。
《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納入網格化監督管理體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食品安全協管員、安全信息員等網格化管理隊伍。食品安全協管員、安全信息員等人員應當協助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重點做好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和農村集體聚餐的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相關工作。
四是新聞媒體功能。
《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賦予了新聞媒體的義務,規定: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刊登、播放食品安全知識公益廣告,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客觀、真實、公正,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散布、傳播虛假食品安全信息。並設定了罰則,《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編造、散布、傳播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❿ 廈門漳州泉州龍岩 四地共建市場監管執法協作機制

日前,閩西南廈漳泉龍四地市場監管領域跨區域執法協作工作會議在 漳州市 召開。四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共同簽署了《跨區域執法協作框架協議》,將加大對跨區域食品安全和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區域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跨區域執法協作框架協議》,廈門、漳州、泉州、龍岩四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執法協作機制,特別是在如何更好把執法工作與服務台胞台企、優化營商環境等相結合方面多做探索,並在抽檢信息、案件線索、辦案技巧等方面進行跨區域執法培訓交流,以最大程度發揮跨區域執法協作制度優勢,共同提升區域執法效能。(廈門日報特派記者 黃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