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廈門資訊 » 廈門修改社保繳費基數怎麼改
擴展閱讀
天津天塔設在哪個區 2024-04-25 14:58:11
廣州到遼寧飛機多少錢 2024-04-25 14:43:26

廈門修改社保繳費基數怎麼改

發布時間: 2023-02-09 09:57:35

Ⅰ 社保工資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社保繳費基數修改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為線上,一種為線下。線上:通過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進行修改,進行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如的申報,並輸入變更基數的相關信息。線下:攜帶上職工上年工資表,並攜帶公章前往現場進行辦理。
一、個人社保基數調整怎麼做,具體如何?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二、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三、社保繳費基數申報
每年1月開始,參保單位應當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的修改主要涉及網上社保服務平台或者線下部門進行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好相關證件。除此之外,當地社保繳納費用主要根據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個人身份進行變動。實際的保險登記和保險費用繳納以實際情況為准。

Ⅱ 社保繳費基數怎麼調整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所需材料:
1、《XXX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2、變更人員上年全年工資台賬,若入職時間為當年,需提供自入職月份至變更月份的全部工資台賬(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公章)一份;
3、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4、變更工資原因的單位情況說明一份。
一、社保
社保包含五個險種(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另個公積金是部分單位才會有的。職工社保繳費方式:(工傷、失業、生育三個險種不需要個人繳費,全部由單位繳費)
二、社保繳納標准
單位繳費標准:
1、個人工資(社保繳費基數)的12%進入養老統籌賬戶(國企是20%)
2、個人工資(社保繳費基數)的8%進入醫療統籌賬戶(這個比例會有變動的,以前會有一小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但現在好像都沒有了)
個人繳費標准:
1、個人工資(社保繳費基數)的8%進入養老個人賬戶
2、個人工資(社保繳費基數)的2%進入醫療個人賬戶(這個比例會有變動的)
三、社保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基數參照標準是職工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就比如我們2022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就是指我們在2021年7月-2022年6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社保基數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四、社保繳費基數可以隨時調整嗎?
1.社保繳費基數不能隨便更改,是有國家統一調整的。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社保基數查詢器,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2.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不會跟職工的工資同步調整,也不能夠隨時調整,通常職工社保繳費基數是一年調整一次,各地區法規不同,一般在每年的四月或者七月,也就是說職工工資上漲後,需要等第二年7月份左右才會上調,具體以各地法規為准。社保繳費基數主要是根據職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的,單位將社保基數上報到社保部門後才能夠申請調整,如果發現社保繳費基數有誤的話,也是由用人單位上報後調整
3.此外,各地區還對社保繳費基數設置了上下限,一般來說,最低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最高社保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范圍每年都會調整一次,由於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的,因此要等到各地區公布了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之後,才能對社保繳費基數范圍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Ⅲ 怎麼設置社保繳費金額

怎麼設置社保繳費金額?
社保基數在哪裡設置
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職工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為準度,社保基數每年確定一次,一旦確定,一年內不再變動.因工資回不同,繳費基數存在上限和下限.如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按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準.
1.申報日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如何修改社保繳費基數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如何更改?
社保繳費基數不能隨便更改,是有國家統一調整的.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社保基數查詢器,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用基數是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確定,職工繳費基數是以職工本人工資確定.但在實際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還有上限與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繳存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最後說明一點,部分城市某險種繳費基數下限為最低工資標准,例如廣州失業保險與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最低工資.

Ⅳ 社保繳費基數網上修改

社保繳費基數網上修改方式為: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是一種再分配製度,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Ⅳ 社保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一、社保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1、社保基數調整,操作流程是: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在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二、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是什麼
1、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2、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Ⅵ 網上怎麼修改社保基數

網上修改社保基數的方法如下:
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社保繳費基數不能隨便更改,是有國家統一調整的。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社保基數查詢器,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2、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
3、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Ⅶ 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怎麼修改

法律分析: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3、也可以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Ⅷ 社保基數變更怎麼操作

社保繳費基數是不能隨意改變的,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去年的平均月工資來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8)廈門修改社保繳費基數怎麼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Ⅸ 社保繳費基數網上修改

如果社保基數申報後已經提交成功,無法在網上修改。社保經辦人員可以到單位所屬社保部門辦理基數修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單位職工社保基數申報表;
2、員工的同時期工資憑證(入職第一個月工資憑證,或者上一年的工資憑證);
3、單位社保證;
4、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