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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廈門骨幹

發布時間: 2023-02-16 07:26:52

⑴ 廈門市人才引進政策2022

廈門人才政策再升級,優化了人才服務保障六條舉措,在提高補貼、配偶安置、子女入學、人才安居、個稅獎勵、醫療保健六個方面發力,讓人才留得下、穩得住、有前途,「留廈六條」,廈門誠意滿滿,下面就來看看2022廈門最新的人才引進政策
1、提高補貼
對2021年7月1日起新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補貼按以下標准發放:
_博士(不超過40周歲)每人8萬元;
_碩士(不超過35周歲)每人5萬元;
_「雙一流」 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本科(不超過30周歲)每人3萬元;
_其他高校應屆本科每人1萬元。
目前廈門市已發放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近1.5萬人超4.5億元
2、配偶安置
_新引進到廈門市有關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為異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在編在崗人員,符合我市調配有關規定的,可根據原工作單位性質,按對應原則統籌安排工作;
_其他崗位的人才配偶隨遷安置由市有關部門積極給予協調。
優化的政策擴大了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蓋在內,且明確了隨遷配偶的安置崗位類型可參照原工作性質統籌安排。
3、子女入學
_符合要求的A+、A、B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結合本人意願,在市、區教育部門推薦的同類優質公辦學校就讀;
_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結合本人意願和就近入學原則,由市、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4、人才安居
高層次人才可按現有規定以市場價45%的價格申購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滿5年且在廈工作滿5年後,政府擁有產權可按比例逐年贈送給人才,人才住房滿10年後上市交易不再向政府繳交土地收益等費用。
本次政策優化後,將年限由21年縮短至10年,大大縮短了政府擁有產權贈予人才的年限。目前,廈門市針對人才群體形成了「全方位立體式」住房保障體系。
一是為新就業畢業生、在廈穩定就業無住房職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讓新入廈人才「住得上不愁」;
二是全面保障骨幹人才住房需求,為「三高」企業骨幹員工單獨批次切塊配售保障性住房,讓骨幹人才「住得近不愁」;
三是優先保障高層次人才住房需求,讓高層次人才「住得好不愁」。
2021年,全市計劃分批推出保障性租賃房、市級公共租賃房和多批次的人才住房及其他銷售類保障性住房等約8000套(間)。近期,廈門市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更優惠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計劃加大新就業大學生等青年群體租賃住房保障工作,接下來還將推出在廈大學生「五折租房」等更多優惠政策,讓更多人才能夠安心在廈工作生活。
5、個稅獎勵
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B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年個人所得稅滿足相關條件的,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其中:
_年個人所得稅8萬元(含)以內的部分補貼50%;
_年個人所得稅8萬元(不含)至25萬元(含)以內的部分補貼75%;
_年個人所得稅25萬元(不含)以上的部分補貼100%。補貼期限為5年。
6、醫療保健
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分級享受醫療保健待遇:
_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一級醫療保健待遇;
_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二級醫療保健待遇;
_B類高層次人才和符合現行三級保健對象范圍的C類人才享受三級醫療保健待遇;
_其他未納入保健對象范圍的C類人才可享受目錄內自付診療費用按三級保健對象報銷待遇。
優化的政策不僅提高了高層次人才可以享受的醫療保健待遇標准,還將可納入醫療保健優惠體系的對象拓展到了符合《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並在廈全職在崗工作的所有A+、A、B、C類人才。
廈門人才引進政策2022

⑵ 211碩士在廈門屬於什麼層次人才

211碩士在廈門屬於高層次人才。碩士學歷在當今社會上一定是屬於高學歷,一定是高學歷的代表,碩士研究生也是高級人才的代表,不要質疑任何高校的碩士研究生,不要覺得在讀研期間都在虛度光陰。人才評價新標准更具權威性、便捷性和實效性,適當降低了基本薪酬要求,將企業人才年薪標准降為社平工資的4倍以上,同時放寬了人才申請認定的年齡門檻,擴大高層次人才認定范疇,鼓勵人才企業成長為國家級高新技術領軍企業。開始發布「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根據重點產業、社會科學、民生事業等不同領域,對人才實行分類評價。標准中不再將科研成效、所獲獎項、學歷等傳統標准作為人才認定的單一參考依據,突出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把薪酬、崗位、工作履歷和創業成效等作為重要考量標准,充分體現了「社會公認、科學標准、執行簡便」的原則,獲得了人才和用人單位的一致好評。所以,211碩士在廈門屬於高層次人才。

⑶ 廈門市學科帶頭人幾年評選

三年。培養人選的意思是,這些人選要經過幾年(一般是三年)培養,考核合格後,可以被認定為學科帶頭人或專家型教師。廈門老師級別從低到高是:骨幹老師、學科帶頭人、專家型教師和卓越老師,名師是學科帶頭人及以上稱呼。

⑷ 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

近日,廈門市委組織部牽頭相關部門綜合人才和企業的意見建議,對原有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進行修訂,發布《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2022年版)》,並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
△廈門重視青年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圖為廈門舉行清華大學博士團開團儀式。()
人才評價新標准更具權威性、便捷性和實效性,適當降低了基本薪酬要求,將企業人才年薪標准降為社平工資的4倍以上,同時放寬了人才申請認定的年齡門檻,擴大高層次人才認定范疇,鼓勵人才企業成長為國家級高新技術領軍企業。
廈門自2019年開始發布「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根據重點產業、社會科學、民生事業等不同領域,對人才實行分類評價。標准中不再將科研成效、所獲獎項、學歷等傳統標准作為人才認定的單一參考依據,突出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把薪酬、崗位、工作履歷和創業成效等作為重要考量標准,充分體現了「社會公認、科學標准、執行簡便」的原則,獲得了人才和用人單位的一致好評。目前廈門全市已認定三批次共1888位高層次人才,其中A+類4人,A類64人,B類418人,C類1402人。
新標准充分考慮廈門引才的實際需求,對有關條款的具體標准作了進一步明確,並結合產業轉型和社會事業發展適當擴大了覆蓋范圍,解決了執行操作期間發現的新問題,確保引才精準性和實效性。
完善基本資格條件
降低薪酬要求
據介紹,2022年版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專門明確了4項基本資格條件,除了突出品德導向,規定具有良好的道德規范、職業素養外,還對人才認定的年齡和薪酬標准進行明確。
新版標准適當降低了基本薪酬要求,將企業人才年薪標准降為社平工資的4倍以上,同時放寬了人才申請認定的年齡門檻,規定符合條件的A類及以上人才申請認定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限制,擴大了參評人才范圍。
通過薪酬簡便地認定人才,是廈門破除人才體制機制障礙的重要舉措,突出能力、業績導向,克服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大大激發用人單位「給高薪」的積極性。據統計,僅2021年就有139位人才通過「在廈門市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領域相關企業擔任高管以上職務,且近三年(自然年)年薪達到對應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6)倍以上的人才」這一條款進行認定,占人才認定總數的23.8%。
同時,新版標准也將廈門認定標准與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進行了銜接,有效避免了用人單位多頭申報、重復申報的麻煩,讓人才「少填表、少跑路」。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
擴大高層次人才覆蓋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激勵廈門人才企業做強做大,新版認定標准還將「廈門市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核心技術高管」納入C類高層次人才認定范疇,鼓勵人才企業成長為國家級高新技術領軍企業。新的認定標准將帶動更多企業加快營收規模晉級,成長為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和「鏈主」企業,通過人才引領企業發展來促進產業鏈創新能級提升。
此外,在民生社會領域也對認定條款進行了補充修訂。醫療衛生人才認定方面,在B類高層次醫療人才認定條款中新增「派駐到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醫院,且在輸出醫院聘任主任醫師並擔任臨床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職務滿3年,在廈門工作滿三年以上」認定項目,以進一步推動廈門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吸引更多外地高層次醫療人才來廈工作。同時,將「全國名中醫」「省級名中醫」以及「全國優秀中醫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項目納入認定體系,為中醫人才、青年醫學人才進行認定開辟了路徑。
教育人才方面,新增「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以及「省級教學成果獎」等認定條款。文化事業人才方面,將「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新納入認定范圍,並對「中國新聞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文聯12個獎項」的入選要求進行了明確,更加便利人才參考申報。
重視青年人才引進
政策力度全國領先
廈門歷來重視青年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去年專門推出「留廈六條」舉措,將新引進來廈的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補貼提高至8萬元,還通過配偶安置等舉措讓他們「安心留廈」,政策力度全國領先。
新修訂的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中進一步放寬了對青年人才的適用條款,新增將「教育部最新全國學科評估A+學科的專業」畢業的博士或博士後納入認定范圍。這項政策不唯名校論,而是以學科排名作為依據,更加符合實際。這一舉措將吸引更多醫學、教育和急需緊缺產業相關院校的畢業生來廈門從事重點產業和社會事業工作,符合條件的就可認定為C類高層次人才,享受購買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多項優惠舉措。
據統計,2019年以來廈門共認定了622位40歲以下的高層次人才,佔比近三分之一;其中僅2021年就引進了174位畢業於國際最新排名前200名學校的博士及博士後,佔全年認定高層次人才的近30%,充分體現了廈門相關政策對優秀年輕人才群體的吸引力。
據了解,接下來廈門還將針對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出台一系列扶持舉措,包括升級「青年雙百」計劃,實施青年人才「名家舉薦」制度;提高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流動站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博士後留廈支持政策等。
完整版的《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2022年版)》發布於「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微信公眾號。該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廈門市人社局將適時發布申報公告開展人才認定,請廣大人才朋友密切關注。

⑸ 廈門落戶最新政策2023

一、優化部分落戶政策





(一)吸引先進模範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功勛榮譽獲得者、國家級表彰獎勵獲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在閩工作入選的


國家人才(科技)計劃、省級人才計劃的人才,經認定的省級高層次人才(特級和A類、B類、C類),以及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業或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落戶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二)獲區委、區政府授予區級「勞動模範」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相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後可落戶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茄粗可隨遷:





1.已在本市就業的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往屆畢業生;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





4.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





(四)為機關、企事業單位骨幹人才和產業技術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提供便利。經組織、人社、教育等職能部門錄用、招調的各類人才,或經工信、科技、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引進的各類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五)優化投靠落戶。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結婚登記時間滿1年,夫妻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繼子女不能單獨投靠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繼父或繼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來廈落戶年限要求。





二、促進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就業落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後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1.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國家學信網可查詢);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2015年6月以後畢業的技工院校畢業生;





4.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人員,持有效居住證,且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擁有自建住房、集資住房、就業單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親屬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擁有不動產權屬證書(房屋用途緩納掘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二)吸引企業骨幹員工落戶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骨幹員工,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並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續簽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2.除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外,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認定符合區位發展需要的企業骨幹員工,以及火炬管委會認定的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下屬企業骨幹員工,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並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續簽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三、其他規定





(一)市人社局負責制定高校畢業生等就業群體落戶實施細則,按計劃辦理人才引進、遷入人員社保審核工作;市統計局負責提供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單,市工信局負責制定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骨幹員工落戶申請


操作指引;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和火炬管委會負責制定所屬企業骨幹員工落戶實施細則並發布企業名單;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新落戶適齡兒童就學統籌辦法;市公安局負責辦理外來人員落戶隨遷、投靠落戶等審核遷戶手續。





(二)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且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以及其他違法犯罪的記錄。在落戶辦理過程中,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三)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是指依法辦理本市就業登記且在廈就業單位連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3個月。





(四)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擁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產權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資住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就業單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親屬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規定內容與此前本市相關戶籍政策不一致的,

⑹ 廈門老師可以申請骨幹人才嗎

廈門老師可以申請骨幹人才。根據查找相關公開資料顯示,只要滿足申請條件就可以向教育局申請骨幹人才。

⑺ 廈門骨幹人才認定標准2022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四類。申請認定為我市高層次人才應同時符合基本資格條件和相關標准。
一、基本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申請時原則上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含駐廈省部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崗人才;符合A類及以上人才、廈門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人才A類或成熟期人才、或按原政策取得人才房或享受住房補貼的人才,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限制。
3.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個人(含曾創辦企業)信用記錄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涉黑涉惡行為。
4.原則上企業單位人才年度薪酬須達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倍以上,事業單位人才年度薪酬須達到2.5倍以上
二、相關標准
(一)A+類(傑出人才)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獎、邵逸夫獎等國際著名獎項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5.美國、日本等科技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6.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入選者;國家級重大引才計劃頂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入選者。
7.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特級人才入選者。
8.經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研究確認,相當於上述層次類別的人才。
(二)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下人才計劃入選者:
(1)國家級重大引才計劃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高層次外國專家項目入選者。
(2)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完成人。
(3)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A類人才入選者。
2.以下獎項獲得者:
(1)中國青年科技獎、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2)國家級教學名師;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醫大師、岐黃學者;全國名中醫;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梁思成獎獲得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獲得者(前5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完成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國標准創新貢獻獎獲得者(個人獎);中國專利金獎前2名;福建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
3.近5年,擔任過以下職務者:
(1)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主任。
(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負責人;原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原國家「863計劃」領域主題專家組組長、副組長、召集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3)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葯學會、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國醫師協會等專科委員會(一級和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廈門市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位);中國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須持有職業經理人證書)。
4.獨角獸企業創始人(每個企業限2人);廈門市經「一事一議」給予重大支持的頂尖人才和團隊負責人(團隊限2人)。
5.經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研究確認,相當於上述層次類別的人才。
(三)B類(省級領軍人才)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下人才計劃入選者:
(1)國家級重大引才計劃創新人才短期項目、青年計劃項目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項目已通過結題驗收);財政部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長江學者」;中科院「百人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福建省特支計劃、「百人計劃」(特級人才除外);「閩江學者」特聘教授。
(2)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B類人才入選者;連續兩次入選廈門市拔尖人才;廈門市「雙百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領軍型創業A類(成熟期)人才;市青年「雙百計劃」傑出青年人才。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福建省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文化名家。
2.以下獎項獲得者:
(1)全國名校長、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福建省傑出人民教師榮譽稱號獲得者;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級名中醫。
(2)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福建省技能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二、三位完成人)。
(4)省級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級科技進步獎特等獎前3名;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企業類);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福建省專利獎特等獎和一等獎(前2位);福建省青年科技獎;廈門市重大科技貢獻獎。
(5)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獲獎作品(見附錄第1條);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單項獎一等獎、二等獎第1名;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長江韜奮獎;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排名第一主創人員。
(6)中國廣播影視大獎(見附錄第2條);中國文聯12個獎項(見附錄第3條)。
3.近5年內,擔任過以下職務者:
(1)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實驗)中心副主任前2 名;省部(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部工程實驗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原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課題組第一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原國家「863計劃」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專題組組長、副組長,且專題通過結題驗收;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組負責人,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項目負責人。
(3)省級醫學會、中醫葯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科委員會(一級和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廈門市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地區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名)、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技術研發負責人、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名)。
(5)在廈門市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領域相關企業擔任高管(見附錄第4條)以上職務,且近三年(自然年)年薪達到對應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的人才。
(6)擔任過國際知名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附錄第5條)最新同時排前200名大學的學院院長,或教授1年以上,或副教授3年以上。
4.近5年內來廈創業,名列清科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投中中國最佳創業投資機構年度排行榜前20名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
5.派駐到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醫院,且在輸出醫院聘任主任醫師並擔任臨床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職務滿3年,在廈門工作滿三年以上。
6.經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研究確認,相當於上述層次類別的人才。
(四)C類(市級領軍人才)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C類人才入選者;廈門市「雙百計劃」領軍型創業類B(成長期)、C(起步期)人才、「海納百川」人才計劃領軍人才獲得者(金鷺英才卡持卡人)、市青年創新創業人才A類、市拔尖人才。
2.省級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二等獎,省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副省級城市、省會城市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國家標準的第一起草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2位完成人)、二等獎(第1位完成人)。
3.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獲得者;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名校長、省教學名師、省學科帶頭人;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醫學會、中醫葯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科委員會(一級和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全國優秀中醫人才、青年岐黃學者。
4.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二、第三位)。
5.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我市重點產業(以市發改委發布的重點產業目錄為准)和教育、衛生等重點社會事業領域工作,畢業於以下學校(專業)的博士或博士後:①國際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見附錄第5條)最新前200名學校;②教育部最新全國學科評估A+學科的專業;③本地「雙一流」建設高校。
6.福建省委組織部選拔引進並經市委人才辦研究確認的全國重點高校優秀博士引進生。
7.在廈門市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領域相關企業任職,擔任高管(見附錄第4條)以上職務或中層以上技術崗位,且近三年(自然年)年薪達到對應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的人才;廈門市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核心技術高管。
8.經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研究確認,相當於上述層次類別的人才
法律依據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准(2022年版)》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四類。申請認定為我市高層次人才應同時符合基本資格條件和相關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