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糧食補貼是什麼意思
1、糧食補貼是國家對種田農戶進行補貼,不是對有田農戶進行補貼。糧食補貼與土地承包沒有關系,只要你種了田,不管是否該田是你承包,國家只對該田種植者進行補貼。
2、將糧食補貼資金通過種子、農葯、肥料等幾種主要生產資料,以實物的形式免費配給農民,補在了生產環節,將更有效地推進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這種補貼方式有以下好處:
3、有利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現在以現金形式發放糧食補貼,錢補給了農民,但不一定補給了農業,錢補在了農田上,但不一定補在了農業生產上。把資金補在流通環節,在糧食市場放開的情況下,販糧商人受益多,容易擠占種糧農民的利益,種糧農民受益不直接。而採取補農資的方式發放糧食補貼,糧補資金變成了種子、農葯、肥料等實物,給農民一種種糧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導向,同時生產資料價格漲與不漲與農民沒有關系,會引導農民去發展農業和糧食生產。
4、有利於農業生產資料向大戶集中,推動規模化經營。相對於以現金形式發放糧補,糧農要想將糧補資金變現,必須種田,30元補貼的種子不可能幹別的用,補農資,讓種糧大戶和能手大有用武之地,有利於土地流轉,促進種糧規模化和機械化,提高糧食生產的比較效益。
5、有利於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提高農產品品質、產量和農業科技貢獻率,提升農民科學種田水平。農民在接受政府統一采購的生產資料的同時,接受技術服務的主動性也會明顯增強。另外,優良的生產資料本身就是新技術的結晶。補農資,就是推廣良種良法;補農資的方式,就是調動糧農積極性和推廣新技術的最佳結合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三十七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採取財政投入、稅收優惠、金融支持等措施,從資金投入、科研與技術推廣、教育培訓、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市場信息、質量標准、檢驗檢疫、社會化服務以及災害救助等方面扶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
在不與我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國際條約相抵觸的情況下,國家對農民實施收入支持政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十八條 國家逐步提高農業投入的總體水平。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於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