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小孩在上海怎么上幼儿园
在上海,对于外地孩子的幼儿园入学,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私立幼儿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也未必能够直接入学,具体还需向幼儿园咨询了解相关规定。
如果希望孩子就读公立幼儿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非上海户籍的孩子及其家长,需要办理相关的居住证件。其中,家长一方需要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的有效期需达到一年及以上。同时,家长还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在就业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申请入学时,家长需要准备一系列证件。具体包括: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孩子和父母的户籍证明、家长的务工证明、预防接种卡以及住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在提交以上材料之后,根据住所证明的住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入学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幼儿园有所差异。因此,在选择幼儿园时,建议家长们提前了解并咨询具体信息,确保能够顺利为孩子找到合适的学校。
Ⅱ 外地人在上海幼儿园入学条件
外地人在上海幼儿园入学条件如下: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的非沪籍(含港澳台)适龄儿童,由教育署视各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2、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根据其父母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上海市户籍的儿童及有房产证的非沪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由教育署视各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3、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适龄儿童,可自行到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可根据其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户籍儿童基础上,根据学位情况安排随迁子女就读;
4、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幼儿园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