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學校集體戶口如何轉正式戶口
法律分析:1、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持集體戶口本或戶口頁、身份證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2、持戶籍證明 (和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的證件,如:房本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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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北京怎麼把個人戶口轉入集體戶口
好像不太可能···只有集體戶口轉個人城市戶口··從沒聽說反轉的···
而且北京集體戶口很多人才都不要··就是要也是有特殊要求··你和你孩子符合的可能不大··所以就這一點你就很難辦理集體戶口
北京集體戶口都是外地戶口轉成北京集體戶口(都是特殊單位錄取應屆大學畢業生後轉北京集體戶口··你和孩子也不符合要求),而且一旦你和你孩子成了集體戶口··你孩子未來上學擇校都會受到影響(集體戶口辦事很麻煩的)
你沒房子可去你戶籍地街道辦事大廳申請公租房廉租房去··如未來搖號分配了保障房可能就能落戶戶口了(具體咨詢保障房申請部門和網路相關新聞查詢)
③ 北京集體戶口遷移手續怎麼辦有哪些手續
您好:一、首先確定集體戶口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將戶口卡取出,並有本單位開據的介紹信,一並帶到所要遷入的戶口所在地,至派出所辦理即可。
④ 北京個人戶口可以遷到社區集體戶口可以保持多長時間
分為不同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⑤ 北京集體戶口怎麼辦理
1、如果是升學;憑錄取通知書在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去北京現在的集體戶口管理派出所落戶即可(一般由學校代辦)。
2、如果是就業,則需先取得北京的入戶指標卡,憑入戶指標卡去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去北京你現在的集體戶口管理派出所落戶即可。
應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5)北京戶口如何遷入集體戶口擴展閱讀
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受雙重管理,例如:「學生宿舍」「工廠集體宿舍」等,是由單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體戶口只對在職的單位員工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居民戶口可以個人交納社保,而集體戶口是不可以個人自己交納的。人口普查時,集體戶口不算普查范圍內,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
最新北京戶口政策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